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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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2月21日 21: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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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开关、插座安装:a.一般安装规定开关安装规定:(a)拉线开关距地面的高度一般为2-3m,距门口为150-200mm;且拉线的出口应向下。(b)扳把开关距地面的高度为1.4m,距门口为150-200mm;开关不得置于单扇门后。(c)暗装开关的面板应端正、严密并与墙面平;(d)开关位置应与灯位相对应,同一室内开关方向应一致;(e)成排安装的开关高度应一致,高低差不大于2mm,拉线开关相领间距一般不小于20mm;(f)多尘潮湿场所和户外应选用防水瓷制拉线开关或加装保护箱;(g)在易燃、易爆和特别潮湿的场所,开关应分别采用防爆型、密闭型,或安装在其它处所控制;(h)民用住宅严禁装设床头开关;(i)明线敷设的开关应安装在不少于15mm厚的木台上。

论文简介:

开关、插座安装:
a.一般安装规定
开关安装规定:(a)拉线开关距地面的高度一般为2-3m,距门口为150-200mm;且拉线的出口应向下。(b)扳把开关距地面的高度为1.4m,距门口为150-200mm;开关不得置于单扇门后。(c)暗装开关的面板应端正、严密并与墙面平;(d)开关位置应与灯位相对应,同一室内开关方向应一致;(e)成排安装的开关高度应一致,高低差不大于2mm,拉线开关相领间距一般不小于20mm;(f)多尘潮湿场所和户外应选用防水瓷制拉线开关或加装保护箱;(g)在易燃、易爆和特别潮湿的场所,开关应分别采用防爆型、密闭型,或安装在其它处所控制;(h)民用住宅严禁装设床头开关;(i)明线敷设的开关应安装在不少于15mm厚的木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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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04日 16:09:47
2楼
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二00六年一月一日

(修订本)
目 录

一、施工现场规范要求 1
二、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三、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四、爆破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
五、桩基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
六、钢筋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
七、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
八、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
九、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
十、普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
十一、油漆玻璃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
十二、砌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
十三、吊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
十四、烟囱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6
十五、金属加工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7
十六、焊接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9
十七、木作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
十八、屋面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
十九、防水、防腐蚀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
二十、装修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
二十一、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28
二十二、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9
二十三、施工电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0
二十四、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
二十五、水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5
二十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5
二十七、脚手架具防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6
二十八、高处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8
二十九、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9
三十、工地防火安全技术规程 40


一、施工现场规范要求

1、凡是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临时工、季节工、家属工等),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架子工、机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三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如需要拆除的,应经项目经理或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牌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驶的斗车等,车辆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10、调配酸溶液时,应由技术人员进行调配,贮存酸液的溶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二、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接闸加锁。
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机或干砂灭火。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7、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按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五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11、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12、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的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1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三、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无支护基坑(槽)开挖安全技术操作
1.1 基坑(槽)底部的开挖宽度,除基础底部宽外,应根据施工需要(有支撑者为支撑板间的净宽)增加工作面。
1.2 基坑深度大于5m且无地下水时,如现场条件许可,可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或采取台阶式的放坡形式,并在坡顶和台阶处加宽1m以上的平台。
1.3 基坑(槽)挖方上侧堆土或材料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的距离,以保证边坡的稳定。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
1.4 雨期挖基坑(槽)时,必须采取护坡措施,以免边坡坍塌或滑移。护坡方法可视土质条件和工期长短等情况,可采用塑料布和聚丙烯编织物加以覆盖、砂袋护坡、碎石铺砌、喷抹水泥砂浆等应急措施,防止地表水或渗漏水冲刷边坡。
1.5 人工挖坑(槽)时,人与人的距离应在2m以上。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或掏洞的方法。夜间作业要设有足够的照明。
1.6 挖掘土方时,发现不能辨认的物品和埋藏物应立即停止工作,报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1.7 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尤其雨期。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1-0.3m土层不挖,待作业基础时挖除。
1.8 回填时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按施工组织措施进行。
1.9 挖掘土方时,如发现腐植土、淤泥、人工土、砂砾夹层等情况,应停止作业,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2、有支护基坑(槽)开挖安全技术操作
2.1 基坑开挖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坑(槽)、壁支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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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1.1 因现场局限和放坡过大又不符合技术经济要求;
2.1.2 边坡处容易失去稳定的松散土或饱和软土;
2.1.3 地下水位高于基底标高又不宜采用井点降水的场地;
2.1.4 地下结构物较大的基坑(槽)。
2.2 基坑(槽)支护结构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邻近建筑物、施工环境等情况进行选择和设计。
2.3 基坑(槽)内挖土时,应随时检查边坡和支撑,特别是雨后或结冻时,如出现裂缝、支撑折断、变形等危险征兆,要立即停止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4 操作人员上下坑(槽)时,不得攀登固壁支撑,应有梯子或通行斜道。
2.5 拆除支护结构时,应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下地逐步拆除,发现可能引起附近建筑物下沉或破裂时,应保留支撑进行回填。
3、挖掘土方安全技术操作
3.1 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3.2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备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一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3 吊运土方时,绳索、滑轮、钩子、土箕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3.4 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上平行,填好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3.5 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方准搬运。

四、爆破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爆破操作规定
1.1 爆破工程,要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报经有关工作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2 爆破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1.3 领用爆破材料时,领用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数量、质量,并亲自送往指定现场,不得中途转向和转手。
1.4 搬运爆破材料时,每人每次搬运量不得超过20kg;人员相互距离要保持15m以上,并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
1.5 搬运爆破材料应用药袋、木箱,不得用绳子等捆药或装在衣袋里。炸药和雷管须分别搬运,做到轻拿轻放,不准磨擦和撞击,严禁抛掷、拖拉。
1.6 加工爆药包时,只许在现场进行,并按所需要一次制作,不准留成品备用,制好的起爆药包要有专人看管。
1.7 电雷管的导通检验和选配电阻加工等工作,必须有专人在单独的房间进行,发现异常的电雷管,不得使用。
1.8 装药前,应根据装药量在装药地点周围划出安全区域,插上红旗,半径不得小于10m,并在爆破危险区的边界设警戒人员和警告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
1.9 爆破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规定警告标志、信号和放炮时间等。通知机关、企业、事业、学校、居民等单位人员,以便在放炮前,督促疏散人员撤离危险区。
1.10 装药时,禁止用铁棒或用力压入炮孔,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1.11 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铁器或石块砸断。雷管的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
1.12 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索点火只准用香棒,不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1.13 露天破安全警戒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垌室法不得小于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不得小于200m。
1.14 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段,先点火包,后合电闸;点火包时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点炮数目不得超过15个点。起爆后须等20分钟,方准对爆破现场进行检查。
1.15 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1.16 在瞎炮未处理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2、爆破材料的管理
2.1 贮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必须干燥、通风,室内温度保持在18℃~30℃之间,相对湿度≤65%,库内应设有消防设备。
2.2 爆破材料的贮存仓库与住宅区、工厂、铁路、桥梁、公路等设施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要求。
爆破材料离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项 目 单位 炸药库容量(t)
0.25 0.50 2.0 8.0 16.0
距离有爆炸的工厂 M 200 250 300 400 500
距民房、工厂、集镇、火车站 M 200 250 300 400 450
距铁路线 M 50 100 150 200 250
距公路干线 M 40 60 80 100 120
2.3 炸药和雷管应分开贮存,两库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要求。

雷管和炸药两库的安全距离
仓库内雷管数(个) 到炸药库的距离(m) 仓库内雷管数(个) 到炸药库的距离(m)
1000 2 75000 16.5
5000 4.5 100000 19.0
10000 6.0 150000 24.0
15000 7.5 200000 27.0
20000 8.5 300000 33.0
30000 10.0 400000 38.0
50000 13.5 500000 43.0
2.4 现场临时储备药库,必须设在隐蔽安全的地方,要有专人看管,存药量不准超过一天的用量。
2.5 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保管人员和领料人员不准穿带钉等易打火的鞋进出库房。
2.6 拆炸药箱时,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五、桩基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预制桩施工安全技术操作
1.1 对桩机操作人员的规定
1.1.1 打桩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的桩机构造、性能、保养和安全操作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1.1.2启动桩机前,要检查机具并加润滑油以利操作,桩架起落准备工作完成后,当班人员重新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进行操作。
1.1.3 桩机司机不得擅离岗位,精神要集中,经常注意桩机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及时纠正后方可继续进行。
1.1.4 打桩过程中遇有地坪隆起或下陷时,应随时将桩架调直,把路轨垫平或调平。
1.1.5 打桩时,严禁用手去拨正桩头垫料,同时严禁桩锤未打到桩顶即起锤或刹车,避免事故发生。
1.1.6 如遇雨、雪、雾天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作业;风力超过七级时应将桩机顺风向停置;雷雨季节,桩机应避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1.2 桩机的组装和移动安全要求。
1.2.1 轨道式桩机的轨道枕木要铺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枕木规格为20×25×100cm或25×25×100cm,枕木间距为50cm,每隔8m用12#槽钢做一道拉子。
1.2.2 用扒杆安装塔式桩机时,升降扒杆动作要协调,升位后应拉紧缆风绳,绑牢底脚。组装时应用工具找正螺孔,严禁把手指伸入孔内。
1.2.3 安装履带式及轨道式柴油机打桩机,连接各杆件应放在支架上进行,竖立导杆时必须锁住履带或用轨钳夹紧,并设溜绳。导轨升到75时,必须拉紧溜绳,待导杆竖直装好撑杆后,溜绳方可拆除。
1.2.4 桩机移动时必须先将桩锤落下,左右缆风绳要有专人操作同步收放。横移直式桩机时,两个筒要同时绕,度盘距扎沟滑轮不得小于100cm。注意防止侧滑倾倒。
1.2.5 电动打桩机移动时,电缆应有专人移动,弯曲半径不得过小,不得强力拉,防止履板碾压。
1.2.6 桩机转向时,对走方木的桩机底盘,四支点中不得有任何一点悬空,步履式桩机横移液压缸的行程不得超过1m。
1.2.7 纵向移动直式桩机时,应将走管上扎沟滑轮及木棒取下,牵引钢丝绳及其滑车组应与桩机底盘平行。移动桩机钢丝绳的空端不得栓在吊装滑轮上。
1.3 打混凝土预制桩安全要求
1.3.1 施工场地坡面度不小于1%,地耐力不小于83kPa的要求进行整平压实。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要配备相应的排水设备。
1.3.2 桩机周围5m以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1.3.3 用桩机吊桩时,桩与桩架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4m,偏吊距离不应大于2.5m,桩身应在两个以上不同方向上系上缆索,由人工控制使桩身稳定。
1.3.4 吊桩前应将锤提升到一定的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附落。
1.3.5 吊桩前应将桩身附着物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1.3.6 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均匀,桩身要平衡,必要时桩架设缆风绳。
1.3.7 插桩时手脚严禁伸入桩与龙门架之间。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矫正桩时,用力不宜过猛。
1.3.8 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和更换。
1.3.9 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送桩拨出后,地面洞必须及时回真或加盖。
2、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操作
2.1 人工挖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操作
2.1.1 进行挖孔作业人员需经健康检查及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1.2 桩孔挖掘前,应认真研究钻探资料,分析地质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流砂、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应予重视,要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1.3 为防止孔壁坍塌,应根据桩径大小和地质条件采取可靠的支护孔壁的措施。
2.1.4 现场有关设备、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劳保用品等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安全使用。
2.1.5 作业人员上下桩孔必须使用钢爬梯,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人员和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孔内壁设置尼龙保险绳、作为救急的备用。
2.1.6 桩孔开挖后,现场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桩孔如靠近旧建筑物或危房时必须对其采取加固后才能施工。
2.1.7 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淤泥和杂物。机动车辆通行应作出预防措施和暂停孔内作业,以防挤压塌孔。
2.1.8 孔内作业人员应做到:戴安全帽,穿绝缘鞋;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孔内吸烟,不准孔底使用明火;作业人员每工作4小时轮换一次;如发现流砂、水涌、护壁变形等不良现象及有异味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2.1.9 桩孔深度超过5m时,每天开工前应进行有毒气体检测,确认孔内气体正常方可下孔作业。
2.1.10 每天下孔作业前,应将孔内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或大风扇向孔内送风5分钟,使孔内混浊空气排了,才准入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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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 为防止地面人员和物体坠落桩孔内,孔内四周必须设置护栏。护栏要高出地面2m左右。
2.1.12 在灌注混凝土桩时,相邻10m范围内的挖孔作业应停止,并不得在孔内留人。
2.1.13 暂时停止施工的桩孔,应加盖板封闭孔口,并加0.8~1.0m高的围栏。
2.2 机械挖孔桩施工安全技术操作
2.2.1 各类成孔钻机操作时,应安放平稳,防止钻机倾倒或钻具突然下落而发生事故。
2.2.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的钻机性能,严格按照钻机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操作。
2.2.3 钻孔机就位之前,应将场地进行清理,尤其孔位附近不得有石块,做到场地平整。
2.2.4 钻机作业中电缆应有专人负责收放,如遇停电应将各控制器放置零位,切断电源,将钻头接触地面。
2.2.5 螺旋杆甩土时,应离开孔位1m以外,不得在孔位上用土。
2.2.6 扩孔达到设计孔径时,应停止扩削,并拢扩孔刀管,倒转数圈,使管内土全部送出后停机。
2.2.7 成孔后,必须将钻孔口加盖保护,以防掉土和发生人员落孔事故。
2.2.8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除钻杆和螺旋叶片上的泥土,严禁用手清除螺片的泥土。将钻头下降接触地面,各部制动住,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切断电源。

六、钢筋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操作
1.1 一般安全要求
1.1.1 模板的安装和拆除必须按模板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1.1.2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装整齐。
1.1.3 高处作业时模板配件及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插在腰间或堆放在脚手回架上、操作平台上。
1.1.4楼层高度超过4m或二层及二层的建筑物,安装及拆除模板时周围要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加设防护栏杆。
1.1.5 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若采用多层支架支模,则在两层支架立柱间应铺设垫板,且应平整,上下支撑应在同一垂直直线上。
1.1.6组装模板时,不得将柱子钢筋骨架代替临时支撑。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1.1.7 模板的支柱纵横向水平、剪刀撑的布置,无设计规定时,一般支柱间不宜大于2m,纵横向水平的上下步距不宜大于1.5m,垂直剪刀撑间距不宜大于6m。
1.1.8 安装、拆除模板时,混凝土楼板和砖垛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方可作业。
1.1.9 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禁止站在模板的横拉杆上操作,拆下的模板应集中吊运,并多点捆牢,不准向下乱扔。
1.1.10 拆除的混凝土墙体、平板上有预留洞时,拆除后随即将墙洞上做好安全护栏,把板洞盖平。
1.2 木模板(木夹板)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操作
1.2.1 模板应按工序安装和铺设,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支撑、拉杆不得连接在门窗、架子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体上。
1.2.2 浇注混凝土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有变形、松动等,要及时加固和修整。
1.2.3 模板支柱超过4m时,通道处的剪刀撑应设在1.8m高以上,以免碰撞松动。模板和拉杆没有固定以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1.2.4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检查,方可拆除。并应按结构程序分段,实行控制性作业。
1.2.5 拆模板应采用长撬棍,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模板下落或侧倒处不得进行操作和通行。严禁大面积撬落和拉倒模板。
1.2.6 拆下的模板应随时清理运走,如不能及时运走要及时堆放,并取掉钉子。
1.2.7 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木行架等预制构件模板时,应随拆随加支撑顶牢,防止构件倾倒。
1.3 钢模板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操作
1.3.1 钢模板在组装、拆除前要根据结构和现场实际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措施。
1.3.2 组合钢模板,应按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模板就位后,应架设支撑以保证模板整体稳定。
1.3.3 安装、拆除基础及地下工程组合模板时,基槽(坑)上口的1m边缘内不得堆放钢模板及支撑件,向基槽(坑)内运料应用吊机、溜槽或绳索系下。
1.3.4 高处组装或拆除梁、柱钢模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临时平台,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跳板,并设1.2m高的防护栏杆,要用安全网封闭。
1.3.5 组装或拆除楼板钢模时,应搭设脚手架;在高处边梁和建筑物边缘进行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3.6 预拼大块模板安装,应边就位边校正和插置连接件,边安设支承件或临时支撑。当采用吊机安装大块钢模板时,大块模板必须固定可靠后方可脱钩。
1.3.7 拆除组合模板应先拆除侧模,后拆底模;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位。
1.3.8 拆除高处模板作业区范围内应设警示信号标志,作业区及进出口,应设专人负责安全巡视,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1.4 大模板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操作
1.4.1 大模板运输时垫木必须上下对齐,绑扎牢固,运输车上严禁坐人。
1.4.2 大模板堆放时下面要平整,不得有杂物。平模存放要有稳定的角度,两块大模板应板面对板面放置。长期存放应放在堆放架上或者平卧堆放。
1.4.3 组装拆除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作业场地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作业,并设有专人指挥。处于外模板的操作人员应配带安全带。
1.4.4 风力五级(含五级)以上及雨天、雾天,夜间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1.4.5大模板施工必须由架工搭设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等附属设施。
1.4.6 大模板安装时应先内后外,模板装就位后,用支架固定并支撑牢固。未就位和固定前不得摘钩。
1.4.7 组装平模板应及时用卡或花蓝螺丝将相邻模板连接好,防止倾斜;安装外墙模板必须将悬挑扁担固定,方可摘钩。外墙外模板安装好后要立即穿好销杆,坚固螺栓。
1.4.8 模板就位后,要采取防止触电的防护,必须将内外模连接进行接地,以防雷击和漏电伤人。
1.4.9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的强度不得低于10kg/cm2,严禁在拆模后的墙上操作或行走。
1.4.10 大模板拆除,应先拆穿墙螺丝和铁件,并使模板面与墙面脱离,方可慢慢起吊。
1.4.11 拆除外模板时,应先挂好吊钩,拉直钢丝绳,再行拆除。起吊前,内外模板上销栓必须全部拆净后,方可起吊。
1.4.12 冬季施工采用电热法养护混凝土时,必须用金属物将模板相连,安装接地导线,严防漏电。拆模前必须切断电源。
2、钢筋工程安全技术操作
2.1 钢筋般运与堆放安全技术操作
2.1.1 人工搬运钢筋时,步伐要一致,转弯处前后呼应,注意钢筋头尾摆动,特别防止刮碰周围和上下的电线。上肩或卸料要相互打招呼。
2.1.2 人工垂直传递时,送料人应站在地面平整或牢固的临时构筑物上,接料人应有护身栏或防止身体前倾的牢固物体,必要时系好安全带。
2.1.3 垂直吊运钢筋时,必须用钢丝绳扣将钢筋勒紧。如钢筋长度超过3m以上时,要合理选择吊点,保持稳定,不得和其他物件同时吊运。
2.1.4 钢筋作业现场应按规格、品种、半成品、成品分类堆放,不准超高或接近、接触带电体。
2.2 钢筋制作、安装安全技术操作
2.2.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加工机械性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切实用好防护用品。
2.2.2 人工绞磨调直钢筋时,绞磨地锚必须牢固,严禁将地锚拴在树上及其它不坚固的物体上。
2.2.3 推绞磨步调一致,稳步进行,不得任意撒手。钢筋端头要用夹具夹牢,卡头不得小于10cm。
2.2.4 手工平直钢筋必须在牢固的操作台上进行。人工切料工具必须牢固,打锤和掌克子的操作人员要成斜角。
2.2.5 使用机械冷拉时,必须将钢筋卡紧,防止断折或脱扣,机械前方须设铁板加以防护。机械开动后其两侧各1.5m以外,不准靠近钢筋行走。
2.2.6 切断ø12以上钢筋时,须两人配合操作,人与钢筋要保持一定距离,并要把稳钢筋。
2.2.7 绑扎钢筋网片、角柱、悬臂梁等,必须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挂好安全带。禁止攀登模板支撑、钢筋或站在钢筋和墙上操作。
3、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操作
3.1 现浇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操作
3.1.1 临时堆放的水泥,不应码垛过高,如堆放平台上,不超过平台的容许承载能力,而且要码垛整齐。
3.1.2 手推车运送水泥、砂、石,不应高出车斗。冬季不得掏洞取沙。
3.1.3基础混凝土作业前,必须先检查操作台、溜槽、架子和道路,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3.1.4 用手推车运送混凝土时,用力不得过猛,不准撒把。向坑、槽内倒料时必须沿坑、槽边设不低于车轮高10cm的车轮档装置进行。
3.1.5 在架子上推车运送混凝土,两车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右侧通行。如有坡道,坡度不应过大,坡面要有防滑措施,必要时设专人帮助拉车上坡。
3.1.6 清理搅拌机料斗坑底的砂、石时,必须与司机联系,将料斗升起锁定后,方可进行。
3.1.7 使用搅拌机、振捣器前,必须对导线、开关等进行检查。要避免导线漏电,开关不灵。操作振捣器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3.1.8 浇注边梁、柱时,外侧应有脚手架或安全网。
3.1.9 振捣器的电源开关箱内,应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 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2预制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操作
3.2.1 混凝土挤压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的安全操作技术知识,方可独立操作。
3.2.2 班前应检查机械防护装置、电气设置等,经试车,确认良好,方准正式开车。
3.2.3 清理底膜和打蜡时,用火熔蜡应设专人负责,其温度不准超过60℃;用油调和时,必须按国家易燃易爆物品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3.2.4 操作人员不准在油漆的底膜上行走和吸烟。油泵应设专人负责管理,严禁烟火和非作业人员出入。
3.2.5 起吊模板时,模板两端的绳扣长度要一致,与模板的夹角应不小于45º。
3.2.6 现场预制构件抽芯时,卷扬机要专人负责,随时观察相反方向的顶管、顶帮,必须安全可靠。拉芯绳索两侧严禁有人走动。
3.2.7 振捣器的使用要有专人负责,做到经常检查,使振捣器、电缆、电开关箱完好,保证正常使用。

七、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超过胸部以上的墙面不得继续砌筑,必须及时搭设架子;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垫高工作。
4、从砖垛上取砖应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伤人。
5、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有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6、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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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搭设应平稳牢固。操作架上堆放材料、站人不得过于集中。
2、阳台部位粉刷时,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围护;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3、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安全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4、使用磨石机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九、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
2、用井架等物料提升机运输砼,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用塔吊运送混凝土,起料、卸料必须听从指挥,待料斗下落平稳后再缓慢靠近卸料。料斗下方严禁站入,防止料斗伤人。
3、浇灌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砼,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浇灌框架和梁、柱砼,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上或支撑上操作。
6、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止人员下坠。
7、使用震动棒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不得使用破皮漏电的电源线。
8、夜间浇筑砼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十、普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挖掘土方时,两人间距应至少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作业中发现土方坍塌预兆等险情的,必须及时撤离,并迅速报告项目部。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吊运土方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
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时,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
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3层侧砖。

十一、油漆玻璃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
2、存放油漆、调配油料的库房通风应良好,不准住人,并应配置消防器材和挂设“严禁烟火”明显标志,且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时,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要佩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5、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6、采用静电喷漆时,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7、刷外开窗扇时,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落水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漆,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8、使用喷灯时,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9、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遇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10、刷涂作业过程中,如感头痛、恶心、心闷或心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
11、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余料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将玻璃与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
12、在高处安装玻璃时,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时,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13、使用的工具应放人袋内,不准口含铁钉,玻璃安装完应随即将风钩挂好。
14、独立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一手腋下挟住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十二、砌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砌筑工程一般安全技术操作
1.1 砖和砌块应有地面上淋水,不应在操作台上进行,以免造成作业场地湿滑。
1.2 冬雨季施工不得将砖、砌块淋得过湿,防止砌体倾倒.
1.3 车子运送砖、砌块、石、砂浆时,所载材料不得超出车斗的高度,两车前后间距不得少于2m,脚手板的坡道要设防滑条,两车距离不得小于10m。严禁并行、超行。
1.4 操作地点临时堆放用料时,要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放在楼板或脚手架上或其他用料地方时,不得超过其设计的承载能力,并分散堆置,不得过于集中。
1.5 基坑(槽)边放料,应随用随放,基坑(槽)边1m处不得堆积材料。超过1.5m深时,应设溜放槽送下,缷料时,通知下面人员躲开。
1.6 严禁用抛投方法传递砖、砌块、石料。如用人工传递时,应稳递稳接,上下操作人员站立位置应错开。
1.7 使用井架垂直运料时,必须符合提升设备承重负荷要求;凡用托盘,必须设有保险装置。
1.8 利用超重机运料采用的砖笼,必须根据脚手架的负荷量设计和制作。脚手架使用荷载为≤270kg/m2,安全系数k=30;砖笼规格要求:内径长95×宽52×高42cm,容积不准超过90块红砖。堆高不得大于3码。如运砌块应不得超过红砖的体积和重量。
1.9 上料时,应先检查脚手架搭设和跳板的铺设,小横杆的间距及防护必须符合架设规程要求。每块跳板上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两人,堆放砖块不应超过单行4皮。当日用料当日清,不得隔日在架子上备料。
2、砖块(砌块)工程安全技术操作
2.1 砌筑基础时,应经常注意检查基坑(槽)土质变化,有无崩裂和塌隐现象。当在坑(槽)设有档板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登支护和砌体。
2.2 基坑(槽)应随砌体高度及时回填,如有支护应自下而上拆除,并及时回填。
2.3 不准站在砌体上作划线、称角、清扫墙面等工作。上下脚手架,应走坡道,严禁攀登架柄杆或其他方式上下。
2.4 在料垛上取砖(砌块)时,应先从高处开始,后取低处,防止垛倒砸人。砍切砖(砌块)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块伤人。
2.5 操作人员随身使用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注意防止掉落伤人。
2.6 脚手架跳板高度应低于砌体的高度,不准“掏井”砌筑。
2.7 砌体须留脚手眼时,一般脚手眼的水平间距为0.75m,垂直间距1.2m,深度不小于0.24m.下列部位或墙体不准留脚手眼:
2.7.1 土筑墙、空斗墙、空心砖墙和1/2砖墙、加气砌块等强度低的砌块墙;
2.7.2 砖过梁与过梁成60º角的三角形范围内;
2.7.3 砖垛、砖柱、窗间墙宽度小于1m砌体;
2.7.4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各50cm的范围内;
2.7.5 门窗洞口两侧25cm和转角处7/4砖的范围内;
2.7.6 设计规定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3、砌石工程安全技术操作
3.1 砌筑基础前,应先检查基坑(槽)两侧的土质,如有裂缝、倾塌等现象,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2 加工修整石块时,使用的锤、柄要牢靠,应戴防护目镜,不得两人对面操作;
3.3 不允许在脚手架上加工石块;
3.4 基础每砌高0.5m时,必须进行回填土,并夯实一次。
4、瓦工安全技术操作
4.1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4.2 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砍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4.3 超过胸部以上的墙面不得继续砌筑,必须及时搭设架子;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垫高工作。
4.4 从砖垛上取砖应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伤人。
4.5 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5、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
5.1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架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面上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操作。
5.2 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排水管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架。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或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5.3 贴面使用,磁砖、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5.4 阳台部位粉刷时,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围护;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5.5 使用磨石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十三、吊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技术操作
1.1 起重、安装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上岗证方准从事吊装工作。
1.2 现场技术人员要认真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措施,使作业人员清楚构件、结构情况和施工环境。
1.3 吊装前,要对构件存放的位置、钢架的焊接、焊凝土的强度及规格进行全面检查,必须符合设计吊装要求,否则不得吊装。
1.4 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构件离地20~30cm时,要检查一切索具、滑车、地锚坑、钢丝绳等有无变形,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吊装。
1.5 起重用的钢丝绳应力,应根据使用的情况确定安全系数。作风缆用的钢丝绳的抗拉强度不得小于荷载的3.5倍;手动机具不得小于4.5倍,电动机具不得小于5~6倍,用作水平吊重缆索时不得小于10倍。
1.6 风缆的锚点一般采用角钢或圆木桩,视具体情况置一根或两三根,桩入土深度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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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5m,且与地面夹角不大于45º为宜。必要时可根据土质、地锚用料和规格尺寸进行受力计算。如附近有坚固的建筑或建筑物,通过检查计算,也可拴系;但禁止拴在电杆、管道、生产设备、树木、脚手架和新砌筑的或薄弱的砖结构上。
1.7 不准起吊重量不明的构件或设备。起吊构件必须垂直提升,不准斜拉、拽;提吊悬挂时间不宜过长,臂杆旋转范围内不准站人停留。
1.8 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按国际规定的统一指挥信号。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1.9 起吊较重、太长的物体除绳索钩紧吊环外,还应在适当部位系上安全溜绳,做到被吊物件运行平稳。
1.10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遇有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高处起重作业。
1.11 冬季不得起吊与地面冻结的物件。
2、构件的运输与堆放安全技术操作
2.1 构件装车时,不论是平放、侧放、竖放,相邻构件之间应接触紧密或楔稳,防止起车和行走时颠荡侧倒。多层堆叠,每层间垫方应在同一直线上,偏差不得大于垫方横载面宽的一半,垫方位置要求以不起反作用为准。
2.2 运输构件时,应根据道路和载重情况,掌握行车速度。上下坡、转弯必须平稳;凡已装构件的车辆上不准搭乘人员。
2.3 凡装车构件叠放不得高出车厢板,并用缆绳梱绑牢固。
2.4 多人搬运重构件时,应由一人指挥,动作要相互一致,稳步前进,并呼号子,同起同落。
2.5 大型屋面板、槽板和18cm以上厚的空心板,每垛叠放不得超过6块,12cm厚的大型板,每垛不得超过8块;吊车梁、屋架立放时,要先支撑,后设水平拉杆连接牢固,两侧支撑不得小于3道。
3、构件安装的安全技术操作
3.1 安装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裤脚、袖口扎好,小型工具放入工具袋内。
3.2 起吊中的构件上不得放置其他物件。
3.3 吊装柱子时,柱子插入杯口以后,每边打入两个木楔,方可摘钩。柱长度在12m,重量10t以上,校正柱子时,只许微松木楔,不得拿出。当灌缝混凝土强度达到70%时,才可除去拉缆和支撑。
3.4 起吊墙板应用卡环卡牢,垂直稳起,应在装好顶斜撑后方可摘钩,上下层壁板就位后,将预留钢筋立即焊牢。
3.5 纵向壁板与横向壁板的交接或转角部位,应用特制的转角固定器,进行固定和校正。焊接后方可拆除转角固定器。在吊装过程中,吊件或其他物不得碰撞各支撑。
3.6 吊装悬挑构件(如阳台、挑檐)时,在未焊接牢固前应逐层进行支护其外挑部分,而且支撑应在整个建筑物安装完成后才可拆除,并严禁在悬挑部分放置重物或借力起重。
3.7 安装梁前必须在柱子牛腿部位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以便就位。梁就位时应用铁楔垫平,焊接牢固;如不能及时焊接时,应用8#铁线拉牢或支撑支牢。
3.8 安装第一个屋架和天窗架等构件时,在焊接支座后,应在屋架两侧拉好缆风绳或采取其他固定件固定,方可摘钩。以后每安装一个屋架都要有不少2根木杆将相邻两屋架作水平联系稳定。跨度较大的屋架在有防止变形的水平杆和斜撑杆加固。
3.9 在坡度比较大的屋面上操作时,屋面两侧如无脚手架,应装设临时护身栏或架设安全网,或在屋面板上系好安全带。
3.10 楼面或屋面板有预留的孔洞时,在安装好后随即封好洞口。
3.11 重大构件应加保险绳(过底绳),带有税利棱角的构件应用麻袋木板等衬楔,以防切割绳索。
3.12 安装多层结构时,应在建筑四周随吊装进展,逐层架设安全网。
3.13 吊装的作业场地,应划出危险地带,禁止非有关人员来往和停留。

十四、烟囱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技术操作
1.1 烟囱工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通过考核后方能上岗工作。
1.2 烟囱操作人员应先经过医务部门体验,证明适合高处作业者,才能进行操作。另外还要定期复检。
1.3 烟囱工程还要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程》JGJ65-89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规定。
1.4 烟囱工程周围必须划出施工危险区域,距离建(构)筑物就不小于施工对象高度的1/10,且不小于10m。要做明显标志和设置围栏。
1.5 烟囱工程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上下工作面间应搭设隔离防护棚。各种牵拉钢丝绳、滑轮装置、管道、电缆及设备等均应采取防护措施。
1.6 施工中垂直的通讯联络方式应简单直接,装置应灵敏可靠。
1.7 当操作平台最高部位的高度超过50m时,应根据航空部门的要求设置指示信号。
1.8 施工的操作平台及各种垂直运输机械等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的要求。
1.9 施工中遇到雷雨、6级(含6级)以上大风时,必须停止施工,人员撤离后,立即切断通向操作平台的供电电源。
2、砖砌烟囱施工安全技术操作
2.1 砌筑烟囱时必须架设安全网,并随操作平台而上升。网宽应不小于砌砖高度1/4,县不小于6m。
2.2 禁止站在烟囱壁上操作,如果壁厚超过2.5砖(62cm)而必须站壁上操作时,则必须扣挂好安全带。
2.3 采用烟囱内脚手架时,主梁每端插入墙身的支承长度不得少于12cm。如用木枋作主梁时,应挑选坚硬、无疤节、无裂纹、不霉的良好木料。
2.4 当烟囱砌筑到15m时,要设置临时避雷针,而且随烟囱砌筑高度而升高,针尖要高出砌筑面2m以上。
2.5 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完毕后,要经过超载40%试运行,经检查鉴定合格,才能正式使用。
2.6 人员上下不准在刚埋设而灰浆沿未增加强度的爬梯上下。使用的爬梯,必须加设护栏。
2.7 操作中不得将工具、木料、碎砖从高处掉下,砍砖要向内打砖。
3、钢筋混凝土烟囱工程安全技术操作
3.1 模板工程除按本节四项规定外,还要符合烟囱施工中的专项安全技术要求。
3.2 模板安装、拆除、钢筋绑扎、浇注混凝土等工作必须站在牢固的操作平台或脚手架上进行。
3.3 各种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升降电梯、井架、卷扬机,应按该设备安全要求执行。
3.4 浇注混凝土应分层,不得在一侧集中下料,防止模板侧偏。
3.5 采用液压滑模时,要严格执行《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的规定。

十五、金属加工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技术操作
1.1 金属加工车间、场地的通风、道路、照明设备安置、卫生等,必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标准。
1.2 金属加工人员必须严格使用防护用品(具);女工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操作机器不得戴手套进行。
1.3 各类机床安装必须平稳牢靠,机床之间要设置移动式防护档网;操作人员应站在脚踏板上。
1.4 启动前应对机床各部进行检查,启动后应先进行低速空转,正常后方可加工操作。
1.5 加工较大的工件时,床面应垫木板,防止工件滑落,并应有两人配合,操作时不应用力过猛。
1.6 进行切削时,操作人员严禁面对刀口和在刀削行程内检查切削面。
1.7 机床运转中,不准调节变速机构或行程;不得用手触摸刀具、工件、转动部分、进行量测和工件找正,不准用人力或工具强行制动机械和清除铁屑。
1.8 发现运转不正常或有异响时,应立即停车检修,不得强行或带病运转,机床不准超负荷使用。
1.9 停电时,要及时将刀架退出,切断电源;作业完后,也必须切断电源,卸下刀具,各部的手柄放在空档位置,锁好电源开关箱。
1.10 各种机床照明应用安全电压,即电压不得大于36V。
2、车床加工安全技术操作
2.1 不准跨越运转车床传递物件,禁止将工具放在刀架上。
2.2 装卸大卡盘时应在主轴孔内穿进铁棍或坚实的木棍,然后进行装卸。
2.3 车床开动时,禁止紧固工作。加工偏心件应配重平衡;低速切削钻孔时,要拧紧车床顶尖座,方准操作。
2.4 车床在运转中,不改换旋转方向或急刹车。
2.5 切削韧性金属时,要采取断屑措施。禁止用手拽拉带状螺旋铁屑。较长的铁屑应用钩子及时清理。
2.6 高速切削时,应用活顶尖,须在适当位置安装透明防护档板。
2.7 用砂布打磨或用锉刀修整工件时,刀架应停在安全位置,并防止锉刀、刮刀与卡盘碰撞。打磨内孔时,须将砂布卷在木棍上打磨,不得将手指伸到孔内。
2.8 切削薄壁工件时,应将工件卡紧,并严格控制切削量和速度,要随时紧固刀架螺丝,车刀不宜伸出过长。
3、刨床加工安全技术操作
3.1 刨削前应先将刨刀提高,工件找正卡紧,调好刀位并将其夹紧,方准开车,吃刀量不宜过大。
3.2 刨床行程内禁止站人,不准将头或手伸入刀架行程内或在刀架下面观察切削面;刨床未停稳前,禁止用手摸擦工件。
3.3 龙门刨操作者不准站在床面上操作或站在拖板前进方向观察加工件。
3.4 龙门刨床面伸出部分和单面臂龙门刨的侧面必须装置防护栏杆,栏杆内不准人员通行和存放物品。
3.5 刨床台面的周围,应设置活动防护挡板。
4、钻床加工安全技术操作
4.1 钻孔前应先进行空车试运转,待正常后方可进行钻孔。
4.2 皮带式变速的钻床,变速时应先切断电源,待停车后再进行。
4.3 钻孔时操作人员头部不得靠近旋转部分;禁止用管子套在进钻手柄上加压进钻。
4.4 钻孔前要先固定工作台,摇臂钻应固定摇臂,然后开钻作业。进钻不可用力过猛。
4.5 加工薄件时,工件下必须垫好木板,并卡紧工件。
4.6 钻孔排屑困难时,进钻和退钻应交替进行。
4.7 钻孔过程中,如遇停电或机床发生故障,应及时退出钻头,然后切断电源,再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4.8 凡加工重心不在工作台上的工件,外部应加牢固的附属支架。工作完后,应将手柄回零位。
5、砂轮机加工安全技术操作
5.1 砂轮机应安装在僻静安全的地方。旋转方向禁止对着通道。启动前,应先检查机械各部螺丝、砂轮夹板、砂轮防护罩、砂轮表面有无裂纹破损等。
5.2 工件的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的位置与砂轮架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夹持砂轮的法兰盘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三分之一,夹合力要适中。
5.3 砂轮不圆、厚度不够或者砂轮露出夹板不足25mm时,应及时换掉。
5.4 砂轮要保持干燥,防止受潮而降低强度。
5.5 磨工件时,不准震动砂轮或做打磨中易发生震动的工件。
5.6 磨工件时应缓缓接近砂轮,不准用力过猛或冲击,更不能用身体顶工件加工。
5.7 磨小工件时,不应直接用手持工件打磨,应选用合适的夹具夹稳工件进行操作。
5.8 安装砂轮片时,不准用铁锤敲击。如孔大于轴径,应加套管不得有空隙。轴两端的螺母,每侧不得少于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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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剪板机加工安全技术操作
6.1 剪板机所有三角带及明齿轮,必须有防护装置。
6.2 剪切钢板厚度不准超过龙门剪的设计能力。剪切窄板时,龙门剪面压力脚压不到时,应在被剪的钢板上另压一块,使压力脚压到钢板,防止钢板翘起伤人。
6.3 剪切前应先开车检查离合器,如失灵或出现连剪现象,必须立即停车修理。
6.4 操作人员必须等对线人给予确切的剪切信号后,再进行剪切。
6.5 剪板机如发现刀刃变钝或上下刀片间隙过大时,应立即调换刀片或检修。剪板机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用后切断电源,锁好电开关箱。

十六、焊接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技术操作
1.1 焊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安全技术、防火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才能操作。徒工操作时,必须有师傅带领、指导。
1.2 在操作前,必须将电焊机放置在阴凉的高处,下部应用板垫高20cm,并须有防雨设施。
1.3 焊接、切割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容器或管道前,必须采用蒸汽清洗,再用苏达水或酸洗干净,必要时应留足够的通风孔或增排风设备,方可操作。
1.4 焊工操作前,必须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穿绝缘鞋、手套、面罩等。
1.5 严禁焊接或切割装有油类、易燃、易爆及有压力的管道和设备。
1.6 焊接含有色金属和有喷漆及防腐涂层的物品时,会产生有害气体,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并戴静龟防护口罩。
1.7 进行技术复杂的高处作业和带有危险性的构件焊接、切割、气刨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交底后方可作业。
1.8 操作前,应先清除现场和高处作业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离开作业现场前,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并须检查周围有无余水,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准离开。
2、手工电焊安全技术操作
2.1 焊接前,要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安全,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外壳接地和各线点接触是否良好。不允许未经检查就开始操作。
2.2 在狭小的空间焊接,为防止触电,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垫板;最好两人轮换工作,否则需有一名监护人员,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情况,一遇险情要立即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3 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一定要铺设绝缘垫板。
2.4 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得赤手操作。
2.5 推拉电源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开关,以防电弧火花灼伤。
2.6 下列操作,必须在切断电源下进行:
2.6.1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2.6.2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2.6.3 更换保险装置时;
2.6.4 焊机发生故障需要检修时;
2.6.5 转移焊接地点搬动焊机时;
2.6.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
3、气焊(割)安全技术操作
3.1 氧气瓶、乙炔瓶(或发生器)的运输、保管要严格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3.2 露天作业时,氧气瓶严禁爆晒,乙炔发生氧气瓶均应距离明火10m以外;乙炔发生氧气瓶的间距须在5m以上。
3.3 冬季操作时,瓶阀或减压器出现结霜时可用热水或蒸气熔化,严禁用火烤或铁器敲打。
3.4 氧气瓶中应保留0.5个气压的余气;乙炔瓶内气体余气不得少于1个气压,不得用尽。
3.5 使用乙炔气的压力表,不得超过1.5kg/cm2,切割压力一般控制在0.2-0.3kg/cm2,焊接压力0.1-0.2kg/cm2为宜,输出气流量每小时不能超过1.5-2.0m3,一般为乙炔瓶表面不发汗为宜。
3.6 在地下室或严密房间作业时,应事先打开门窗,在保持通风良好的条件下方可作业。
3.7 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时,禁止因压力不够,而在浮桶上增加重物,以免压力过大发生事故。
3.8 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注入体扩散区域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作业。
3.9 焊炬或割炬点火时,应先开乙炔气门,后开氧气门。熄火时须先闭乙炔气门,后闭氧气门。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掉乙炔门,再关氧气门。
3.10 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焊炬之间,应用10m以上的胶管连接,胶管不得漏气和靠近火源。
3.11 工作结束应将乙炔发生器内的水倒净,剩余的电石送回原库,电石渣须倒在指定地方。
4、竖向钢筋电渣焊安全技术操作
4.1 电渣焊使用的焊机设备外壳应接地或接零,露天放置的焊机应有防雨设施。
4.2 焊接电缆线必须有完整的绝缘,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缆禁止使用。
4.3 在潮湿的地方作业时,应用干燥的木板或橡胶片做垫板。
4.4 焊接作业应穿戴焊接专用手套、绝缘鞋,这些防护用品应保持干净。
4.5 在大、中雨天严禁焊接工作,在细雨时,焊接场地要有可靠的遮雨防护措施。焊接设备要遮蔽好,电线要保证绝缘良好,焊药必须保持干燥。
4.6 在高温天气施工时,要做好防署降温工作。
4.7 用于电渣焊接的工作台、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安全、适用。

十七、木作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技术操作
1.1 木工作业场所,要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并随时清除木屑、刨花,严禁吸烟,杜绝火灾隐患。
1.2 操作前,必须检查各种机具,应牢固可靠,各项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所有工具不用时要放入工具箱或工具袋内,不得随意乱放。对作业环境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1.3 机械上的电动机及电器部分,必须按其有关操作规程要求执行。
1.4 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1.5 在机械运行中不准跨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刃具时必须待机械停止运行后进行。
1.6 作业后,应清理好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2、门窗工程安全技术操作
2.1 使用手提钻、手提刨等电动工具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固定的电动设备操作一律不得戴手套,要遵守相应机械操作规程。
2.2 立门窗口时,上下拉杆要钉牢。
2.3 安装门窗框、扇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窗台和阳台拦板上作业。
2.4 安装三扇一樘外穿扇时,中扇和上亮子应随时钉牢,每扇不少于4根钉。外墙如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必须挂好安全带。
2.5 安装大型、较重的门窗时,应搭配好操作人员,明确分工,专人指挥。门扇就位过程中两侧禁止站人和通行。
3、木装修工程安全技术操作
3.1 使用手电钻、手电刨等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确保使用安全。
3.2 使用射钉枪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3.2.1 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严格按规程程序操作,作业时要戴防护眼镜,严禁枪口对人。
3.2.2 射钉弹要按有关爆炸和危险品的规定进行搬运、贮存和使用,存放环境要整洁、干燥、通风好、温度不高于40℃,不得磁撞、用火烤,哑弹不得随地乱丢。
3.2.3 墙体必须稳固、坚实并具承受射击的刚度。在薄墙、轻质墙上射钉时,墙的另一面不得有人,以防射穿伤人。
3.3 使用特种钢钉应选用较重的锤头,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以防止钢钉飞跳伤人,可用钳子夹住再行敲击。
3.4 装修过程中应作到通风,防止胶合板、化工合成板料、使用的胶剂材料等有害气体伤人。
3.5 安装顶棚面板、石膏板等,不得浮放,必须用扒钉、螺丝固定。
3.6 使用梯子必须牢固,必要时专人保护。
3.7 操作完成,及时清理场地,将易燃易爆物品放到妥善地方。电动机具切断电源,关闭电闸。
4、木工、支模拆模安全技术操作
4.1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蚀、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片、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栏杆和剪力撑拉牢。
4.2 采用桁架支撑应严格控制,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4.3 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4.4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4.5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落。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用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5、木工机械
5.1 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5.2 刨料应保持机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并不得小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5.3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5.4 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百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5.5 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在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沙等消除干净。
5.6 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小于10毫米。

十八、屋面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技术操作
1.1 凡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神经衰弱及贫血等症,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能进行屋面工程施工作业。
1.2 施工前应先检查脚手架、防护栏杆或安全网架设是否牢固。
1.3 屋面坡度比较大时,不得穿硬底鞋、易滑鞋和拖鞋。
1.4 冬季屋面上有霜雪时,要及时清扫,并有可靠的防滑措施。
1.5 垂直运输应用机械,不得上下用手抛。屋面上杂物应集中往下运,不准随便往下乱扔。
2、石棉瓦屋面施工安全技术操作
2.1 在没有塑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必须在屋架下全面积挂安全网或设置其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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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屋面檐口周围应设不低于1.4m高的防护栏杆。
2.3 施工时应搭设有防滑条的临时道板,并随石棉瓦的铺设而随塔。
2.4 运瓦、堆积应在两坡对称进行,铺瓦时亦沿两坡对称进行。
2.5 小型工具和螺栓、螺母等应放在工具袋内,严禁放在屋面上,以防滑掉伤人。
2.6 在铺好的石棉瓦上行走时,应沿有檩条方向踩踏。
3、轻型复合板屋面施工安全技术操作
3.1 吊运屋面板及泛水根等构件,必须采用专用的吊索及提升架,按规定的吊点起吊。各种起吊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2 卸放屋面板时,应缓慢轻放,不得碰坏板边及擦伤板面。
3.3 安装屋面板时必须架设操作平台,平台应设防护栏杆和安全爬梯。
3.4 操作人员必须穿防滑的软底鞋。
3.5 操作时,应随手清理撒落在屋面板上的轴芯、铆钉芯及其它杂物等。
3.6 每班工作后,必须将放在屋面或脚手架上的尚未安装的复合板和泛水板等构件,用绳索就地绑扎稳妥,或吊下地面放好。
4、轻质隔热夹心板屋面施工安全技术操作
4.1 吊夹心板时,应使用尼龙绳或其他专用器具。吊点位置如无规定,一般以吊点距板端为0.2L为宜(L=板长)。
4.2 屋面板堆放时,应放在主桁架的位置上。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0块,且应有保证夹心板不滑落。下班前或天气不好时应用绳索将夹心板与桁条系牢。
4.3 风速达到10m/s,应停止起重及屋面作业。雨后及露水大的天气,要做好屋面的防滑工作。
4.4 施工场地及堆放夹心板的地方要严格做好防火工作。堆放夹心板等材料处要防止电焊溅落火花而损坏夹心板表面的涂漆。

十九、防水、防腐蚀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技术操作
1.1 凡患有皮肤病、结核病、结膜眼病、刺激过敏等患者,不得从事防水、防腐蚀工程工作。
1.2 操作时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严禁裸露身体,裤脚袖口应扎紧,并应配戴手套,脚罩。
1.3 操作人员应注意风向,人员应处在上风方向,遇有大风要停止操作。
1.4 存放卷材和胶粘剂的仓库或现场要严禁烟火。如需用明火,必须有防火措施,县应设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砂袋。
1.5 作业中如有呕吐、眩晕的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送往通风处休息。如情况比较严重,要立即送往医院。
1.6 严禁使用未成年或精神不正常的工人参加屋面上的沥青工作或运输熔热油类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熬油施工安全技术操作
2.1 熬制沥青,必须在下风向进行。使用定型密闭锅,油锅溶量最多不得超过2/3,添加沥青时,人体要避开投料口。
2.2 油锅应设档风墙,灶口要距离火口70cm以上,两口以上油锅一起熬制时间距不得小于2m。
2.3 使用沥青桶架热时,必须把桶盖和气孔全部打开,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2.4 熬油人员,应严守岗位,随时测量沥青温度的变化,沥青脱水后,应用慢火升温。当锅内油冒白烟转变为冒浓的红黄烟时,应立即停火,这是沥青接近燃点。
2.5 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或铁板将油锅盖严,停止鼓风,熄炉火。如沥青溢出地面着火,应用干砂、湿麻袋或灭火器熄、灭火苗;严禁浇水灭火。
2.6 沥青加热温度及涂抹温可参照下表。
沥青加热度及涂抹温度参照表
材料名称 加热温度 涂抹温度 备注
石油沥青 220-240℃ 180-200℃
焦油沥青 140-160℃ 120-140℃
2.7 配制冷底子油的位置要离开沥青炉火以及一切火源50m以上。下料要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并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配制进行时要避风,在火源的上风向。
2.8 配制、储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点严禁烟火,并不得在附近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3、卷材铺贴安全技术操作
3.1 运送热沥青时,容器内容量不得超过2/3,桶宜加盖。挑运时通道必须畅通,坡道要采取防滑措施。
3.2 垂直运输热沥青,应采用的运输机具要牢固可靠。如用滑轮吊运时,上面的操作平台应设防护栏杆,提升时要系拉牵绳,防止油桶摆动,油桶下方10m半径内禁有人。
3.3 在坡度大的屋面上作业时,应采取专门的防滑安全措施,油桶下面加垫,保证油桶放置平稳。
3.4 屋面四周设有女儿墙且未搭设外脚手架时,施工前必须搭好防护栏杆,其高度应高出沿周边1.2m。
3.5 浇倒热沥青时,必须注意屋面缝隙和小洞,防止沥青漏落。浇到屋面四周时,要随时拦扫下淌的沥青,并且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3.6 浇热沥青与铺贴卷材的操作人员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根据风向错开位置,壶要向下,不准对人,浇至四周边沿时,侧身操作,以免热沥青飞溅烫伤。
3.7 使用喷灯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远离冷底子油,作业地点要备有防火器材。
3.8 铺贴垂直墙面时,其高度超过1.5m时,应搭设脚手架,禁止交叉操作。
4、防腐蚀工程安全技术操作
4.1 水玻璃类防腐蚀操作安全技术
4.1.1 氟硅酸钠的存放,必须作好标记,并有专人保管,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4.1.2 氟硅酸钠干拌粉料应使用密封搅拌箱。
4.1.3 操作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4.1.4 操作人员必须配戴防护用品,戴口罩、护目镜等。在进行酸化处理时,应戴防酸护具;如防酸手套、防酸靴、防酸裙等。
4.1.5 稀释浓酸时,严禁把水倒入浓硫酸内,应把浓硫酸徐徐倒入水中。
4.2 硫磺类防腐蚀操作安全技术操作
4.2.1硫磺进场后要妥善保管,要注意防火,设灭火设备。
4.2.2 现场熬制点应设在下风向;室内熬制时锅上应设热电厂气罩。
4.2.3 熬制硫磺要严格控制温度,严防着火,发现黄烟应立即撤火降温,局部燃烧时,可撒石英粉或其他隔绝空气的方法。
4.2.4 作业人员应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2.5 硫磺类材料在熬制、运输、烧灌的过程中,所有用的器具必须干燥,不得含水。
4.3 树脂类防腐蚀操作安全技术。
4.3.1 配置聚酯砂浆时,应特别注意过氧化环乙酮固体易爆炸,须配成糊状使用,并严禁与促进剂直接混合。
4.3.2 配制、使用乙醇、苯、丙酮等易燃材料的现场,应严禁烟火。要通风,并应设置消防器材。
4.3.3 配硫酸时,应将酸液倒入水中,并在配制现场应有10%的碱液和纯碱水容液,以备中和洒出的酸液之用。
4.3.4 配制硫酸乙脂时应将硫酸慢慢注入酒精中,并充分搅拌,但温度不能超过60℃,严禁酸雾飞出。
4.3.5 操作中,如不慎与腐蚀或刺激性物质接触后,要立即用水或乙醇擦洗。

二十、装修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技术操作
1.1 装修工程涉及到的现场运料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所使的小型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其规范要求。
1.2 利用楼地面堆放的砂、石板、水泥、面砖等装修材料,不得堆积过高,其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荷载。
1.3 室内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要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应过于集中,同一跨度间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两人。
1.4 室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应由架工搭设,使用原脚手架的跳板应满铺(不少于3块),防护栏、护网要完整有效,不得随意拆除。
1.5 使用金属吊架和挑架时,应经过结构计算,吊架吊点间距不宜超过2.6m。每一层设一层挑杆,并要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挑架间距不宜超过0.7m,每3m下设一根支撑杆,外部要有防护栏杆和围网。
1.6 禁止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物上搭设脚手架板。在阳台部位进行装修,外侧应设防护栏杆或挂设安全网。严禁脚踩脚手架的防护栏杆和阳台板上作业。
1.7 移动吊架必须用钢丝绳,不准使用棕绳、麻绳。安全带不得绑在承重吊绳及吊架上,应单独设置保护绳。
1.8 在阴暗潮湿环境中操作,必须使用36V以下照明设备。
2、室内外抹灰安全技术操作
2.1 屋地抹防水找平层时,应保留原脚手架和安全防护设施。如没有外脚手架又无女儿墙,在屋面四周必须搭设护栏杆和围网,不得低于1.2m高。
2.2 机械喷灰时,必须充分利用好防护用品。喷灰机的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灵活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应顺直,不准折弯。
2.3 喷浆机要设专人保管和使用;电源线路和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由技工及时检修,非本工种人员不得擅自乱动。
2.4 操纵喷浆机的喷枪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输浆管要有人协助。在转移房间时应关闭气阀,喷头朝下。
2.5 当室内净高超过4m以上时,天棚抹灰必须搭设满堂红脚手架,如无条件满铺脚手板,可在脚手板上铺安全网。
2.6 使用水磨石机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靴,操纵把必须装有绝缘套管。
2.7 人工磨石时,磨石上需安手柄,以防碰手或灰浆烧手。
2.8 使用的喷浆机、水磨石机等电动设备,在间歇和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3、挂饰面板工程安全技术操作
3.1 挂饭面板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并对其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方能上岗作业。
3.2 所有的块材、挂件及其零件均应按常规方法材质定量检验。
3.3 应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及专用测力扳手,随时检测挂件安装的操作质量。务必排除结构基层上有松动的螺栓和紧固螺母的旋紧力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其抽检数量按1/3进行。
3.4 用电设备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3.5 平台和脚手架上只准放单层石板材;需要上下交叉作业时,应互相错开,严禁上下同一工作面操作,并应戴安全帽。
3.6 饰面板块材钻孔、切割应在固定的机架上,并应由专门人员操作,同时要戴防护眼镜。
4、贴磁砖(饰面板)工程安全技术操作
4.1 砌墙与贴饰面板同时进行时,必按设计要求进行固定,待砂浆完全凝固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4.2 磁砖(饰面板)加工不得面对面进行,必要时须安档板隔离。
4.3 使用切割机等设备加工磁砖(饰面板)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触电保护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凡受潮、裂纹、磨损严重的砂轮片不得使用。
4.4 切割磁砖、石板块时,操作人员要双手按紧工件,不得用力过猛。操作不得戴手套。加工件送到与锯片30cm处或切割小块时应使用专用工具,送料不得直接用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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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锯台上屑片应用专用工具清除,不得用手拣拾或抹试。
5、玻璃幕墙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
5.1 搬运玻璃应载手套或用纸、布垫玻璃边口部分,两人以上共同搬抬较大较重的玻璃时,要互相配合,呼应一致。
5.2 裁害玻璃时,应在指定场所进行。裁下的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
5.3 安装门窗玻璃时,不得在无隔断的防护措施的情况上下楼层同时操作,楼层下方禁止人员来往和停留。
5.4 安装高处玻璃时,应在牢固的脚手架上操作或挂好安全带,严禁无安全防护措施而蹲在窗框上操作。
5.5 高处作业时裁下的玻璃条、块,不准往下扔,不准口含小钉作业。所有的钉子和小型工具等要放入工具袋内,防止掉落伤人。
5.6 使用梯子时,梯子脚下部应有防止侧滑措施,人字梯要有挂钩。不准一手腋下夹玻璃,一手扶梯上下。
5.7 安装屋顶采光窗玻璃,应铺设脚手架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5.8 安装铝合金、钛合金玻璃幕墙的人员应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上岗。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9 幕墙安装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
5.10 安装时使用的焊接机械、电动螺丝、手电钻、冲击电钻、曲线锯等电动工具必须按各个工具的使用规定操作。
5.11 对于隐框幕墙,若玻璃与框是在车间粘结的要待结构胶固化后才能搬运。若玻璃尺寸过大,则要专门的吊装机具搬运。
5.12 风力在5级或以上难以控制玻璃时,应停止搬运和安装。
6、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安全技术操作
6.1 各类油漆必须放在专用库内保管,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属易挥发性的材料必须存放在密闭容器内,并有专人保管。
6.2 库房应通风良好,并设置消防器材,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要有一定的距离。
6.3 各种油漆、涂料、胶合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材料的运输、保管、使用必须按其各自规定严格操作。
6.4 高处操作时,要配挂安全带或搭设安全网。
6.5 使用的梯子脚部要包裹麻布或橡胶皮,人字梯必须有拉链或挂钩。
6.6 沾有油漆、胶剂的棉纱、破布、油纸等物,应集中存放在有盖的容器内,并及时处理。
6.7 油漆和涂料凝结时,不准用火烤。
6.8 喷涂作业使用喷浆机时,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得开关电门,以防触电。疏通堵塞的喷嘴时不得对人。
6.9 调配酸性易燃料(如煤油、汽油、松节油、含氮颜料等)时,应由有经验的技工担任,工作中禁止吸烟。
6.10 手工操作时的油桶油量不得超过油桶的四分之三,间歇或作业完毕应将桶放在稳妥的地方。
6.11 涂刷封檐板、落水管时应由架工负责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坡度大于25º的屋面上作业时,应设防滑活动板梯、防护栏杆或安全网。
6.12 在室内的油漆、大白、涂料、裱糊作业时,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在密封的容器(如大罐)内进行作业时,要轮班进行,外面必须有人监护。
6.13 裱糊用的壁纸刀,用完及时将刀刃收回;用完胶剂的容器口及时盖死。

二十一、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塔式起重机的运输操作
1.1 装截塔吊各部分的拖挂车在行驶前,必须检查拖挂装置、制动气管及电缆接头等应良好、可靠。
1.2 运输超宽、超长和超高的设备构件时,应派有经验的指挥和工作人员随车护送。
1.3 塔吊的塔身、底座、起重臂等装上拖挂车后,应垫稳,并用钢丝绳将其与拖板捆牢。
1.4 拖挂车行驶上下坡道时,应提前换低速档,避免中途换档和紧急制动。严禁下坡脱档滑行。
1.5 重车停放过夜时,应将平板支起,减轻轮胎承压。
1.6 卸车时,要有专人指挥。拖车必须制动住,并将车轮楔牢。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操作
2.1 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以下条件:
2.1.1 路基土壤承载能力中型塔为8-12t/m2,重型塔为12-16t/m2;
2.1.2 轨距偏差不得超过其名义值的1/1000;
2.1.3 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1/1000;
2.1.4 两条铁轨的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之间,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端高底差不大于2mm;
2.1.5 轨道终端1m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档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2.1.6 路基旁应挖排水沟;
2.1.7 塔吊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及时修整。
2.2 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并制订安全措施,由专业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而且要有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3 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以下事项:
2.3.1 附着式或内爬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
2.3.2 安装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情况,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偏差不得超过下表。
附着吊式起重机垂直度允许偏差表
锚固点距轨面高度(m) 塔身锚固点垂直度偏差值(mm) 锚固点距轨面高度(m) 塔身锚固点垂直度偏差值(mm)
25 25 50 40
40 30 50 45
45 35
2.3.3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
2.3.4 顶升时,必须在专人指挥下进行,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2.3.5 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械电源。
3、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
3.1 塔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2 操作前重点检查:
3.2.1 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正常;
3.2.2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2.3 主要部件,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3.2.4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3.2.5 供电缆应无破损。
3.3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个方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升急停。
3.4 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3.5 提升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3.6 吊运物件升降时,必须指定专人指挥,使用统一信号。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的照明和明显的信号。
3.7 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回转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应回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m处。
3.8 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架驶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标灯。
4、拆除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
4.1 起重机的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
4.2 起重机的拆卸场地的范围内,要作出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该范围内。
4.3 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指挥进行,同时要有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二十二、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基础上,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操作棚里视野良好。
3、每日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全器、制动器、保险齿轮、传动滑轮和安全保险装置等,确认安全可靠、有效的,方准操作。发现安全保险装置失效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位装置。钢丝绳变形或断丝断股超过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及时更换。
4、钢丝绳卷必须设置防钢比绳滑脱的保险装置。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3圈。作业中发现钢丝绳缠绕的必须暂停使用,重新排列整齐。
5、物料在吊笼里应均分布,不得超出吊笼。当长料在吊笼中立放时,应采取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戴使用。
6、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和乘吊笼上下。
7、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无论任何人发现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8、操作中或吊笼尚悬空吊挂时,操作工不得离开驾驶座位。
9、当支承安全装置没有支承好吊笼时,严禁人员进入吊笼。吊笼安全门未关好或人未走出吊笼时,不得升降吊笼。
10、吊笼运行时,严禁人员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入架体内。在架体附近工作的人员,身体不得贴近架体。使用组合架体时,进入吊笼的人员,应随时注意相邻吊笼的运行情况;人和物料、工具不得越人相邻的架体内。
11、闭全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停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12、物料提升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不符合要求的物料提升机。

二十三、施工电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梯立柱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的距离,应按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优先选择较小距离。一般承载力应不小于100kN/m2,基础用C20混凝土。
2、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识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重点。
3、装上两节立柱后,要调整垂直度,并把平衡重、梯笼就位。调试导向轮与导轨间隙,以电梯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距离地面10m高以内做运行试验。
4、立柱距地面10m进行附壁连接加固,以后每升高10m,做一道附壁连接。立柱每10m高度垂直偏差不大于5mm。
5、安装完毕进行整机调试,并做接地和避雷装置,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梯笼周围2.5m范围内的地面上,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强制式闸门。
7、严格控制梯笼的载重量,乘人、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不得超载使用。
8、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地方架设防护棚,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或安全门。
9、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要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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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04日 16:12:43
10楼
10、当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前,司机不能离开岗位。作业后将电梯降到底层,各层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11、在拆除电梯之前,应对各主要部位、主要构件进行检查,确认正常方可拆卸。
12、梯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重落地,然后再慢慢上升50cm左右,梯笼不发生不滑即可开始按顺序拆除。
13、先把平衡重拆下来放平,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特别注意平衡重拆下之后,电梯载重量已折减50%。
14、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挂好安全带。

二十四、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卷扬机安全操作
1.1 卷扬机必须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并应牢固地连在地锚上;锚固绳索禁止栓在树、电柱或其它不牢固的物体上。
1.2 起重跑绳应顺序缠绕在卷筒上,不许重迭和绞碾;使用时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保留三圈。发现钢丝绳扭结,不得用手直接触绳。
1.3 卷扬机启动和停止,速度应逐渐地增大或减小。回降时,应用制动装置控制,缓慢回降。
1.4 卷扬机卷筒底皮,应与起重跑绳成水平。迎头滑轮与卷扬机距离应大于井、门架的高度,但最少不得少于12m;必须保持司机视线良好,跑绳垂直卷筒,偏差不得小于2度。
1.5 卷扬机提升重物过程中,如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还应用棘轮保险。
1.6 卷扬机的皮带、齿轮、传动部分须设防护装置;转向的滑子应用开口滑车;钢丝绳过道应用铁管保护。
1.7 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滑轮槽的直径应比绳直径大1~2.5mm为宜,同时滑轮的直径应为钢丝绳的直径的20倍,最小不得小于16倍。
1.8 卷扬机操作前应先进行试车,地锚、电动机、防护装置、电器线路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9 卷扬机的手、脚闸板最大工作行程不准接触地面且不准闸板下有障碍物。
1.10 运转突然停电,应立即关上电开关,采取措施将重物放到地面。
1.11 工作完成后,应将各部传动、制动回位,切断电源,锁好电开关箱。
2、搅拌机安全操作
2.1 搅拌机的操作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示信号准确可靠,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2.2 搅拌的齿轮、皮带轮传动部分均应装设防护罩。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坚固、灵活可靠。
2.3 操作前,应进行空车试转,并必须专人负责操作。
2.4 搅拌的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允许的性能相符合,超出范围的不得使用。
2.5 向搅拌机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
2.6 运转中,禁止使用铁锹、钢筋等伸入搅拌筒内拨弄。
2.7 操作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运转,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2.8 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者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2.9 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坑,如须升起则应用键条扣牢。
3、振捣器安全操作
3.1 使用前,应检查电源线路有无破损漏电,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活可靠,机具各部连接应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3.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靴和绝缘手套。
3.3 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的混凝土,楼板、脚手架、道路等干硬的物件上面进行试振。如检修或作业间断,应切断电源。
3.4 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捣棒应自然垂直地插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堆或使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
3.5 振捣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混凝土粘结在电动机的外壳上妨碍散热。发现电机温度过高时,应停歇降温后方可使用。
3.6 电源线路要悬空移动,要注意避免电源线与地面和钢筋相磨擦及车辆的碾压,经常检查线路的完好情况,发现破损应立即进行处理。
3.7 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不得使用脚踢电动机。
3.8 操作时,振捣器大幅度移动电源线要有足够长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3.9 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并有防雨措施。
4、水磨石机安全操作
4.1 操作人员必须穿胶靴,戴绝缘手套作业。
1.2 启动前,检查电动机、电器应正常,接地保持良好,绝缘软线无破损。
4.3 磨石必须夹紧,并应经常检查夹具,以免磨石飞出伤人。
4.4 磨石机手柄,必须套绝缘管,线路采用接零保护,接点不得少于两处。并须安设漏电保护器。   
4.5 操作中,如发现零件脱落或不正常的音响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方可检修。
5、圆锯机安全操作
5.1 操作人员应了解和掌握机械性能及安全技术操作知识,机械设备要有专人管理。
5.2 启动前必须全面检查、注油、试车,待各部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5.3 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台面或下面的木屑和刨花及杂物。
5.4 在运行中不准跨越机械运转部分传递工具、工件等。排除故障、拆装刃具必须机械停稳,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5.5 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试、润滑,清扫场地。
5.6 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锯片必须装置安全罩、档板和滴水设备,不准安装倒顺开关。
5.7 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两个齿,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纹末端应钻孔封闭。
5.8 进料时必须贴紧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力硬拉。
5.9 木料锯到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拽进锯,上手不得用手直接送料,应用木棍送料。
5.10 锯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
5.11 锯厚木料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直么径的1/4。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5.12 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扳。据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6、电刨床安全操作
6.1 一般操作规程按圆锯安全操作1~6项执行。
6.2 刨料时应保持机体稳定,双手操作。送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和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6.3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过1.5mm。进料速度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6.4 刨削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mm,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15mm,长度在250mm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6.5 木料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刨。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灰垢、冰、雪等清除后施刨。禁止将手按在节疤上送料,严禁戴手套操作。
6.6 调整刨削量、换刀片,必须切断电源或卸掉皮带。
6.7 刀片和刀片螺丝的厚度、质量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刀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出刀头。紧固螺丝钉应嵌入刀片槽内,并离刀背不小于10mm。
6.8 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维修,更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档板里侧去移动档板或拆除安全档板进行操作。
7、手电钻安全操作
7.1 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操作对应有杠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7.2 一般场所应先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m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品。
7.3若采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
7.4 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品,严禁使用Ⅲ类手持电机工具。
7.5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7.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杆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转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8、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
8.1 操作前,必须检查刀片安装是否正确,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固定刀与活动刀间隙以0.5~1mm为宜。
8.2 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规定。
8.3 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的,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并将钢筋握紧。
8.4 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8.5 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切一端小于300mm时,切断前必须用夹具夹住,防止弹出伤人。
8.6 操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短头钢筋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8.7 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8.8 使用电动液压切断机时,要先松开放油阀,空载运转几分钟,排掉缸内空气,然后拧紧,并用手扳动钢筋给活动刀以回程压力,即可进行操作。
8.9 作业后,切断电源,用钢刷清除切刀闸杂物,进行清洁保养。
9、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
9.1 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牢固,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9.2 操作时,钢筋必须放在插头的中、下部。严禁弯曲超截面尺寸的钢筋。回转方向必须准确,手与插头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m。
9.3 弯曲直径大而又长的钢筋时,应有两人操作,互相配合。
9.4 机械在运行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变换角度等作业。转盘换向、加油、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9.5 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9.6 要随时检查电动机的温度,必要时停机冷却。
10、无齿锯安全操作
10.1 无齿锯(切割机)片应符合强度要求;操作前,应检查电器开关、锯片、螺栓、轴承等必须无损、坚固可靠。
10.2 操作时要握紧工件,匀速进料,不得用力过猛,不准戴手套作业。
10.3 切割时,当剩余300mm或切割小件时,应使用专用工具辅助工件进料,不直接用手推。
10.4 在运行中,如发现切割件有冲击,跳动等现象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排除故障后,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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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04日 16:13:02
11楼
二十五、水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潜水泵安全操作
1.1 放入或提升水泵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和出水管。
1.2 泵必须安装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器,并应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而且周围30m内水面不准有人和牲畜进入。
1.3 水泵放在蓝里直立于水中,水深不得小于0.5m,不得在含泥砂的混水中使用。
1.4 启动前,应检查水管要扎结牢固;叶轮和进水管应无杂物;电缆绝缘良好。
1.5 启动时,应先空试运转,方向正确良好,水外运转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1.6 要经常注意水位变化,叶轮中心至水面距离应在0.5~3m间,泵体不得陷入淤泥中和露出水面。
2、离心式水泵安全操作
2.1 启动前,检查底坐基础螺栓应牢固;电机轴承应润滑;压盖旋紧经过润滑;用手转动电机转子和止退机构应灵活有效。
2.2 启动时,应先加足引水。停机应先关闭出水阀,然后停机。
2.3 运转中,要经常监测水位,泵不得在无水情况下空转,一、二级叶轮保持浸入水中。
2.4 运转中,如发现周围有较大振动时,应检查水泵的橡胶轴承或电机填料处磨损情况,如磨损过多,漏水应更换新件。
2.5 吸、排过量含有泥沙的水泵,在停机前必须用水冲洗干净。

二十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的规定。
2、施工现场应视工程量大小和工期长短,必须配备足够(较大的工地不少于2名)持有市、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电工证的电工。
3、现场一切用电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必须由持证驻场电工负责。
4、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或接地(由公用变压器供电)保护,现场电工必须熟悉该工程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正确安装、维护现场的电气设备;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用电管理和保管安全用电技术档案。
5、非电工人员不得擅自安装、维修、移动一切电器设备。
6、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漏电开关应送生产厂或有维修资质的单位修理,严禁现场电工自行维修电开关,严禁漏电开关撤出或在失灵状态下运行。
7、现场一切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原则,安装施工机具。
8、严禁线路两端用插头连接电源与用电设备或电源与下一级供电线路。
9、潮湿场所灯具安装高度小于2.5m必须使用36V照明电压,人工挖孔桩孔内照明必须使用12V照明电压。
10、现场电工除做好规定的定期检查外,平时必须对电气设备勤巡、勤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清除。对上级发生的安全用电整改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彻底整改,严禁电器设备带病运行。
11、施工现场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用电机械设备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要求:
11.1 人工挖孔桩内用电时,井口的配电箱必须有专人看管,如有事离开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11.2 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如振捣器、水磨石机等)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1.3 水泵(潜水泵、一般水泵)接通电源前,水中的一切工作人员必须返回地面,严禁一切水下作业。
11.4 移动式用电设备的电源缆线,必须设专人看着,调整缆线,严禁缆线浸水。
11.5 所有用电设备在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电开关箱。

二十七、脚手架具防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人员必须经由符合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架子工进行。
2、脚手架搭设作业,应按形成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地进行搭设,矩形围边脚手架应从其中一个角部开始向两个方向延伸搭设。
3、操作人员应穿防滑鞋和配带安全带和安全帽。大雾及雨、雪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雨、雪天后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护。
4、搭设和拆除作业中的安全防护
4.1 操作现场应设安全围护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2 对将要形成或已失去稳定结构的脚手架部位加设临时支撑或拉结。
4.3 无可靠的安全带和挂物时,应拉设安全网。
4.4 设置小型扣件、工具和材料上提或下吊设施,严禁上下投掷。
5、作业面的安全防护
5.1 架子上作业面的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留空隙和控头板。脚手板与墙面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20cm。脚手板与脚手架要拴结牢。
5.2 作业面外侧立面的防护设施视具体情况可采用:
5.2.1 挡脚板加二道防护栏杆;
5.2.2 二道防护栏杆绑挂高度不小于1m的竹笆;
5.2.3 二道防护栏杆满挂安全立网;
5.2.4 其它可靠的防护办法。
5.3 临街防护视具体情况可采用:
5.3.1 采用安全立网、竹笆板或蓬布将脚手架的临街面完全封闭。
5.3.2 视街道情况设安全通道。通道的顶棚应满铺脚手板或其他可能承接落物的板篷材料。篷顶临街一侧应设高于篷顶1m的墙,以免落物又反弹到街上。
5.4 人行和运输通道的防护:
5.4.1 贴近或穿过脚手架的人行和运输通道必须搭设板篷防护;
5.4.2 上下脚手架有高度差出入口应坡道或踏步,并设栏杆防护。
5.5 吊挂架的防护。当吊、挂脚手架在移动至作业位置后,应采取支撑和拉结措施将其固定或减少晃动。
6、架子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特种作业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体检合格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7、搭设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进行,即: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拉结,支撑挺直,通畅平坦,设施齐全、牢固。
8、架子工必须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凤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主要受力杆件,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装门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10、搭设用钢管和扣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变形或有裂纹的钢管,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也禁止使用。
11、脚手架内立杆与外墙面间按规定进行防护。脚手架上人斜道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转角休息平台应不小于2平方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12、钢管脚手架立杆的底脚应垂直稳放在砼垫块或砼硬化地基上,并设纵、横向扫地杆。
13、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外侧的剪刀撑必须接续到位,拉结点构造和数量符合要求。
14、设置的立杆应等距,纵向间距不得大于1.8米、脚手架离墙面不宜大于20厘米。大于20厘米的,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15、脚手架主要杆件的接长点必须错开;钢管剪刀撑的接长处必须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厘米。
16、脚手架的顶端必须按规程要求封顶;里立杆应低于檐口50厘米,外立杆应高出檐口1米。脚手架的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每步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30厘米高的挡脚杆;顶排的扶手杆不得少于2首,高度分别为1.2米和1.8米。
17、脚手架与各类输电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搭设和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意安全,谨防杆件碰及高压线后伤人。
18、操作面高于2米的里脚手架的安全防护、强度、刚性和稳定性必须同样符合有关要求。
19、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20、脚手架上的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发现脚手片破损或杆件弯曲、变形的,应及时更换。
21、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和设置起重把杆;不准在脚手架上搁运料滑槽,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22、拆除脚手架和物料提升机应明确专人负责指挥,拆除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提升机与脚手架、建筑物连结情况等;拆除时指定专人警戒;拆除必须按搭设的逆顺序逐层上而下进行,做到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3、拆下的钢管、脚手片、扣件、密目型安全网等物体,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抛拂。
24、钢管、脚手片、扣件、安全网等分门别类,整齐堆放,挂设标牌。
25、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申请验收。

二十八、高处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要求
1.1 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1.2 凡高处作业一定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1.3 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拆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场地、平台等上面所用的材料、物件,应堆放整齐,拆下物品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运走,保证通行无阻,操作顺畅。
1.4 高处一切防护设施,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变动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5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各种设施、装备、电器、小型工具等要经常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方可投入使用。
2、边缘作业安全要求
2.1 基坑(槽)周边、未安装栏板的阳台、上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等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2 房屋超过3.2m楼顶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高度超过3.2m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防护栏杆。
2.3 各作业层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2.4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2.5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6 各种栏杆和防护的规格、材质必须符合脚手架用料要求。必要时可进行结构计算,所设防护要可靠安全。
3、洞口作业和交叉作业安全要求
3.1 现场施工的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和垂直方向上同时操作。必须上下层交叉作业,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3.2 由于上层作业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壁杆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在其受落体质量的影响,必须设防穿透的双层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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