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前面讲解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产生的背景,今天来说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历程。 1980年,美国女建筑师协会来华进行学术交流,带来了一个新的概念,即土地分区规划管理。 1982年,上海虹桥开发区的规划,为适应外资建设的国际惯例要求,编制了土地出让规划,首先采用8项指标对用地建设进行规划控制。这一方法在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986年8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向上海市城市规划局下达了《上海市土地使用区划管理法规的研究》课题,针对我国国情,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提出了城市采取的土地使用管理模式应是规划与区划融合型,即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区划法规结合的匹配模式。课题组通过研究编制了《城市土地使用区划管理法规编制办法》、《上海土地使用区划管理法规》文本及编写说明,制订了适合上海市的城市土地分类及建筑用途分类标准,并对综合指标体系中的名词解释作了详尽的阐述或规定,减少了解释的随意性,具有普遍意义。1990年建设部组织专家对该课题进行评审,肯定了区划技术对土地有偿使用和规划管理走向立法控制的重大作用。
1980年,美国女建筑师协会来华进行学术交流,带来了一个新的概念,即土地分区规划管理。
1982年,上海虹桥开发区的规划,为适应外资建设的国际惯例要求,编制了土地出让规划,首先采用8项指标对用地建设进行规划控制。这一方法在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986年8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向上海市城市规划局下达了《上海市土地使用区划管理法规的研究》课题,针对我国国情,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提出了城市采取的土地使用管理模式应是规划与区划融合型,即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区划法规结合的匹配模式。课题组通过研究编制了《城市土地使用区划管理法规编制办法》、《上海土地使用区划管理法规》文本及编写说明,制订了适合上海市的城市土地分类及建筑用途分类标准,并对综合指标体系中的名词解释作了详尽的阐述或规定,减少了解释的随意性,具有普遍意义。1990年建设部组织专家对该课题进行评审,肯定了区划技术对土地有偿使用和规划管理走向立法控制的重大作用。
1987年,清华大学在桂林中心区详细规划中引入区划的思想,借鉴虹桥开发区规划的做法,结合我国城市规划的实际情况,初步形成了一套系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方法,其特点是对用地建设进行数据控制,与局部地段的城市设计相结合。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苏州古城桐芳巷居住街坊改造规划中注意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对街坊用地进行三个层次的区划,即街坊现状综合评价性区划、街坊改造开发经营意向性区划和街坊改造开发控制管理性区划。它将物质空间规划与改造实施的经营管理控制性规划结合起来,对旧街坊改造作了投入产出的经济分析,为旧街坊的改造开发提供了规划依据。
广州在1987年开展了覆盖面达70km2的街区规划,并制订颁布执行《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这两个地方性城市法规,使得城市规划通过立法程序与城市规划管理更好地衔接起来。 http://www.w856.com/post/355.html
温州市城市规划局于1988年开始,着手编制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制订了旧城区改造规划管理试行办法》和《旧城土地使用和建设管理技术规定》。
1989年8月,江苏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结合“苏州市古城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课题,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几个重要问题,如规划地块的划分、综合指标的确立、新技术运用以及它同分区规划的关系等方面作了较详细的研究,并据此编写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
1991年东南大学与南京市规划局完成“南京控制性详细规划理论方法研究”课题,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了较为系统的总结。
1991年,建设部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列入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并明确了其编制要求。
1995年,建设部制定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规范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内容和要求,使其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从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开展情况可以看出其发展至今大致经历了三个过程:最初,从形体设计走向形体示意。它们通过排房子的形式得出管理依据,由此来约束土地不合实际的高密度开发及见缝插针式的盲目发展。这里的建筑形体仅作为一种有灵活性的示意,成为管理部门使用的一种参考依据。如广州市街区规划,兰州市城关区规划。然后,从形体示意到指标抽象。形体示意的灵活程度往往掌握在力、案人员手中,缺乏办公规范化。量化指标的抽象控制摒弃了形体示意规划的缺陷,对规划地区进行地块划分并逐一赋值,通过控制指标约束城市的开发建设。最后,从指标抽象逐步走向完整系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它的特点是文本、图则及法规三者互相匹配,且各自关联,共同约束着城市的开发与建设。本博文由 规划设计博客所发,希望大家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