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基础规范》中并没有关于柱下独立基础的最小配筋率的规定!根据《砼规》9.5.2条为0.15%。根据《砼规》表9.5.1注,计算最小配筋率的截面面积取全截面面积(相当于倒T型受弯构件)!请高手指教!
我的理解:《基础规范》中并没有关于柱下独立基础的最小配筋率的规定!根据《砼规》9.5.2条为0.15%。根据《砼规》表9.5.1注,计算最小配筋率的截面面积取全截面面积(相当于倒T型受弯构件)!
请高手指教!
2楼
我认为在这里不应该按T型截面计算最小配筋率,应该按最下面矩形截面的全面积进行计算最小配筋率,由于上面是台阶型以满足刚性基础放大脚的构造,没必要设置受弯钢筋,对于砼刚性基础同样不设构造钢筋;另外对于砼基础最小配筋为直径8@200,这也是一个基本的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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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PKPM里面仍然是按照0.15%的最小配筋率以及全截面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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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不用讨论了,新地基基础规范有了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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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感谢大家的回复!我想说的是独立基础也是一种受弯构件,它的最小配筋面积应该等于全截面面积×最小配筋率,得出的最小配筋面积配在基础宽度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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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不应该用T截面来计算,要是这样的话,那么非梯形的锥形放脚截面,你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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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问答中的第328页,关于独立基础的最小配筋率问题的分析中,当独立基础的配筋不小于10间距200(双向)时,可以不考虑最小配筋率的要求。这个和《北京细则》上的说法是一样的。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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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朱炳寅老师《建筑结构设计问答及分析》中有说明,
问答中的第328页,关于独立基础的最小配筋率问题的分析中,当独立基础的配筋不小于10间距200(双向)时,可以不考虑最小配筋率的要求。这个和《北京细则》上的说法是一样的。
可以参考,原因讲的很明确 估计新地基规范应该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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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同意2楼的说法。朱老师的说法也对。没有细则按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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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地基规范8.2.2-3,受力筋≥10@200,分布筋≥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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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我们单位都按照0.04%来输入最小配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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