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1.3条规定: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为依据。10.1.6条规定: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被判定为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而现实的情况是:无论混凝土的同条件试块合格与否(评定合格与否),只要混凝土的标养试块不合格(评定不合格),质量监督站就通知施工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实体强度检测。这样留置的同条件混凝土试块不就失去他的意义了。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1.3条规定: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为依据。10.1.6条规定: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被判定为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而现实的情况是:无论混凝土的同条件试块合格与否(评定合格与否),只要混凝土的标养试块不合格(评定不合格),质量监督站就通知施工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实体强度检测。这样留置的同条件混凝土试块不就失去他的意义了。
2楼
显然,只要混凝土的标养试块不合格(评定不合格),混凝土的质量肯定不合格的。就应该通知施工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实体强度检测。
同条件试块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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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我觉得同条件试块是由意义的,尤其的工期比较紧的情况下,至少对混凝土的质量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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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一般出现标养条件下,混凝土试块不合格的基本上不可能!所以同养个人认为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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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试块就是为做试验用的,只有在试块做出不合格的情况下,需要另请实体检测。
试块不用长期保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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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yhl 于 2011-8-25 13: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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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有区别,同条件是跟工程同步的,而检测机构是最后的一项检测,如果中间不留置试块,等主题封顶了发现强度不够,只能降级使用或者加固处理,那样费用会增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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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用几块混凝土试块合格来代表某一批混凝土的强度合格,这种思路和方法必然给混凝土制造带来一定的风险。试块已经不能真实的反映和代表混凝土的真实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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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我在想如果标养条件下试块都不能合格,那么同养条件下如何保证可以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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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混凝土试块造假的情况多,不能真实反映现场混凝土构件的强度。但是有地方如果混凝土试块强度不合格,实验人员到现场回弹费用更高。所以有人专门制做各个各强度级别的假混凝土试块,卖给项目经理,保证百分百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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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同条件砼试块主要是对拆模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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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不能说没有意义。同养试块,一是作为拆模的重要依据,第二,60天累计温度不超过600摄氏度、28天强度检测对于检验混凝土的强度性能是很重要的。如果某项不合格只好现场检测了,一般是回弹或钻心,再者请设计认可以及补强处理等。
试块做假几乎是通例,也是国情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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