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院里的规定如下:上层领导收取设计费的60%作为管理费余下的40%作为我们设计所的费用。这40%又这样分配:25%作为工资下发,15%作为奖金下发,5%作为设计所日常消耗。于是领导这样给我算:工资占总设计费的25%,而电气人员按12%,这样30×25%×12%=0.9万而我工资为1200,也就是说我年工资0.12×12=1.44万。中间差为1.44-0.9=0.54。也就是说如果年收入30万,那我还欠公司5400元,这样算正确吗?
我们院里的规定如下:
上层领导收取设计费的60%作为管理费
余下的40%作为我们设计所的费用。
这40%又这样分配:25%作为工资下发,15%作为奖金下发,5%作为设计所日常消耗。
于是领导这样给我算:工资占总设计费的25%,而电气人员按12%,这样30×25%×12%=0.9万
而我工资为1200,也就是说我年工资0.12×12=1.44万。
中间差为1.44-0.9=0.54。也就是说如果年收入30万,那我还欠公司5400元,这样算正确吗?
那我奖金:30×15%×12%=0.54万,这部分与工资差额正好抵消。
这样算来,如果收入为30万,那我只能每月拿1200元工资,奖金一分也拿不到阿
我本来的理解是:拿出25%作为员工工资发放,我觉的工资是基本保障,所以不应该按比例来。这25%应该所有员工平均分配。
剩余的15%部分才是大家分提成的部分。也就是我的奖金提成应该是30×15%×12%。大家说我的理解正确还是公司的算法正确?
我是新手,请大家说说自己单位的算法,我想找个比较普遍的说法,如果我的想法是正确的,我还要和单位提,现在不知道是单位错了还是我想错了,所以没提什么意见。
谢谢大家了!帮帮我这个受苦受难的同行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