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上说:抗震设计时,一般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总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当剪力墙高度超过150m时,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总高度的1/10;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符合本规程第10.2.4条的规定。那么诸位,底部加强部位起算点该怎样确定呢?若有地下室,且地下室是可以作为嵌固端考虑,那么起算点是由地下室的底板还是顶板往上算起到规定的高度?另外,墙肢总高度包括不包括地下室部分的高度?(1/8*(地下高度+地上高度))?包括不包括局部突出的楼电梯间等?
规范上说:抗震设计时,一般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总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当剪力墙高度超过150m时,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总高度的1/10;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符合本规程第10.2.4条的规定。
那么诸位,底部加强部位起算点该怎样确定呢?
若有地下室,且地下室是可以作为嵌固端考虑,那么起算点是由地下室的底板还是顶板往上算起到规定的高度?另外,墙肢总高度包括不包括地下室部分的高度?(1/8*(地下高度+地上高度))?包括不包括局部突出的楼电梯间等?
/size]
12楼
高手们都回答过了。规范中有相关规定,请多关心下规范及相关条文说明
回复
13楼
回复
14楼
这个规范我也不懂,向前辈学习!
回复
15楼
如果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底部加强区应向下延伸一层,即地下一层也做底部加强区
回复
16楼
现在规范明确了加强区高度应该从地下室顶板起算。但是如果嵌固端是地下室顶板,地下一层也应做底部加强区,这并不影响底部加强区高度的计算。
回复
17楼
学习一下。。。
回复
18楼
期待更好的解读!!
回复
19楼
墙体高度从室外地面算起
回复
20楼
起算高度取建筑高度即可,不算局部突出部分。地下一层顶板嵌固,加强区向下延伸一层,地下一层底板嵌固,延伸2层
回复
21楼
是不是这么理解:1/8*地上高度 再加地下高度 等于总加强高度。?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