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近年来我省在实际应用国家消防规范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省公安厅消防局在杭州组织如开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实际应用研讨会。公安部消防局、国家相关规范技术管理组、省建设厅、省消防工程技术专家、及各市消防支队等参加会议。下面摘录其水消防部分共识纪要:......19、用防火玻璃加自喷保护的方法不能代替防火墙。26、设有“无风管空气调节系统的建筑”,在防火设计时,可不按设有空调系统的标准执行。29、当住宅底层商业网点内设置室内消火栓有困难时,可采取下述办法。
为解决近年来我省在实际应用国家消防规范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省公安厅消防局在杭州组织如开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实际应用研讨会。公安部消防局、国家相关规范技术管理组、省建设厅、省消防工程技术专家、及各市消防支队等参加会议。下面摘录其水消防部分共识纪要:
......
19、用防火玻璃加自喷保护的方法不能代替防火墙。
26、设有“无风管空气调节系统的建筑”,在防火设计时,可不按设有空调系统的标准执行。
29、当住宅底层商业网点内设置室内消火栓有困难时,可采取下述办法。
(1)、室内消火栓移设于建筑外墙上。
(2)、采用增设室外消火栓的方法来弥补。
(3)、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31、室内消火栓不应设在封闭楼梯间内。
32、湿式报警阀可设于管道 井内,但应留有足够的操作场地和排水设施。但不应设于消防控制室内。
33、当消水泡沬泵与消火栓泵合用时,其消防水泵的流量和扬程应满足两套系统同时工作时的需要。
39、临时高压给水系统设气压罐增压设施不可替代屋顶消防水箱,规范另有规定除外。
2楼
36条较长,故重起一帖再写,以免电脑变故前面全白写了:)
36、消防整改项目中,当确有困难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自喷系统可以直接从市政供水管网取水,不必设置消防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等设施。
1、市政供水管网的水量及水压在用水量最大时仍能满足最不利点喷头的水量及水压要求。一般要求市政供水管管径不得小于200mm,供水压力不得小于0.3Mpa.
2、应分别同时接入两路市政供水,或在实际两路供水的同一根管张上开两个进水口。
3、系统供水干管宜形成环状。
4、该市政供水应是常年不停水的地区。
5、市政供水管上装设止回阀。
6、当市政供水管网供水压务不足,而水量能满足系统的要求,则应设置喷淋水泵和消防水箱(或气压罐),喷淋水泵可直接从市政管网取水,但市政供水管网应满足第2、4项的要求。
7、当市政供水管网不能满足上述第1、2、4 的要求时,应设消防水池、喷淋泵和消防水箱。
回复
3楼
26、设有“无风管空气调节系统的建筑”,在防火设计时,可不按设有空调系统的标准执行。
这一条早就应当明确了,以前为此不知多了多少麻烦事,只可惜我等还享受不到,浙江省的工作做得细啊!
回复
4楼
对了,前些日子在在线下载了高层送审稿,其中说:高层的消防水池必须设供消防车取水用的取水口??
大家对此有可看法,我觉得真的实施很困难。
回复
5楼
设取水口是很有必要的,要不蓄水池内储存室外消防水量就没有实际意义了
回复
6楼
设取水口是很有必要的,无论对大消防(区域)还是小消防(自身建筑)都有好处,资源共响,提高了消防安全度!
回复
7楼
这点我也是赞同的,但室外消防用水是否可以只利用室外消火栓来供水,而不必要计在地下消防水池内?
实际设计中,取水口的位置并不容易确定,如果发生火灾中,消防车需离着火建筑一段距离才能完全取水吧,不可能紧靠建筑来取水。这样就要求取水口放在室外一定距离处?(取水口与消防水池在结构上分离,中间用管道连通?),这就是我的困惑之处?
回复
8楼
如果室外消防用水量市政能够保证,室内消防蓄水池只储存的是室内的消防用水量,按《高规》征求意见稿,岂不是也要设室外取水口?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