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为地上16层、地下1层剪力墙结构住宅楼,嵌固端为基础顶,三级抗震,按新抗规要求须设约束边缘构件。现在有一个问题,专业负责人要求:取消与地下室外墙重合的约束边缘构件的非阴影区,只设阴影区,如图二所示;我之前的做法是非阴影区也落下来,既然是约束边缘构件就要满足规范关于约束边缘构件的要求,如图一所示;专业负责人的理由是:地下室部分地震反应小,而且外墙的水平分布筋大于非阴影区的箍筋,所以此箍筋可以取消;
现在有一个问题,专业负责人要求:取消与地下室外墙重合的约束边缘构件的非阴影区,只设阴影区,如图二所示;
我之前的做法是非阴影区也落下来,既然是约束边缘构件就要满足规范关于约束边缘构件的要求,如图一所示;
专业负责人的理由是:地下室部分地震反应小,而且外墙的水平分布筋大于非阴影区的箍筋,所以此箍筋可以取消;
我却认为水平分布筋并不能对竖向钢筋形成有效的约束,除非减小拉筋间距,而且此工程的嵌固端位于地下室底板,地震作用下,屈服位置很可能位于地下一层,按规范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是必要的。
请各位指点指点,我现在不知道是坚持呢还是坚持呢还是坚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