新乡中益发电 2×600MW级机组工程断路器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已由国家能源局 以国能电力[2011]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5%、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招标人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 公司,设计单位为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该项目断路器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诚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已由国家能源局 以国能电力[2011]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5%、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招标人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 公司,设计单位为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该项目断路器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诚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GXTC-1209064
本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中部
静态投资概算为47.8349亿元。本工程计划于2012年9月开工,两台机组分别于 2014年8月份和11月份投产。本次招标范围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 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所配的SF6断路器及其附属设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有设计、配套、检验、资金、服务等整 体能力,且不得转包(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 申请人应选用国产或合资优质品牌;
3.3申请人2009年(含)以来应至少有4台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的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或至少有4座及以上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断路器 设备供货业绩合同,并有安全连续运行2年及以上业绩(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合同原件);
3.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申请人产品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报名
本招标项目通过全电子化资格预审、招投标及评标。
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9 月17 日至2012年9月21 日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直接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整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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