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几个人防规范的问题:1、03年版规范当室内出入口作为室外出入口使用时,首层至二层楼梯间需考虑防倒塌荷载;现行规范(05年版)第3.3.2-2条的第2)项却要求必须设置与主体脱开的防倒塌棚架,且参照建筑新图集05SFJ10第62页明确画出了防倒塌棚架的示意图。鉴于以上各条,是否意味着按现行规范设计时,室内出入口(楼梯出口)当要作为室外出入口使用时便不能与上部建筑楼梯设在同一垂直位置上?
1、03年版规范当室内出入口作为室外出入口使用时,首层至二层楼梯间需考虑防倒塌荷载;现行规范(05年版)第3.3.2-2条的第2)项却要求必须设置与主体脱开的防倒塌棚架,且参照建筑新图集05SFJ10第62页明确画出了防倒塌棚架的示意图。鉴于以上各条,是否意味着按现行规范设计时,室内出入口(楼梯出口)当要作为室外出入口使用时便不能与上部建筑楼梯设在同一垂直位置上?
2、甲类防空地下室按道理应是囊括了乙类工程,即甲类地下室的出入口设计应能同时满足乙类的各项规定。但看规范第3.3.2-2条及第3.3.2-1条,乙类工程(常6级)不设室外出入口的条件之一是主要出入口与其中一个次要出入口的楼梯结构均应按主要出入口的要求设计,而甲类工程核6级、核6B级则无此项要求。则当某甲类工程为常6级、核6级设防且需将室内出入口当作室外出入口时,我们是否需要将该防护单元内的两个出入口的楼梯结构都按人防规范第4.7.10条考虑常规武器爆炸荷载???
以上问题的回答请先指明问题1,还是问题2,谢谢!望大家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