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层的建筑长56.3米 ,宽16.6米高21米 ,底层和二层有一上下相通的超市 ,两层加起来共有600平米,一二层还有个加起来400平方的商铺 ,一二层其他地方是不超过300的商铺,3~6层为住宅。问题1.这样的建筑 应该算是商住楼了吧?,规范上很少叙述商住楼的消防,按商店对待可否?问题2.住宅部分用双栓可以不可以?(建规8.4.3.1规定的是单元式,塔式住宅的消火栓设一根管时用双栓,对于其他建筑是否适用?)
六层的建筑长56.3米 ,宽16.6米高21米 ,底层和二层有一上下相通的超市 ,两层加起来共有600平米,一二层还有个加起来400平方的商铺 ,一二层其他地方是不超过300的商铺,3~6层为住宅。
问题1.这样的建筑 应该算是商住楼了吧?,规范上很少叙述商住楼的消防,按商店对待可否?
问题2.住宅部分用双栓可以不可以?(建规8.4.3.1规定的是单元式,塔式住宅的消火栓设一根管时用双栓,对于其他建筑是否适用?)
问题3.底层和二层要不要做喷淋?(整栋楼按商业的话,它已经符合总面积超过3000平方的规定要设置,但是这是商住楼的话,怎么设置呢?)
12楼
消防看哪个水量大就采用那个水量。住宅可以采用双栓,加设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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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1.是商住楼;2.可以用双栓3.个人认为应该设这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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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应该按照商住楼做,体积超过10000立方米,层数超过5层,整栋楼都做消火栓,
商业部分自动喷洒可以不做,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0平米,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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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1,2层属于商业网点,3层才是商业,不上喷淋,不上消火栓。仅每家商网上消防卷盘。本楼为带商业网点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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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odozo 于 2011-7-15 16: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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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这个建筑的定性确实有点模糊,非高层,肯定套用建规。
建规2.0.14给出了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但根据楼主描述,该建筑有“底层和二层有一上下相通的超市 ,两层加起来共有600平米,一二层还有个加起来400平方的商铺 ,……”明显超出商业服务网点的范畴,严格来说,就不能完全按带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考虑了。(商住楼是高规的定义)
建议楼主和当地消防部门沟通之后,再考虑具体的消防设计方案。通常情况下,消防局对于这种有争议的问题也会愿意交流意见的。
对于这种难于定性的建筑,个人倾向于以高标准从严设计,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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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学习了,感觉消火栓还是上吧,喷淋就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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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1.算商住楼。2商住楼大类为公共建筑不应设双栓,双栓为住宅建筑3不设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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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查09消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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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个人觉得上消火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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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个人的一些观点:
1、本建筑应该是属于商住楼的,因为那两个商业的面积已经超过了300平方,即使你的防火措施达到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但是面积已经超限。
2、规范规定单元式、塔式住宅可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但是规范并没有明确这个“住宅”是对部位的定性还是对建筑物的定性,业内目前也没有形成统一,最好以当地消防局或者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解释为准。
3、既然第一点已经定义是商住楼而不是商业楼,那么要看一、二层单层面积有没有超1500平方或是一、二层商店面积加起来一共有没有超过3000平方。如果超了就设置喷淋,如果不超过,那就不需要设置,除非当消防局另外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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