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砼》3.1.4中讲预制构件吊装时要乘动力系数1.5, 那么请问结构自重还要不要乘分项系数?如果要的话是取1.35? 因为在施岚青的一注考试教材里面是乘的1.35分项系数,而在《混凝土结构设计手册》第三版 上计算一个预应力构件时,提到了其吊装,没有乘分项系数。 按照《荷载》规范觉得也确实需要乘1.35 但是又觉得已经乘了1.5的动力系数再乘以1.35会不会放的过大?
因为在施岚青的一注考试教材里面是乘的1.35分项系数,而在《混凝土结构设计手册》第三版 上计算一个预应力构件时,提到了其吊装,没有乘分项系数。
按照《荷载》规范觉得也确实需要乘1.35 但是又觉得已经乘了1.5的动力系数再乘以1.35会不会放的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