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主持,以淮河水利委员会为主编单位修编完成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1999。 原《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试行)》SDl84—86同时废止;《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J275—88在水利行业停止使用。 本标准自1999年4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并由其负责解释。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1999。
原《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试行)》SDl84—86同时废止;《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J275—88在水利行业停止使用。
本标准自1999年4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