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扩音对讲系统I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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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4日 16: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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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扩音对讲系统I标段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CWEME-12FX-560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气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0】3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招标人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大唐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扩音对讲系统I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CWEME-12FX-5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气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0】3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招标人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由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所在地阜新位于辽宁省西北部。项目采用碎煤加压气化技术将褐煤进行气化,再经变换、低温甲醇洗、甲烷化等主要单元,最终制成合成天然气(SNG),供城市使用。项目建设规模为1200万Nm3/d,年生产天然气40亿Nm3。一期建设规模为400万Nm3/d,分两系列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公用工程、引水管线、铁路专用线及至供气目标市场沈阳、阜新、铁岭、抚顺、本溪等辽中城市群的天然气输送管道,预计2012年年底向目标市场供气。受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所建设的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所需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

本次招标所采购的设备,详见下表:

招标编号 名称 招标范围

CWEME-12FX-560 扩音对讲系统I标段 台式主控话站 1台;台式话站 12台;

防水壁挂式话站 108台;防水扬声器 108台;

防爆壁挂式话站 178台;防爆扬声器 178台;

防水接线箱 108台;防爆接线箱 178台;

包括防爆挠性管、专用电缆等材料。

详细供货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或申请人为分公司,法律和财务不能独立运作时,应出具由母公司提供授权和担保的有效证明文件,并同时提供母公司的营 业执照,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等和招投标相关的所有资质文件。

3.2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17%增值税发。票。

3.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4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人资质要求

4.1 资质条件:

①代理商具有生产制造厂的投标产品代理授权书;制造商具有制造、销售、安装、调试扩音对讲设备能力;

②具有电话站、扬声器、接线盒等系统相关产品的防爆合格证及防护等级检验报告;

4.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本金500万以上。

4.3 业绩及履约要求:

①具有500万吨炼油、60万吨乙烯、30万吨合成氨、60万吨甲醇等规模当量及以上,或30万机组及以上,三年三个以上运行业绩且无劣迹;
②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4.4 信誉要求:近5年无商业欺诈行为、严重违约和产品重大质量问题;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额为9人,当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该数额的,不再进行量化评价,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均通过资格预审。当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超过该数额的,进行量化评价(评价因素详见资审文件),得分前9名的潜在投标人入围,第9名如有得分相同的情况,得分相同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入围。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2年09月14日至2012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申购资格预审文件。

6.2

6.2 申请人需将:①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扫描件;②申请人身 份证扫描件;③电汇底联扫描件一并发送邮箱,并在电子邮件中注明:申请公司全称;申请设备名称;联系人姓名、邮箱地址及联系手机号码,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申请人费用后以邮件方式将资格预审文件发送至申请人电子邮箱。

6.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7.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版1正2副,电子版1份)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3日17:0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纸质版申请文件(包含U盘电子版)递交北京。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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