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抗规7.2.4条的条文说明比2002抗规更加清晰了,底框-抗震墙房屋底层纵横向地震剪力增大系数的取值明确为“依据刚度比用线性插值法近似确定”。但是线性插值也得有两个点才能插值,增大系数在1.2~1.5范围内线性插值,那么1.2对应的刚度比是多少?1.5对应的刚度比是多少?我个人理解,按照7.1.8条第3款和第4款:二层(或三层)侧向刚度/底层侧向刚度在1~2.5(2、1.5)。是不是就是说1.2的增大系数对应的刚度比是1.0?1.5的增大系数对应的刚度比就是上限2.5(或2,或1.5)?
此外2010抗规7.1.8条的底层和上部纯砌体的刚度比新增要求“第二层计入构造柱影响的侧向刚度”。这个是指将构造柱本身的抗侧移刚度和墙体刚度叠加在一起?还是指构造柱阻止了墙体的弯曲变形而导致砌体墙体的侧移刚度只计入剪切变形不考虑弯曲变形????
这几个条文真的要是拿来考一注专业,首先要计算底层及二层墙柱的侧移刚度,然后再求比值,再插值求增大系数。根据已知条件不同计算量可小可大,所以还是可以拿来出题的。所以大家说说自己的理解吧。规范和考试真让人猜不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