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 孙玉波) 2005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评选结果15日揭晓(视频)。其具体内容如下: 1、商场规定:买一赠一,赠品、奖品不予“三包”;打折商品概不退换。 [点评意见] 消费者获得赠品和奖品是以购买商品为前提的,商场已经将赠品、奖品的成本转移到了售出的商品之中。商场单方面免除自己作为出卖人应当承担的质量担保责任,免除对奖品和赠品依法应承担的“三包”责任,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限制,不具有合法性。
1、商场规定:买一赠一,赠品、奖品不予“三包”;打折商品概不退换。
[点评意见]
消费者获得赠品和奖品是以购买商品为前提的,商场已经将赠品、奖品的成本转移到了售出的商品之中。商场单方面免除自己作为出卖人应当承担的质量担保责任,免除对奖品和赠品依法应承担的“三包”责任,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限制,不具有合法性。
2、家电“三包”服务规定:消费者在办理家用电器退、换货时,商品包装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三包”。
[点评意见]
“商品包装必须完好”等要求不是法律规定的退换货的前提条件。只要商品符合“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条件,经营者就不能以没有包装、附件为由拒绝承担“三包”义务。
3、商场儿童乐园规定:儿童在此游玩,发生事故本商场拒不负责。
[点评意见]
商场以此条款作为店堂声明,明显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商家应该在游乐设施处全面准确地标明使用方法,并提供相关的服务,保障使用此设施的儿童人身安全。
4、超市存包须知:寄物柜是服务性质,超市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点评意见]
超市设置寄物柜提供免费存包服务是吸引消费者前来购物的一种手段,商场得到了增加顾客的潜在利益,所以这种服务实际上是一种有偿服务,即有偿保管。因此,超市应该承担保管责任,并承担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5、种子包装标签:从购种之日起15天内请试芽,若出芽率不够,可携带包装袋及所购种子的收据到购种处协调解决,过期视为合格产品,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点评意见]
我国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在购买种子后15天内必须履行发芽试验义务。确定种子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应当由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农民根本不具备能力和条件对种子质量做出鉴定。经营者以此减免应当承担的质量担保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应属无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