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hpb235级钢筋制作,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吊环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在构件的自重标准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2个截面计算的吊环应力不应大于50N/mm2 ;当一个构件上设有4个吊环时,设计时应仅取3个吊环进行计算。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hpb235级钢筋制作,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吊环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在构件的自重标准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2个截面计算的吊环应力不应大于50N/mm2 ;当一个构件上设有4个吊环时,设计时应仅取3个吊环进行计算。
2楼
“设有四个吊环时,取三个吊环验算”的规定不一定对,应该按照两个吊环来演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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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这是规范的内容。有什么不裂解的吗?
沙发缺少应有的结构基本知识,之所以4个吊点按照3个计算,是保证结构的安全度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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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请教吊环应力是一个截面50还是两个截面50呢,按规范字面理解应该是两个截面、一个吊环的应力,可一注专业模拟题里是一个截面50,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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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4个按3个算,是因为3个点决定一个平面,当采用4个吊环时,考虑到施工等多方面因素4个吊环受力并不均匀。因此按照3个算更安全
gumingwang:
答对了一半,要分为不同的情况,带有自平衡装置时,4个吊点可以按照4个计算,没有的时候应该按照两个计算,标准中按照3个计算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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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混规》2010年版 140页 9.7.6 写的很明确,没有讨论的价值。
gumingwang:
正是由于“在构件的自重标准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2个截面计算的钢筋应力不应大于65N/mm2;当在一个构件上设有4个吊环时,应按3个吊环进行计算。”这条规定是错误的,所以在编制JGJ1-2014的时候,我才提出了不同意见,不要盲从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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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zzuhanruifang 发表于 2012-6-7 11:00 请教吊环应力是一个截面50还是两个截面50呢,按规范字面理解应该是两个截面、一个吊环的应力,可一注专业模 …注意,是应力,和一个截面还是两个截面没关系啊;一个截面是50;两个截面也是50啊;注意单位是M/MM2;注意单位是M/MM2;注意单位是M/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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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楼主可以看下规范的条文说明,里面关于吊环的解释是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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