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 现在我们做的这个楼,在审图过程中,外审单位提出要标出地下室储藏物得类别,并说如果是丙类储藏,地下室面积若大于500平米的话应该做喷淋。但是建筑说他们不按仓库走,不能写是几类几类储藏;还提出也不能写非可燃物类储藏,因为住户储藏的东西,免不了要放些纸箱子类得可燃物,他们只写“地下室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不超过30kg每平方米”,但这句话对应的就是丙类储藏。甲方也不同意做喷淋... 请教各位前辈,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按什么考虑,和多层高层又是否有关系呢?按理来说是不是应该做喷淋呢?
现在我们做的这个楼,在审图过程中,外审单位提出要标出地下室储藏物得类别,并说如果是丙类储藏,地下室面积若大于500平米的话应该做喷淋。但是建筑说他们不按仓库走,不能写是几类几类储藏;还提出也不能写非可燃物类储藏,因为住户储藏的东西,免不了要放些纸箱子类得可燃物,他们只写“地下室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不超过30kg每平方米”,但这句话对应的就是丙类储藏。甲方也不同意做喷淋...
请教各位前辈,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按什么考虑,和多层高层又是否有关系呢?按理来说是不是应该做喷淋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