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设计规范中的 电气条文
yanyan20332033
2011年03月18日 14: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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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电气6.5.1 每套住宅应设电度表。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度表规格,不应小于表6.5.1的规定。表6.5.1 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度表规格 套 型 用电负荷标准(kW) 电度表规格(A) 一类 2.5 5(20) 二类 2.5 5(20) 三类 4.0 10(40) 四类 4.0 10(40)6.5.2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基本安全要求:1 应采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5 电气
6.5.1 每套住宅应设电度表。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度表规格,不应小于表6.5.1的规定。
表6.5.1 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度表规格
套 型 用电负荷标准(kW) 电度表规格(A)
一类 2.5 5(20)
二类 2.5 5(20)
三类 4.0 10(40)
四类 4.0 10(40)

6.5.2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基本安全要求:
1 应采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2 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2.5mm2;
3 每套住宅的空调电源插座、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设计;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宜设置独立回路;
4 除空调电源插座外,其它电源插座电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 每套住宅应设计电源总断路器,并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6 卫生间宜作局部等电位联结;
7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
6.5.3 住宅的公共部位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应急照明外,均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
6.5.4 电源插座的数量,不应少于表6.5.4的规定。
表6.5.4 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
部 位 设 置 数 量
卧室、起居室(厅) 一个单相三线和一个单相二线的插座两组
厨房、卫生间 防溅水型一个单相三线和一个单相二线和组合插座一组
布置洗衣机、冰箱、排气机械和空调器等处 专用单相三线插座各一个

6.5.5 有线电视系统的线路应预埋到住宅套内,并应满足有线电视网的要求,一类住宅每套设一个终端插座,其它类住宅每套设两个。
6.5.6 电话通讯线路应预埋管线到住宅套内。一类和二类住宅每套设一个电话终端出线口,三类和四类住宅每套设两个。
6.5.7 每套住宅宜预留门铃管路。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宜设楼宇对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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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yan20332033
2011年04月07日 10:16:24
2楼
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主要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J13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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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宿寒林
2011年04月18日 22:54:48
3楼
楼主分享的资料不错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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