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7.0.2 在正常环境的建筑物内,当大部分用电设备为中小容量,且无特殊要求时,宜采用树干式配电。
7.0.4 当部分用电设备距供电点较远,而彼此相距很近、容量很小的
次要用电设备,可采用链式配电,但每一回路环链设备不宜超过5台,其总容量不宜超过10kW。容量较小用电设备的插座,采用链式配电时,每一条环链回路的设备数量可适当增加。
这个主要看负荷等级,三级负荷可以链式。二级或以上用树干式,只是比链式多个T接装置,很容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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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楼上的说的在理,规范引用的很正确,但我有以下推论,不知妥否,请各位赐教.
按民规JGJ16-2008,第13.9.9.2条规定:小容量的消防设备(如防火卷帘门)是可以链接的---您能说它"次要"吗?----相比"防火卷帘门",车库内潜污泵当然"次要"了----所以,既然"次要",当然可以链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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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13.9.9 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外,各防火分区的消防用电设备,应由消防电源中的双电源或双回线路电源供电,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末端配电箱应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该箱应安装于所在防火分区内;
2 由末端配电箱配出引至相应设备,宜采用放射式供电。对于作用相同、性质相同且容量较小的消防设备,可视为一组设备并采用一个分支回路供电。每个分支回路所供设备不宜超过5台,总计容量不宜超过10kW。
哪里写链式配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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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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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当然可以!······实际设计中多数都是这么做的,也没遇到提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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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关于“排污泵是不是消防负荷”的问题还是有比较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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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哎,这个各种图纸都有,关键看是谁审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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