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1: 某高层工程主体装修采用的是施工电梯运输,施工方所承建的装修部分已完工,项目部决定拆除施工电梯,但甲方因楼内直接发包的门窗安装工程仍未完工,仍需用项目部的施工电梯大约15天,则项目部这时是否应该找甲方进行签证? 实例2: 某工程2号楼基坑已验完槽,劳务队各工种也已进场,塔吊与其他施工机械已就位,但因甲方原设计图纸要变动,因此,工程停工等待20天,此时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签证?
某高层工程主体装修采用的是施工电梯运输,施工方所承建的装修部分已完工,项目部决定拆除施工电梯,但甲方因楼内直接发包的门窗安装工程仍未完工,仍需用项目部的施工电梯大约15天,则项目部这时是否应该找甲方进行签证?
实例2:
某工程2号楼基坑已验完槽,劳务队各工种也已进场,塔吊与其他施工机械已就位,但因甲方原设计图纸要变动,因此,工程停工等待20天,此时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签证?
实例3:
某工程基础位于水位线以上20cm,甲方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明排水作业,施工单位用污水泵共计投入50个台班,每个台班2人,共计100个人工,监理、甲方都已签字盖章认可,但签证单在结算审计时100人工被扣,理由是50个台班内已包含了人工,施工方认为,既然监理、甲方都已现场签证认可,审计处就不应该扣除,审计处的做法是否正确?
这三个题,我也没有准确答案,想听听您的看法,或者分享下您在签证时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