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建筑设屋顶消防水箱是否有高度规定?是不是和高层一样保证要有7米高度?若达不到是否要在屋顶设增压设施?那这个还叫临时高压系统吗?
多层建筑设屋顶消防水箱是否有高度规定?
是不是和高层一样保证要有7米高度?若达不到是否要在屋顶设增压设施?那这个还叫临时高压系统吗?
2楼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
P202第4点:
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低于0.07MPa,
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低于0.15MPa,
对于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多层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应在建筑物最高处设置重力自流水箱,且最高一层的消火栓应有水自流出。
建议楼主好好看看这本书,偶觉得这本书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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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谢谢楼上的,现在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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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请问假如用的是市政管网直接供水而不设消防加压泵是不是就不用稳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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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请问这位朋友,这两天我正好看了这本书,对这一段论述,有点疑问,高规的7.4.6.2条写着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和这个0.07MPa是矛盾的,而且再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不超过24m的建筑的消火栓的出水压力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个书上面只写应有水自流出是欠妥的吧,如果都没有足够的压力,怎么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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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仔细看看:
7.4.7.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 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7.4.6.2条写的是充实水柱,不要混为一谈。
不超过24m的建筑的消火栓的出水压力是有明确规定的:
建规8.6.2:
二、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时,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库房,可采用1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一般不应小于7m,但甲、乙类厂房、超过六层的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内,不应小于10m;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内,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水自流也是规范规定的:
第8.6.3条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
设置自流水箱,主要考虑系统灌满水,不指望能喷水灭火。
你把水箱要求高度和消火栓要求水压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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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市政水压能满足要求就是常高压了,当然不用稳压了啊。
还有楼上的说只要满足自流的条件,好象上海的规范上是这样规定的.但全国的规范上好象不是这个意思吧,
第8.6.3条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 那要保证水压啊,不是还是要满足栓口的压力吗?越搞越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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