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第7.3.2条规定: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人防工程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人现有一个工程为见下图:1号楼(600m2)和3号楼(630m2)为人防地下室,地面均为11层住宅,2号楼(1630m2)为普通地下室,1号楼和2号楼共用一个自行车坡道作出入口,3号楼和2号楼连通.1号楼和3号楼需设喷淋吗?个人认为,1号楼可作为一个单体,因面积<1000m2可不设喷淋,3号楼与2号楼整个作为一个单体,设喷淋.请教高手这样认为正确吗?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第7.3.2条规定: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人防工程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人现有一个工程为见下图:1号楼(600m2)和3号楼(630m2)为人防地下室,地面均为11层住宅,2号楼(1630m2)为普通地下室,1号楼和2号楼共用一个自行车坡道作出入口,3号楼和2号楼连通.1号楼和3号楼需设喷淋吗?
个人认为,1号楼可作为一个单体,因面积<1000m2可不设喷淋,3号楼与2号楼整个作为一个单体,设喷淋.请教高手这样认为正确吗?
2楼
1、作为普通地下室,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应考虑防火分区;设置自喷后,面积可加倍
2、既然2、3号楼都设了,拉根支管到1号楼,布上喷头,也多不了几个钱,但安全性却完全不一样,对审图或以后的使用都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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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详细,感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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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2号楼为地下车库应设喷淋,可是照<<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第7.3.2条规定: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人防工程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号楼和3号楼均为<1000m2人防地下室,就可不设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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