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面结算项目,对市场价、取费、甲方分包工程都会产生很多争议,去造价处咨询,也是说的很含糊,看117号文,双方合同、协商解决。想与大家讨论一下,按照常规的结算方法应该怎么做首先,北京市01定额,定额中第十八章工程水电费中包含施工现场所消耗的全部水、电费(包括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是以建筑面积和结构类型来结算的。也就是说,除去土建工程桩基、降水(此二项中定额子目中含有水电费)、市政工程、庭园工程、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第十八章包含了全部建安工程的水电费。
关于上面结算项目,对市场价、取费、甲方分包工程都会产生很多争议,去造价处咨询,也是说的很含糊,看117号文,双方合同、协商解决。想与大家讨论一下,按照常规的结算方法应该怎么做
首先,北京市01定额,定额中第十八章工程水电费中包含施工现场所消耗的全部水、电费(包括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是以建筑面积和结构类型来结算的。也就是说,除去土建工程桩基、降水(此二项中定额子目中含有水电费)、市政工程、庭园工程、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第十八章包含了全部建安工程的水电费。
然后是117号文,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有一次听课,一个造价处的老师讲,这里的水电是指的是水源和电源。可是我们单位的领导还是认为定额水电费全部包含了,向甲方分包收取工程水电费是不对的。可工程实际中甲方分包方用量还是很大的。2%连水电费都不够用,更不用说管理和其他的各种配合了
最后是清单,清单中有一项是总承包服务费(不同于117号文的总包服务费),指为配合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这里是配合费
我觉得,清单中的总承包服务费是向甲方收取的,而117号文的总包服务费是向分包方收取的,这样理解对么?可是现在甲方在与其分包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明确了,已经向总承包方支付了管理费,不用再上交施工方任何费用。
2楼
我们第一个工程是土建、装饰、安装总承包工程,所以产生争议的地方不多。当时投标时报价还是按定额走的,合同规定没有具体提到。不过我们跟甲方的关系不错,最后都按照市场价调整了。结算方法是按照水表电表的总数乘以市场价单价(电费不同时段收费是不一样的,甲方定了一个加权平均值)。不过怎样我们都不亏,因为扣除单价高,我们收入的单价也跟着调整,再加上取费,实际上是盈利的。当然也是我忽悠他们,这样我们只增加了十多万,其实是一个楼十多万,一共是叁拾多万。甲方分包的工程,除了2%的总包服务费,我们没有收取分包方任何费用。
第二个工程控制的要更好一些,不过结算的时候也是按照市场价扣除水电费。但是这个甲方最后知道扣除单价越高我们取费越高的道理,提出我们超出定额额度的水电用量,按照市场价计取,在定额范围内的水电用量,还执行原单价;或者就是收入多少全部扣掉,因为水电是甲方供给的,我们当然不干了,如果这样就该一开始合同说明,甲方又怕我们浪费,肯定不会在合同约定。最后各种原因吧,我们按照甲方的第一种方法结算。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收取了分包方一些管理费。
现在做的这个工程,简直了,没办法。甲方就是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一个公司。我们只负责土建及部分安装施工(安装工程多数材料都是甲供)。而甲方分包包括装饰工程(其中还包括外墙玻璃幕墙)、电梯、空调、弱电、消防、地下室顶板防水,甲方分包造价比我们总承包造价还要高,估价约八千万。
问题1.定额是以面积取费的,无法分辨出各个项目用工程水电费的比例,我们如何进行分包控制管理?
2.我们只收取总承包管理费1~2%,而甲方与分包方签订合同时又明确了不用再交纳总承包方工程水电费用及其他管理费用,最关键的是合同中还说明了我们的合同价中含分包水电费,请问我还有争取的余地么?
3.关于单价问题:甲方是否有义务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水电费的市场单价?因为有一次听别人造价咨询,说工程水电费价格是不参与市场竞争的,应按实际调整,是这样的么。而我们报价的水电费虽然也是市场价,但是明显低了,因为这里用的水电费贵不说,每月还要交8000元的使用费。这可以算是我们未考虑到的风险而清单中综合了风险么?我如何去争取?那次我听了一耳朵的答疑是否有依据?
回复
3楼
怎么没人解答啊,我也好想学学
回复
4楼
117号文全称是什么?在哪可以查到
回复
5楼
怎么没人解答啊,我也好想学学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