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HJ1299-2023)。
该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