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规划局强行要求建筑高低错落,无奈出现两个11层单元再加一个多层单元拼接,请教高人此多栋楼是否视为全高层,多层单元是否也应遵循《高规》?若遵循《高规》,多层单元只有一个,屋面无法与其它单元连通,是否有问题?若遵循《建规》,是否应视为一栋2单元11层高层与一栋多层山墙相邻,防火间距为0?
因规划局强行要求建筑高低错落,无奈出现两个11层单元再加一个多层单元拼接,请教高人此多栋楼是否视为全高层,多层单元是否也应遵循《高规》?若遵循《高规》,多层单元只有一个,屋面无法与其它单元连通,是否有问题?若遵循《建规》,是否应视为一栋2单元11层高层与一栋多层山墙相邻,防火间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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