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必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的悬挑架的安全监督管理。 (2)悬挑架在搭设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悬挑架搭设单位应对搭设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2、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前的准备工作 (1)悬挑架的设计制作等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范标准。 (2)悬挑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施工图和设计计算书,且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审批手续齐全(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单位审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报送建设单位),并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下实施。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的悬挑架的安全监督管理。
(2)悬挑架在搭设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悬挑架搭设单位应对搭设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2、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前的准备工作
(1)悬挑架的设计制作等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范标准。
(2)悬挑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施工图和设计计算书,且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审批手续齐全(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单位审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报送建设单位),并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下实施。
(3)悬挑架的支承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式经设计计算确定,必须得到工程设计单位认可,主要考虑是否可能破坏建筑结构。
3、悬挑架选择和制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悬挑架的支承结构应为型钢制作的悬挑梁或悬桁架等,不得采用钢管。
(2)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其计算内容:①材料的抗弯强度;②抗剪强度;③整体稳定;④挠度。
(3)悬挑架应水平设置在梁上,锚固位置必须设置主梁或主梁以内的楼板上,不得设置在外伸阳台上或悬挑板上。
(4)节点的制作(悬挑梁的锚固点、悬挑架的节点)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结构,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以保证节点是刚性的。
(5)支承体与结构的连接方式必须进行设计,设计时考虑连接件的材质,连接件与型钢的固定方式。目前普遍采用是预埋圆钢环或U型螺栓,应满足受力的强度。采用U型螺栓的固定方式有压板固定式(紧固)和双螺母固定(防松),这是根据《钢结构规范》8.3.6条,对直接承受力荷载的普通螺栓受控连接应用双螺帽或其他防止螺栓松动的有效措施。
(6)固端长度必须超过悬挑长度的1.5倍,这样可以减少对建筑结构的影响,保证梁在使用中的安全,提高锚固强度。
4、悬挑式脚手架其他应注意的安全技术问题
悬挑架除以上所述之外,连墙体的设置,剪力撑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架体薄弱位置的加强,卸料平台的搭设等与《建筑施工扣件或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要求基本一样。其中高度超过设计高度的架件,由于悬伸长度较长就降低了悬挑梁的抗弯性能与整体稳定性,因此在此处必须有可靠的加强措施。悬挑架底必须张挂安全平网防护,其他防护也与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