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后旗金宝屯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招标1. 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工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科左后旗金宝屯镇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科左后旗金宝屯镇区西段、305省道北侧2.2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26000㎡2.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2.4 工程投资额:总投资约1290万元。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工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科左后旗金宝屯镇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科左后旗金宝屯镇区西段、305省道北侧
2.2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26000㎡
2.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4 工程投资额:总投资约1290万元。
2.5 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6 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设计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08月 06 日至 2012 年08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1:00时,下午 2:30时至5:00 时报名。
4.2报名要求:报名单位报名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并持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认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 份证等有效证原件。自治区外企按规定办(外进建筑业入区备案证明)。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4.3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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