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做道路亮化设计时,采用TN-S系统,在配电柜处做总接地,每一回路的路灯和庭院灯的接地都和配电柜总接地相连,所以路灯及庭院灯的基础就没有做接极。请问这样符合规范吗?有必要每个路灯和庭院灯都再单独做接地极吗?请各位多多指点?
我在做道路亮化设计时,采用TN-S系统,在配电柜处做总接地,每一回路的路灯和庭院灯的接地都和配电柜总接地相连,所以路灯及庭院灯的基础就没有做接极。请问这样符合规范吗?有必要每个路灯和庭院灯都再单独做接地极吗?请各位多多指点?
2楼
可以采用总的接地啊,每一回路的路灯和庭院灯的接地都和配电柜总接地相连,没有必要每个路灯和庭院灯都再单独做接地极,这方法可以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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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不是每个庭院灯都需要做接地。而是每隔大约50m需要对PE线进线重复接地,每处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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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谢谢3楼,这个规定有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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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采用TN-S系统,路灯处没有必要再做接地极,若采用TT系统,则路灯处需再做接地极;建议采用TT系统+漏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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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做不做问题多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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