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8.2.5条规定:应在排烟支管上设有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请问一下有没有必要在每个支管上都要设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我经常的做法是:地下车库的每个防烟分区的排烟主管上设一个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支管没有加,因为毕竟是一个防烟分区,且同一个防烟分区没有隔墙分隔。有的地方审图的就没有提出这一条,但是有的地方的项目就特别强调这一条。如果每个支管都要加的话,搞电的也不好做控制啊。
请问一下有没有必要在每个支管上都要设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我经常的做法是:地下车库的每个防烟分区的排烟主管上设一个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支管没有加,因为毕竟是一个防烟分区,且同一个防烟分区没有隔墙分隔。有的地方审图的就没有提出这一条,但是有的地方的项目就特别强调这一条。如果每个支管都要加的话,搞电的也不好做控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