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公益性和长远性,为了提高工程的质量和国家对污水处理工程的宏观调控,本人认为这种方式有很高的实用性,请大家踊跃发言。
针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公益性和长远性,为了提高工程的质量和国家对污水处理工程的宏观调控,本人认为这种方式有很高的实用性,请大家踊跃发言。
2楼
请大家多多参与,版主积分等待!
回复
3楼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这种方式应该说是不错的,我想也应该会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但是想要在国内大规模推广,阻力肯定不小。
回复
4楼
感觉上国内城镇污水的处理对资金需求非常大,政府无力承担的,BOT、TOT等操作模式是必然趋势——其实其中也暗含了成本加酬金的作法……
回复
5楼
楼主提出了一个很好的讨论的话题,只是能否把你的观点再细化深入一些!!
回复
6楼
成本加酬金的方式并不影响项目的投融资,它只是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跟踪、控制、公告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的方法。但要指出的是,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复杂性,成本的构成是极其复杂的,政府职能部门无法操作,只能借助专业咨询机构——设计单位等来承担,但它们的控制能够让大家放心吗?说不定投资者花10W小钱能增加100W的成本,而且通过政府部门发布,合理合法!大家说是吗?
我认为最好的方法是公开竞标。现在的问题是串标、抬标的太多,招标流于形式,没有取到实质的作用。
招标文件基本上都规定了处理方法、设备型式、材料等级等技术要求,这样就把更好的方法、设备、新的材料排除在外,成本难以大幅度下浮。其实,招标文件只要规定进出水水质、处理规模、工程条件、建设进度、装置寿命、安全要求、建筑标准、总报价和分项报价、对投标企业的要求等即可,关键是评标,能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就行了!
回复
7楼
6楼的朋友很是热心啊,看来是个专家啊,以后多多支持我们吧
回复
8楼
非常赞成6楼的观点
回复
9楼
现在学术腐败啊,要是让几个专家甚至是伪专家评标决定的话,估计谁都不放心,投标方倒是省事了,只要搞定半数以上评标人员就行了,总不会一个工程找很多评标的吧??
回复
10楼
支持6楼的观点。‘招标流于形式’确实如此,我们单位曾经参与一个投标,按照技术、经济等的综合评价得分都是最高的,但是后面招标方以某种原因搞成废标。
回复
11楼
想法很好,但是一厢情愿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