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问题一则
tomsgong@co163
2006年12月12日 16:02:15
来自于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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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中“6.3.1 送风机、排烟风机宜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但不应设减振装置;若排烟系统必须与空调系统共用,需要设置减振装置时,不应使用橡胶减振装置。”请问本条的规定是基于什么原因?望指教!!

上海市《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中“6.3.1 送风机、排烟风机宜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但不应设减振装置;若排烟系统必须与空调系统共用,需要设置减振装置时,不应使用橡胶减振装置。”
请问本条的规定是基于什么原因?
望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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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lhc
2006年12月13日 09:52:24
2楼
这一条有悖于国标标准图集

我估计是出于防火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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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lhc
2006年12月13日 09:54:30
3楼
橡胶的燃点大概120度左右,而排烟高温烟气的温度又是多少呢?

没实施过这个东西,有上海的同行可以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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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sgong@co163
2006年12月13日 10:36:13
4楼
“不应使用橡胶减振装置”这一条也许我们还能猜测为橡胶减振装置在烟气的高温下会软化变形,而导致防排烟设备运行时出现故障。但“送风机、排烟风机宜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但不应设减振装置”就很难理解了!大家一起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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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lhc
2006年12月13日 10:38:32
5楼


设减震、“软接”的目的无非都是隔振降低噪声等等,防排烟为非常时期使用,无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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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lhc
2006年12月13日 10:39:51
6楼
逃命的时候还追求舒适安宁和仪态万千吗?

赶紧!安全,命要紧,这是第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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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huaping
2006年12月13日 10:49:23
7楼
能省就不要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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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huaping
2006年12月13日 10:50:51
8楼
能省的话就不要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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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sgong@co163
2006年12月13日 10:51:05
9楼
楼上说的很有道理,但为什么是“不应”,而不是“不宜”呢? 规范使用的语气似乎有更为强硬的理由。哈哈,可能也是我多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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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x_8202
2006年12月13日 16:50:26
10楼


一,这里的送风机和排烟风机都是指事故时的风机,平时不工作,事故时起到送风、排烟作用,所以不用考虑减震
二,如果排烟机与空调系统共用,即平时还起到排风作用,一直是工作的,所以就要考虑减震,而由于橡胶易燃且熔点低,事故时烟气很多都是超过200℃,当然就不能用橡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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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x_8202
2006年12月13日 16:51:51
11楼
这个规范是建筑防排烟,因此它上面的说的送风机不是咱们平时所说的送风机,要是平时,肯定要考虑噪音,但事故时权衡利弊,只考虑怎么让人能逃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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