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最近报了造价员考试,在学习中对此问题,及与此有关的一些问题,一直弄不清,恳请各位大侠指导。 按我的粗浅理解,不用专业术语表述,我觉得清单报价的中心思想就是自主报价。就是说算量按照统一的单位、规则来算,算出来的量是一个确定的数字,不可能这家跟那家算出来的不一样,要是不一样,就有人搞错了,或者都搞错了。然后报价的话,各家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想法来报,自然就会有高有低,然后业主选那家报何价低的。(当然选择哪家还得有其他考虑,但是主要就是看谁的价低。)
按我的粗浅理解,不用专业术语表述,我觉得清单报价的中心思想就是自主报价。就是说算量按照统一的单位、规则来算,算出来的量是一个确定的数字,不可能这家跟那家算出来的不一样,要是不一样,就有人搞错了,或者都搞错了。然后报价的话,各家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想法来报,自然就会有高有低,然后业主选那家报何价低的。(当然选择哪家还得有其他考虑,但是主要就是看谁的价低。)
然而教材里又讲,要按照各省有关衙门发的预算定额对清单项目进行“组价”。要知道,衙门发的预算定额那玩艺是死的,因为那玩艺不但规定了人工、材料、机具的消耗,还规定了各项的价格,并且它规定的那些价格很多纯属扯蛋,按照它另发的调差文件调完差还是扯蛋。比如人工,我所在的地方建筑工人工资没有少于200元一天的,跟它定的价差的云里雾里。
教材里讲的这个跟工部文件《清单计价规范》的精神显然是矛盾的。这么搞,不是换汤不换药吗?
就算是现实决定了只能是换汤不换药,那何必多此一举,搞什么清单计价呢,干嘛不直接象原来一样套定额算了?不会是仅仅套用清单报价的表格吧?
然后教材里面还有一个什么“消耗定额”,似乎各省也有这玩艺,只规定人材机的消耗量,不规定价,好象比原来的预算定额放松了一步。那么,这个所谓“消耗定额”,具不具有法规意义呢?如果清单报价又必须要套这个“消耗定额”,那谈何自主报价呢?
另外,就是要套,到底套哪个?套“消耗定额”还是套“预算定额”?
个人浅见,作为造价人员,真正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算成本(包括人工材量用量)。无论是甲方的还是乙方的造价人员,对于工程造价,最根本的事情就是算成本。至于为什么算成本重要,道理显而易见,不必多讨论。我本人并不怎么懂按规定做预算,但我确实可以算成本。我发现,按教材那一套去测算成本的话,非被老板杀了不可。举一个很小的例子,工地上要打掉一块墙(用来做窗),算量套拆除定额的话,包清运,只有十几块钱,如果我告诉工人说二十块钱叫他去打,他不会去打墙,会直接打我。
至于甲方到底能给乙方多少钱,以我所了解和亲历的情况来说,并不是说造价人员会算就能争取得到的。你算得再好,老板跟甲方的关系没搞好的话,甲方直接不鸟你,你连见甲方的面都难,不用说确认,更不用说给钱了。反过来,老板跟甲方关系搞好了,你不会算也没关系,老板会告诉你大概能要到多少,你自己想办法凑出那个数字就行了,至于合不合规范,套定额套的对不对,没人去认真的。甲方一把手签了字的东西,他下面的财务也好、决算也好,没人会傻到去推翻。
看了造价员考试全国统编教材十来天,我慢慢有一个这样的想法,书上所说的那些玩艺,应该只是台面上的东西,是一种文字或者说数字游戏,跟现实相去甚远。但是这种文字或数字游戏又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那就是用在台面上,应付各方面的形式上的要求。而且那些玩艺是一个比较大的体系,比较复杂,要玩这个文字和数字游戏的人,就得先研究一番,最好还考个证。
也不知道这种想法对不对。
上述各种问题,衷心希望各位同行、前辈,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