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糊涂,本工程是一类商住楼?救救我吧
flycjk
flycjk Lv.2
2006年05月05日 19:01:39
只看楼主

我刚作完一个工程:1~18层为住宅,其中一层局部为社区会所(一层社区会所面积200平方米),地下室为社区活动用房(地下室社区活动用房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7米, 我按二类高层住宅设计,但老总审图要求按一类商住楼设计,且要求住宅部分电梯前室和走道均设喷淋 难道地下室社区活动用房也算底部商业营业厅?地下室也算底部?

我刚作完一个工程:1~18层为住宅,其中一层局部为社区会所(一层社区会所面积200平方米),地下室为社区活动用房(地下室社区活动用房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7米,
我按二类高层住宅设计,但老总审图要求按一类商住楼设计,且要求住宅部分电梯前室和走道均设喷淋
难道地下室社区活动用房也算底部商业营业厅?地下室也算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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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plj
2006年05月11日 17:30:30
22楼
同意五楼的,那么的一个高层就因为一层地下的小会所把整个楼归为商用,不合理,应该是住宅楼。给地下一层做喷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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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bo
2006年05月12日 02:42:18
23楼
我不是太同意楼上几位水友的意见,我还是认为,这个建筑物应当定性为二类普通住宅楼。
1,12楼看法“这和商业服务点又不相干,那只能算是商业营业厅了”,与商业服务点不相干,就一定要算是商业营业厅么?我看法,商业服务性质的场所,规范规定的商业营业厅与商业服务点的差别,就是以面积来说的,300平方就是一条线,大于为商业营业厅,小于为商业服务点;
2,物业管理也好,活动室也好,大不了将来变成对外经营的场所,最不利也就是归于商业营业厅或者商业服务网点了。根据规范定义,不大于300平方并且有可靠防火分隔的,算作商业服务网点,那么,这个建筑从最不利角度,也就是下部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明显属于二类建筑;
3,综合楼一说,我觉得没有依据。二种以上功能的建筑物都属于综合楼,那么为什么还有商住楼呢?干脆都叫综合楼算了。所谓商住楼,就是考虑到住宅由于隔墙多,火灾不易蔓延,人员熟悉疏散通道,而专门采取的有针对性的规定。其出发点,就是考虑区别对待居住建筑与公用建筑的差别。
4,关于建筑物的定性,一定要结合建筑专业的做法,不可拘泥于某一个设备专业的某一个条文。请教,建筑专业的疏散计算等等都是按照普通二类住宅楼来设计的,为什么水专业要按照综合楼来作设计呢?岂不是一个设计单位的图纸自相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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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cjk
2006年05月12日 19:53:55
24楼
谢谢大家.
建筑专业按二类高层居住建筑设计,但咨询审图公司时,审图公司有不同意见,争论焦点:地下室(为社区活动用房)建筑功能是否作为建筑物定性依据?请教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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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q58096
2006年05月13日 14:15:00
25楼
应该按住宅设计,一层及地下层按公共活动用房设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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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
2006年05月13日 22:32:59
26楼


以上的 kibo的回答完全代表我的看法。审图公司和老总的水平不能盲目相信的。另外,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和当地消防队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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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瓦匠
2006年05月14日 01:24:11
27楼
自喷是要做的,地下室,600超了,还人多,其他的就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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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en18
2006年05月17日 10:59:21
28楼
这当然是一类商住楼了 超过50米的 地下室及一层会所设置自喷和消火栓 其余住宅部分设置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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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guicheng
2006年05月20日 10:49:00
29楼
很简单的一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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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ry
2006年05月20日 11:41:03
30楼
楼主的工程做成夹生饭了。做到十八层,本意就是套二类,但是讨厌的就是那个地下室活动用房,什么活动?难以定性,这种东东有经验的建筑设计会懂得规避。原则上讲建筑的整体定性要建筑来定,建筑专业面对的一二类差别更为严重,水专业只是核验其定性是否准确。如果不能调整功能,目前情况就是超50米的综合楼,一类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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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伯
2006年05月20日 13:43:07
31楼
2楼分析已经很请楚,高规对商业服务网点的功能与面积已有限定,本工程社区会所显然不在商业服务网点范围内,且很有可能做公共娱乐场所,故应按一类高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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