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大讨论--国六条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jiachengli
jiachengli Lv.7
2006年06月21日 09: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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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全文如下: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但是,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为切实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要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对部分政策措施作适当调整。现就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提出以下意见: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全文如下:

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但是,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为切实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要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对部分政策措施作适当调整。现就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一)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各级城市(包括县城,下同)人民政府要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并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各级城市住房建设规划要在200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人民政府要将住房建设规划报建设部备案;其他城市住房建设规划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会同监察机关加强规划效能监察,督促各地予以落实。

(二)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十一五”时期,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三)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为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税务部门要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随意减免。

(四)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为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五)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六)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编制年度用地计划,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七)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

(八)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2006年各地房屋拆迁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以内。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九)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对已经规划许可仍未开工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尤其是套型结构超过规定的项目,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擅自改变设计、变更项目、超出规定建设的住房要依法予以处理直至没收。

(十)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不符合条件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十一)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廉租住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要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要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各级财政也要加大支持力度。2006年年底前,各地都要安排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开工建设。

(十二)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各地要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解决建设和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监管力度,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格规范集资合作建房,制止部分单位利用职权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进行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违规行为。

(十三)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

(十四)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当地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要完善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机制,统计和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市场供求和房价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

(十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预期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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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chengli
2006年06月21日 09:08:15
2楼
【来源: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作者:社论】
  国家对“房地产调控六点意见”(简称“国六条”)细化执行细则,在民意的热烈吁求下隆重登场。那些认为房价高涨是由无良商人与地方政府合谋造成的人,有理由将这次房产调控细则提出的15条操作性措施(本报简称“国十五条”)的出台视为一大胜利。



但这些头脑简单的欢呼者在赞赏政府强硬调控姿态的同时,应该对手段能否实现他们的目标多加留意

  从细则的具体规定来看,旨在全方位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干预力度,细化到限比重、限面积、限价格(“三限制”)等具体指标。细则的潜台词是,政府认可房价高涨是由需求、炒作而起的说法,此次出台的细则意在封堵炒作之路,以至于有言论将此视为反房地产市场化的一份宣言书。但吊诡的是,政府出台细则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面临着房地产泡沫加剧、金融风险大增的大凶险,政府愿意干预房地产,但愿意干预是一回事,如何干预是另一回事。没有证据表明,一个强硬的手段必定能达成美好的目标。

  细则也许可能在短期内为房市降温,却无助于建立一个健康的市场。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细则没有解决房地产市场中以下几个关键性矛盾。

  首先,政府是土地的实际拥有者,有抬高地价获取最大收益的现实冲动,同时,政府又是社会公共福利的提供者,有责任实现“居者有其屋”。此次细则中提出“三限制”,将社会公共福利的责任强行让渡给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对于房地产商而言,是不可承受之重。

  受此逼迫,市场会作出相应变化,或是部分商人与资金流出房地产行业,使房市供给更紧,从而加深供需之间的矛盾;或是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继续合谋,在廉价房地点、房屋交易信息等方面做足文章,让穷人去该去的地方、住该住的房子;又或者,政府在保证一定量的廉价房的同时,继续以偏紧的土地供应抬高一般房地产的价格,补偿开发商所作出的“牺牲”,细则未对国际炒作游资作具体规定,应当与此不无关联。如此,普通民众是否能够获得调控红利,仍然是个未知数。

  另一个矛盾来自于供需矛盾,商品房价格高涨的最大原因来自于需求者之间的价格竞争,或者在信息不公开的情况下,某些群体有意制造恐慌性需求。今年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为0.95亿平米,同比增长82.86%,销售面积相当于竣工面积的1.67倍。实际上,自2003年以来,除了少数月份之外,其余多数月份的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都大于商品房累计竣工面积,这说明,商品房供不应求是这几年的常态。

  要缓解供给压力,除了细则所规定的提供充分的交易信息,抑制投机性需求、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打击囤地之外,关键是政府要放开市场门槛、培育更多的产品供应商,由供应商之间彼此竞价,以弥补市场在低价房与奢侈房之间畸轻畸重的状况。

  但调控一再重申对于房地产开发商项目资本金35%的底线要求,导致小开发商面临灭顶之灾。引人关注的是,此次通知明令禁止集资建房,使产品需求方失去了一个重要的选择。也就是说,需求方有受到保护的消极自由,而没有自主建房的积极自由,失去了挑战高房价的一柄利剑。

  头痛医头式的行政调控方法,我们在诸如汽车、医药、房产等各行业早有领教,这些方法并未起到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反而使市场人士动辄得咎,民众难以受惠。在市场与计划之间,并不像某些人所谓的有中间道路可走。

  受现实所迫,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正在急速向行政命令经济转身。在历经了数次房市调控效果不彰的窘迫之后,政府仍然督信行政手段是解决市场各种问题的惟一办法,每次调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调控力度上。但再强硬的措施,只要与市场规律相左就是脆弱的。

  民众对于市场公平的每次呼吁,都会换来政府对市场更强的控制;把市场与社会保障责任夹杂在一起,并不意味着民众会得到更多的公平。行政命令经济不是政府为社会保障尽责和市场健康发展的同义语。以行政之矛攻市场之盾的后果大多是,市场行政化与行政市场化。

  细则赋予建设部等政府部门更多的权力,却对加大住房供给、在“三限制”等约束条件下实现房地产市场的新的利益均衡语焉不详,正因为如此,细则出台后引发质疑,包括一些坚持政府应该严厉调控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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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chengli
2006年06月21日 09:08:25
3楼
针对九部委颁布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要占开发总面积70%”这一新政,近期争论不断。一些建筑专业人士认为,该条建筑新规急需出台明确的解释细则,否则可能导致大众对楼市信息的混乱。

天津市方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沈勇嵬介绍,根据199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其中,墙体面积、公共走道、电梯、其他公共分摊面积以及阳台面积等,都不包括在套内建筑面积之中。而目前惯用的销售面积,不仅包括烟囱、通风道、管井等,还包括墙体面积、阳台面积、电梯、公共走道以及其他公共分摊面积。因此,套型建筑面积肯定小于现在绝大多数地产商所售住宅的建筑面积。


他认为,目前对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的解释仍不清晰,这可能会造成大众楼市信息混乱。因为目前很多人寄希望于大批小户型将出现,这样的解读无疑打击了一批人的购房信心,同时也会令开发商无所适从。因此,天津市有关部门应对这一政策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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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lhc
2006年06月22日 09:52:01
4楼
新闻里面不是天天都有报道么?

这个对于建筑设计来说没有多大的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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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hboy1118
2006年06月22日 10:08:47
5楼
雷声大,雨点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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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incc
2006年06月22日 10:11:18
6楼
国六条是在去年宏观调控见效不大的前提下出台的。从以往的情况看,大多数地方政府不希望房价能稳定下来,因为牵涉到了利益,并且各个地方情况不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放权让各个地方来行动,具体细则规定不明确的话,那实际意义恐怕就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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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fzhaojl
2006年06月22日 17:26:06
7楼
建筑规划的一条就是不懂市场经济的人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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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t19940429
2006年06月22日 17:28:32
8楼
能把细则发上来吗?另外,楼主在3楼所说的“其中,墙体面积、公共走道、电梯、其他公共分摊面积以及阳台面积等,都不包括在套内建筑面积之中”不对,应是不包括在套内使用面积之中,而套内建筑面积是包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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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gp
2006年06月22日 23:22:20
9楼
楼上的,人家一级说的对
平时说套内面积 就是指套内使用面积 是常识
就和前段时间电视上竞争中将的 公路上加油的一升和一公声、是怎么的???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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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gp
2006年06月22日 23:24:22
10楼
8,楼的 我这样认为的哦
有什么不妥欢迎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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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jz
2006年06月23日 09:11:53
11楼
有关细则:深圳10条细则出台明确单个楼盘90平以下占70%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685_386438_1.htm
(感谢yms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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