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栋高层共有四个塔楼,其中三个十六层,另一个二十五层,只在地下室部分相连,请问可否将十六层与二十五层分开来考虑,只在十六层的塔楼设一根消防立管,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 另外,十六层与二十五层是分开报建,分开施工图审查的!
这栋高层共有四个塔楼,其中三个十六层,另一个二十五层,只在地下室部分相连,请问可否将十六层与二十五层分开来考虑,只在十六层的塔楼设一根消防立管,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
另外,十六层与二十五层是分开报建,分开施工图审查的!
2楼
可以分开考虑,但采用一个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应仔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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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我认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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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Is there any other sugg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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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你说得详细一点,什么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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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我来把这个问题说得详细一点,请大家讨论。
这栋高层商住楼共有四个塔楼,其中三个十六层,建筑高度小于50m,另一个二十五层,只在地下室部分相连。消火栓和喷淋合用一套供水系统。请问:
1.可否在十六层的塔楼设一根消防立管,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
2.可否将十六层的塔楼作为二类高层,不在走道内设置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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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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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答:1,yes
2,yes.
建筑群体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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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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