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若干问题讨论-[转贴]
yangch115
yangch115 Lv.3
2006年09月03日 15:57:25
只看楼主

高层若干问题讨论---[兼谈京沪粤三地对高规的理解 高规自2002年6月颁布以来,各地在设计中,在对高规的应用实施中,大部分都能遵循高规的要求,但是对于高规中涉及些条文,由于缺少具体量化或各地对规范条文理解不同,在应用中各地也出现不同的差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也结合当地设计经验和工程实践相继发布本地的技术措施或规程。本话题通过对国家规范高规(JGJ3-2002)及其宣贯材料、《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结构专业》、上海市《建筑抗震设计规程》、“广东省实施《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补充规定”等谈谈各地对高规部分条文的理解。

高层若干问题讨论---[兼谈京沪粤三地对高规的理解

高规自2002年6月颁布以来,各地在设计中,在对高规的应用实施中,大部分都能遵循高规的要求,但是对于高规中涉及些条文,由于缺少具体量化或各地对规范条文理解不同,在应用中各地也出现不同的差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也结合当地设计经验和工程实践相继发布本地的技术措施或规程。本话题通过对国家规范高规(JGJ3-2002)及其宣贯材料、《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结构专业》、上海市《建筑抗震设计规程》、“广东省实施《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补充规定”等谈谈各地对高规部分条文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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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ch115
2006年09月03日 15:59:05
2楼
看到别人在别的论坛的一个总结,觉得很不错,就整理一下发到这里,与诸位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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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art
2007年05月10日 09:02:23
3楼
很好,分析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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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leng
2007年05月11日 09:44:05
4楼
不错,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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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hness
2007年05月18日 21:09:36
5楼
下了,谢谢楼主提供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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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re312
2007年11月21日 10:43:51
6楼
下了,谢谢楼主提供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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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weng
2008年03月31日 20:14:30
7楼
有没有原作者发表的文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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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m123
2008年04月04日 01:07:25
8楼
感谢楼主,刚才下载了,很好的学习资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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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wlm25
2008年04月08日 21:44:40
9楼
呵呵
谢谢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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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j_369
2008年04月16日 20:36:52
10楼
感谢楼主,刚才下载了,大家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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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b2651480
2008年07月31日 14:28:39
11楼
"北京市建筑设计院1992年出版的《结构专业技术措施》中规定,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的地区,层数不能超过四层,房屋总高不能超过16m,7度区为三层及12m,8度区为二层及8m.(以上指未设抗震墙的板柱结构)新的抗震规范GB50011-2001对于板柱结构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例如,对于适用最大高度,6、7、8度区分别为40,35,30米;抗震墙应能承担全部地震作用,板柱部分能额外承担全部地震作用的20%;沿两个主轴方向通过柱截面的板底连续钢筋,有数量的要求(抗震规范6.6.9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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