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泵备用泵问题
造杯水
造杯水 Lv.12
2011年11月19日 20:08:31
只看楼主

今天群(189161962)里一位江苏的设计11层住宅,设计消防泵时是否做备用泵他拿不定主意。《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5.3 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消防水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但江苏《民用建筑水消防系统设计规范》10.4.3消防水泵应设备用泵,。。。。。。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0L/s时可不设备用泵。有的说地方规范不得低于国家规范,所以要设;也有的说按地方规范,可以不设。

今天群(189161962)里一位江苏的设计11层住宅,设计消防泵时是否做备用泵他拿不定主意。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5.3 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消防水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
但江苏《民用建筑水消防系统设计规范》10.4.3消防水泵应设备用泵,。。。。。。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0L/s时可不设备用泵。

有的说地方规范不得低于国家规范,所以要设;也有的说按地方规范,可以不设。
到底设不设?
造杯水
2011年11月20日 09:02:12
2楼
没有大侠给个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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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wei
2011年11月21日 12:40:38
3楼
原则上,地方规范不能低于国标,国标是最低的标准了,但有例外的,比如上海,江苏也有,有一点是肯定的,江苏的项目,按江苏的水消防做,是没有问题的,对于你这个问题,我觉的没有什么纠结的,多个备有泵,没有什么困难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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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y2005
2011年11月21日 15:56:46
4楼
建筑物高度11x3=33米大于24米属于高层建筑,根据高规,应应设置备用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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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杯水
2011年11月21日 18:51:01
5楼

不是纠结不纠结的问题。是对地方标准和国标有矛盾的时候,应该遵守那个标准问题。也是对我国标准不统一使设计者左右为难一种现象的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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