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
重现期一般1-2年,我们这里选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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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一般都是取1~2年的。住宅小区管道一般都不会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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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一般选一年,如果没有什么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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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我们公司都选一年,现在的形势下小区品质高一些的,建议选三年,但是这样会增加不少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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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规范上不是1-3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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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做过好几个总图,总的感觉就是,如果正儿八经算的话,不管是按1年还是2年,一般小区的雨水最终管径都要超过市政预留头子的管径,市政一般预留头子都是500或者600的,如果一个地块有2个600可以接,正常算的话一般会要2个700的排出管,所以现在做总图我就不算这个了,市政预留多少,最终排出管就定是多少。其实也就是排的快慢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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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雨水重现期一般选取的规定
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第3.2.4 条原规定: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确定。同一排水系统可采用同一重现期或不同重现期。重现期一般采用0.5~3年,重要干道、重要地区或短期积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一般采用3~5年,并应与道路设计协调。特别重要地区和次要地区可酌情增减。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1年版)修订规定:
(1)第3.2.4条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确定。同一排水系统可采用同一重现期或不同重现期。重现期应采用1年~3年,重要干道、重要地区或短期积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应采用3年~5年,并应与道路设计协调,经济条件较好或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宜采用规定的上限。特别重要地区可采用10年或以上。
(2)第3.2.4A条 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洪水对城镇排水系统的影响。
(3)第3.2.4B条 应校核城镇排水系统排除地面积水的能力,根据城镇特点、积水影响程度和内河水位调控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一般根据重现期校核排除地面积水的能力,重现期应采用3年~5年,重要干道、重要地区或短期积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应采用5年~10年, 经济条件较好或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宜采用规定的上限,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特别重要地区可采用50年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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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看手册上各地都不同啊 一般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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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根据小区重要性,1-3a,重要不允许积水的和档次高点取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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