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0条 高度趔过45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 一、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钢筋的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的要求; 二、应利用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 三、应将45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四、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 住宅用做吗?
一、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钢筋的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的要求;
二、应利用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
三、应将45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四、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
住宅用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