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帖关注欧洲规范
womafia
womafia Lv.6
2011年01月13日 23: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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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收集关于欧洲规范的一些东西,以方便大家学习与交流。现在的思路主要是先收集有关于欧洲规范的文章或规范,以使大家对其有更深入的了解。因为本人对欧洲规范还不是很了解,希望对其有深入了解的人能够补充资料。[ 本帖最后由 womafia 于 2011-1-14 12:05 编辑 ]

我想收集关于欧洲规范的一些东西,以方便大家学习与交流。现在的思路主要是先收集有关于欧洲规范的文章或规范,以使大家对其有更深入的了解。因为本人对欧洲规范还不是很了解,希望对其有深入了解的人能够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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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mafia
2011年01月13日 23:30:48
2楼
上方文章中提到的89/106/EEC的内容。

关于使各成员国有关建筑产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趋于一致的指令(89/106/EEC)
欧共体理事会:考虑到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公约,特别是第100a条款的规定,考虑到委员会的提案,与欧洲议会的合作,考虑到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的意见,
鉴于各成员国有责任保证其管辖地区内的建筑物和土建工程在设计与施工上不对人、家畜(禽)、财产的安全构成威胁,同时应满足维护公众安宁的其它基本要求;
鉴于各成员国的规定,包括要求,不但与建筑物的安全有关,而且与健康、使用寿命、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经济因素和其它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因素有关;
鉴于通常由国家法律、法规、行政命令规定的这些要求对所使用的建筑产品的性质有直接影响,且在国家产品标准、技术认证及其它技术规格、规定中有所反映,由于各国规定各不相同,阻碍了共同体内的贸易往来;
鉴于欧洲理事会在1985年6月通过的关于完善内部市场的白皮书第71段中的一般政策规定,应对包括建筑在内的某些部门给予特别重视;鉴于建筑领域的技术壁垒的消除要达到通过成员国间相互认同对方法规所无法达到的程度,而这种消除应遵循1985年5月7日理事会决议中的新方法,这就要求在不降低各成员国现有且经过验证的保护水平的前提下,对有关安全和公众安宁的其它重要方面的基本要求进行定义;
鉴于建筑工程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包括通用和特定准则;鉴于这些要求应被理解为只要写入法规,所述建筑工程就必须在适当的可靠性程度上符合一个、几个或全部要求;
鉴于作为将各国标准和技术规范在欧洲水平上进行协调的基础,以及为了制订和通过欧洲技术认证,应建立一个解释性文件,以在技术水平上为上述基本要求提供一个具体模式;
鉴于这些基本要求为建筑产品在欧洲水平上进行标准协调的准备了基础;鉴于,为了从单一内部市场中得到尽可能大的好处,为了给尽可能多的制造商进入该市场提供机会,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市场透明度,还为了在建筑行业,为一般规则的协调体系提供条件,应在可行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协调标准;鉴于这些标准由非官方团体制订,必须保留非强制性的文件;鉴于为此目的,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及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按照他们与欧共体委员会1984年11月13日签署的合作总则,被承认为通过协调标准的主管机构;鉴于为本指令之目的,一个协调标准应是一个技术规范(欧洲标准或协调文件),它由上述两个委员会之一或两个委员会共同根据欧共体委员会的授权予以通过,1983年3月28日的理事会指令83/189/EEC制订了技术标准与法规领域信息提供程序的规定,按此规定,欧共体委员会可进行上述授权;
鉴于建筑产品的特性要求这些协调标准陈述严谨;鉴于因此有必要制订解释性文件以在标准命令和基本要求之间建立联系;鉴于尽可能按产品性能术语表示的协调标准考虑了上述解释性文件,而这些文件应与各成员国合作共同起草;
鉴于考虑到各成员国对某些建筑工程的基本要求水平不同,以及各成员国条件不同,应在解释性和技术协调规范中对建筑产品将要满足的性能水平和要求进行分级制定;
鉴于协调标准应包括不同的等级,以使那些满足基本要求,并按照以当地气候和其它条件为根据的技术传统合法生产使用的建筑新产品可以继续投放市场;
鉴于一种新产品如果符合协调标准、欧洲技术认证或在欧共体水平上被承认的未经协调的技术规范,则被认为适于使用;鉴于如果某新产品的基本要求并不重要且违背现行技术规范,它的适用性可以在认可机构的帮助下进行验证;
鉴于如此认定适于使用的产品加附CE标志易于识别;鉴于它们必须被允许在共同体自由流通并按其设计用途自由使用;
鉴于如果欧洲标准对某种新产品不能,在一段合理时间内也无法作出规定,或某产品实际上偏离了一项标准,则这些新产品的适用性可以在通用指南的基础上由欧洲技术认证来验证;鉴于欧洲技术认证批准的通用指南应在解释性文件的基础上被采纳;
鉴于如果没有协调标准和欧洲技术认证,国家级或其它未经协调的技术规范可以被看作为基本要求已得到满足的推定提供了适当基础;
鉴于有必要保证新产品符合协调标准和在欧洲水平上被承认的未经协调的技术规范,这种保证通过制造商的生产控制程序以及制造商自己或独立的、有资格的第三方的监督、测试和认证来实现;
鉴于如果没有在欧洲水平上被承认的标准或技术认证,则应提供一个特殊程序以作为临时标准;鉴于这个程序应使按照目的地成员国技术革新要求在另一成员国进行测试的结果易于被承认;
鉴于应建立一个由各成员国指派专家组成的建筑常务委员会以协助欧共体委员会解决本指令执行和实际应用中产生的问题;
鉴于各成员国对其领土上的基本要求所涵盖的安全、健康及其它问题所负的责任应在提供适当保护措施的安全保护条款中予以承认。
兹通过本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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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mafia
2011年01月13日 23:31:56
3楼
浅谈欧洲规范Eurocode 1(转载)

王 勇 王永强 舒行钢
摘 要 介绍了关于工程结构的欧洲规范(Structural EuroCodes)的基本情况和近期进展,并对EUROCODE l (第一篇)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进行了评述,特别介绍了该篇中关于极限状态、设计基准期、目标可靠度指标以及推算分项系数的简化方法。
主题词 欧洲 规范 结构

l 认识欧洲规范
近年来随着国内公路工程基础建设的逐步完善,土木工程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重点也由国内向海外倾斜,特别是2007年1月30日一2月10日,胡锦涛主席出访非洲八国,为土木设计施工单位“走出去”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国际工程承包历来被认为是一项“风险事业”,走出去的企业不仅仅局限于考虑工程所在国的政治环境、气候及经济条件,还要考虑到自己所用的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是否能满足工程所在国的要求,因此种种因素使得国际工程承包不可避免地与风险时时相伴。中西非洲国家(如:刚果(布))原为法国殖民地,法国文化对该地区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在对目标市场的全面认识、深入分析的同时,外出企业对了解和认识欧洲规范就显得尤为重要。
1975年,欧共体委员会(Commission of European communities,CEC)就认识到欧洲各国在建筑和土木工程方面各自为政,互不一致,这可能会导致各成员国在工程界形成人为障碍,不利于技术的共同进步和欧洲工程市场的发展。因此,CEC建议制订一套工程结构方面的欧洲规范(Structural Euro Codes,简称EC),使其在一段时间内大部分成员国需将本规范作为国家规范的另一选择,最终替代它们。依据国际惯例,下列国家的国家规范组织统一使用此欧洲规范: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美国。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①促进成员国之间在产品、材料、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更广泛深入的交流;②为采用统一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材料和方法以及消除在技术革新中存在的障碍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③鼓励承包商和咨询公司在更加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参与竞争。
由于种种原因,欧洲规范的制订工作直到70年代末期才动手。初步设想是利用国际结构安全度联合委员会(JCSS)的结构规范草案,在增添其它内容的基础上,形成欧洲规范的基本框架。在组织上,成立了规范制订的协调委员会和分管规范各部分起草工作的技术小组。委员会的任务就是保证不断修正的规范之间前后一致以及规范本身的内部一致。
1990年,经成员国内部协商,决定将欧洲规范的后续工作(进一步发展,修订完善和翻译出版等)
转交给欧洲标准委员会(Comite Europeende Normalisation,CEN)。同时,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EFTA)也同意支持CEN的工作。
CEN是由欧共体和EFTA国家的标准组织形成的一个独立 。它的使命就是主要在欧洲范围内、在各国自愿的基础上,推动技术上的协调一致,寻求技术上的共同发展;它的任务就是生产欧洲标准(Eur0-pean Starldards)。对欧共体而言,CEN相当于承包商。在组织上,目前CEN总部设在布鲁塞尔,共有19个成员国家(还准备在近几年内吸收部分中欧和东欧国家作为正式会员),管理工作由成员国大会负责。
在各类欧洲标准的制订中,CEN遵循以下几条主要原则:①开放与透明(在决策机构和技术委员会中,均有各国代表参加);②一致和自愿(在感兴趣的团体成员均同意和自愿接受的前提下生产欧洲标准);③技术协调(避免欧洲标准和相应的国家标准发生大的技术冲突)。
CEN拥有众多的负责标准工作的技术委员会。仅在建筑和土木工程方面,就有46个委员会,其
中CEN/Tc250委员会负责目前欧洲规范的制订工作。在产品和服务方面,CEN主要提供ENS和ENVs两种类型的标准。ENS(EuroE3ean Standards)为正式标准,需成员国家的71%以上同意后才能颁布执行;ENVs(European Prestandards)为试行标准,无须投票通过。除此外,CEN还提供技术报告(CRs)和工业规程(CWAs)等出版物。
2 欧洲规范的最新进展
通过约20多年的工作,欧洲规范的制订现已进入最后阶段。从1991年到1998年,规范各部分的(英语)试行版本陆续面市。在1997年5月,CEN调整了规范工作的时间进度表,决定尽快开始进行把试行规范(ENVs)转变成正式规范(ENs)的工作。这一工作预计在2006年之前全部完成。
转变工作的原则:在考虑用户对试行版本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对规范中技术内容的改变,重点放在如何编排格式、理顺条款次序、考虑用户使用方便等方面。
表1给出了欧洲规范的最新进展情况。从中可对规范的组成、内容、适用对象和各版本的发布时间等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为避免歧义,表中保留了规范各篇的英文原文。
3 欧洲规范1(第一篇)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现根据文献卧],介绍欧洲规范第一篇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该篇由以下几章组成。
第一章总则——包括规范的目的、应用前提、适用范围、名词和术语的统一规定等;
第二章要求——包括对结构的基本要求以及对结构可靠度、耐久性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章极限状态——对承载极限状态和使用极限状态以及极限状态设计的解释;
第四章作用与环境的影响——包括对作用的分类、对各种作用的特征值和代表值的解释,以及如何在设计中考虑环境的不利影响;
第五章材料;
第六章几何尺寸;
第七章结构分析和抗力的模拟——解释对静荷载、动荷载以及火灾的模拟原则;
第八章试验对设计的影响——包括试验类型以及如何利用试验结果调整设计值(材料强度和分项系数);
第九章采用分项系数法(PARTIAL FACTOR METHOD)确定安全系数——按两类极限状态,给出作用、作用效应、抗力(包含材料特性和几何尺寸)等的一般表达式和简化表达式;规定了荷载组合的形式;引入了一种简化推算安全系数的分项系数法。
除正文以外,该篇还列入了4个附录,分别涉及分项系数设计、疲劳、使用极限状态和试验。
从表l中可以看出,欧洲规范1是专门分列出来处理荷载的(这样做的目的,一是出于适应概率分析方面的考虑,一是过去历史和经验的推动所致),欧洲规范的其它各部分则多按材料(混凝土、钢、钢混结合、木材、砖石、铝合金等)来进行分类(第7和第8部分除外)。从上述欧洲规范1中第一篇的内容看,它既对欧洲规范1中其它各篇中的荷载、荷载组合以及荷载分项安全系数等的制订有指导意义,也对欧洲规范其它各部分内容的制订(如材料或抗力分项安全系数)有指导意义。因此,它是整个欧洲规范的提纲挈领的文件。



总体上讲,欧洲规范的理论框架基于极限状态设计概念,部分设计参数的取值依靠概率统计和简化的结构可靠性分析,当属水准Ⅰ现就该篇中关于极限状态\设计基准期\目标可靠度指标以及推算分项系数的简化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3.1 极限状态
仍然分为承载极限状态和使用极限状态两类。但对使用极限状态,又分为可逆的(Reversible)和不可逆的(Irreversible)两种。当引起结构达到使用极限状态的作用移走后,该极限状态仍永久保持,则称这种使用极限状态为不可逆的,反之亦然。(第一篇中没有给出可逆的使用极限状态的具体例子。)另外,对一种可称之为“破坏一安全极限状态”或“条件极限状态”的情况,第一篇中也明确作为一条设计原则提出。这条设计原则要求结构不因偶然事件(火灾、爆炸、撞击、人为事故等)导致由局部或初始破坏向严重或全部破坏发展。因此,在结构设计时应考虑到:①避免、消除或减少结构可能会遭遇的风险(上述偶然事件);②选择对风险不太敏感的结构形式;③选择的结构形式可以在其单个构件或有限部分偶然移走后,结构仍能保持适当的稳定性和强度,或只受到局部损伤;④尽可能避免结构体系在无先兆的情况下倒塌;⑤处理好结构或构件之间的连接。
3.2 设计基准期
设计基准期是指一假定的时间段,在这段时间内,结构只须日常维护而无须大修就可发挥其设计功能。设计基准期主要被用来确定荷载参数,它不等同于结构真实的服务年限。现列出(见表2)供参考。
设计基准分类 表2
分类 要求的设计基准期/年 示例
1 [1~5] 临时结构。
2 [25] 可替换的结构部件,如支座。
3 [50] 建筑结构和其他普通结构。
4 [100] 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结构、桥梁和其他土木工程结构
注:方括号中的数字可作适当调整
3.3 目标可靠度指标
在第一篇中,给出了结构设计的目标可靠度指标β,见表3。表中值被认为适合于大多数结构设
计,但也可视情况按0.5~1.0的量级进行调整,目标可靠度指标的确定与社会的、经济的和技术的众
多因素有关。因此欧洲规范的制订者明确强调:所提供的目标可靠度指标以及对应的失效概率(按正
态分布换算)仅仅是形式上或名义上的,它主要被用来发展一套协调一致的设计规则,而决不能看作
是结构真实的失效概率。这正如西南交大钱冬生教授在80年代就曾形象地指出的那样:在设规修订
中应用结构可靠性理论时,要把可靠度指标看作是一把尺子;在需要时,有一把尺子总比没有尺子好;
但也应看到,这把尺子的刻度还不准,精度还不够,还需要不断完善。这正是目前正确理解和应用结
构可靠性理论的基本准则。
目标可靠度指标β 表3
极限状态 目标可靠度指标(设计基准期) 目标可靠度指标(一年)
承载 3.8 4.7
疲劳 1.5~3.8* —
使用(不可逆) 1.5 3.0
*取决于检修和损伤限制。
3.4 推算分项系数的简化方法
第一篇中列出TI~2T 3种推算分项安全系数的方法:①根据历史的和经验的设计方法进行校准;②按概率论方法和结构可靠性理论进行校准;③简化一次二阶矩法,并通过设计值法(DESIGNVALUE METHOD)进行推算。在制订欧洲规范时,主要采用的是第1种方法,第3种则作为一种补充或等价方法。
设计值法的要点:
(1)假定荷载和抗力的分布类型。对抗力及模型不定性,一般采用对数正态或极值Ⅲ型(最小)分
布;结构重力通常采用正态分布,可变荷载采用极值I型(最大)分布;
(2)列出各设计值的表达式。表达式与特征值、分项系数等有关;
(3)定义按下列公式确定荷载效应的设计值 和结构抗力的设计值 :

上两式的含义是,对荷载效应和结构抗力的设计值,要求他们出现更不利值(即 )的概率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在选择了 ,第一篇中没有交代,按个人见解,它是按照假定E、R服从正态分布且E、R的分布参数相差不大、极限状态方程为E-R=0估算出来的。)上述公式的合理性只在目标可靠度指标β=3.3~4.3、荷载效应和抗力的标准差之比在0.16~7.6的范围内;
(4)分项系数计算。依据上述3条,按不同情况,就可推导出分项系数的不同表达式(显式),代入参数进行计算、比较和选择。
4 结语
欧洲规范的制订是欧洲统一进程中的必然产物,是国际建筑和土木工程界的一件大事。尽管规范的制订只局限于建筑和土木工程行业,但它所牵涉的国家和组织之多、范围和内容之广,在土木规范史上是难得一见的。依作者之见,从学习、借鉴、交流与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角度讲,对新的欧洲规范有所了解,是很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The EuroCodes—An introduction,The structural Engineers,Volume 62A,No.10,Oct.1994.,UK.
[2]CEN www Web:http://www.cenorm.be/
[3]Eurocodes—status Report at December 1997,http://www.ice.org uk/enginfo/euro key.html
[4]European Standard:ENVl991—1 Basic of Design and Actions on Structures,1993,Bruss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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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mafia
2011年01月13日 23:38:45
4楼
一个很简洁的表,对欧洲规范包含的东西有个大概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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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mafia
2011年01月13日 23:45:38
5楼
欧洲规范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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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mafia
2011年01月14日 00:08:31
6楼
OKOK论坛上介绍的一本书
本书是在对欧洲规范和我国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按最近欧洲标准化协会(CEN)颁布的欧洲系列结构规范(Eurocode)编写的。介绍了欧洲混凝土建筑结构的设计方法,主要内容包括:结构设计基础、结构上的作用、混凝土和钢筋材料、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结构分析与计算、受压和受弯构件承载力计算、构件受剪和受冲切承载力计算、构件受扭承载力计算、构件的裂缝和变形控制、钢筋锚固、连接和截断、楼板设计、地基与基础、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和建筑结构的抗连续倒塌设计。   本书可供混凝土结构研究人员、规范编制人员、工程设计人员及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参考。
目录:
前言
第1章 结构设计基础
1.1 欧洲规范EN 1990
1.2 应用条件和基本假定
1.3 基本要求
1.4 设计使用年限、基准期和重现期
 1.4.1 设计使用年限
  1.4.2 基准期
  1.4.3 重现期
 1.5 耐久性设计
 1.6 设计状况
 1.7 极限状态
  1.7.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1.7.2 使用极限状态
 1.8 作用及作用效应
  1.8.1 作用及作用效应
  1.8.2 作用分类
  1.8.3 作用特征值
  1.8.4 可变作用的其他代表值
1.9 抗力
1.10 分项系数设计法
  1.10.1 设计值
  1.10.2 荷载组合
  1.10.3 极限状态校核
 1.11 可靠性管理
  1.11.1 可靠性分级
  1.11.2 设计监督分级
  1.11.3 施工中的检查
第2章 结构上的作用
 2.1 结构构件自重及外加荷载
  2.1.1 欧洲规范EN 1991-1-1
  2.1.2 重度
  2.1.3 结构构件的自重
  2.1.4 建筑结构的外加荷载
  2.1.5 荷载布置和荷载工况
2.2 雪荷载
  2.2.1 欧洲规范EN 1991-1-3
  2.2.2 屋面雪荷载计算
  2.2.3 局部效应
2.3 风荷载
  2.3.1 欧洲规范EN 1991-1-4
  2.3.2 风速和风压
  2.3.3 拟静风压计算
  2.3.4 风力的确定
2.4 偶然作用
  2.4.1 撞击
  2.4.2 内部爆炸
第3章 材料
 3.1 混凝土
  3.1.1 抗压强度
  3.1.2 抗拉强度
  3.1.3 强度设计值
  3.1.4 弹性模量
  3.1.5 泊松比和剪变模量
  3.1.6 热膨胀系数
  3.1.7 应力一应变关系
  3.1.8 约束混凝土
  3.1.9 不同龄期混凝土的性能
 3.2 普通钢筋
  3.2.1 品种、规格和牌号
  3.2.2 强度
  3.2.3 延性和强屈比
  3.2.4 设计强度
  3.2.5 弹性模量
  ……
第4章 耐久性
第5章 结构分析
第6章 构件受弯和受压承载力
第7章 构件受剪和受冲切承载力
第8章 构件受扭承载力
第9章 裂缝与变形控制
第10章 钢筋构造要求
第11章 楼板设计
第12章 基础和地基承载力
第13章 抗震设计
第14章 抗连续倒塌设计
附录 钢筋面积和周长
参考文献
书摘:
第1章 结构设计基础
工程结构是用不同建筑材料建造的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统称。工程结构有着与其他人造产物不同的特点,即:建造费用高,小的要耗资千万元,大的要上千亿元;使用周期长,短的要几十年,长的要上百年。作为基础设施,工程结构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还会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因此,保证结构在规定的使用期内能够承受设计的各种作用,满足设计要求的各项使用功能,及具有不需过多维护而能保持其自身工作性能的能力是至关重要的,即要保证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这三个方面构成了工程结构可靠性的基本内容。
为保证结构的可靠性,首先要研究建造结构所使用材料的各项力学性能、结构上各种作用的特性,及结构的内力分析方法和结构的破坏机理,除此之外,还要做到精心设计,选取合理的结构布置方案和保证结构具有明确的传力路径;精心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规程进行操作;正常使用,按设计要求使用结构并进行正常维护。然而,即便如此,也不能保证结构绝对的安全或可靠,这是因为在结构的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还存在着种种影响结构可靠性的不确定性,合理、正常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只是保证结构具有一定可靠性的前提和基本条件。具体还要对结构的设计、施工分别进行规范化,形成结构设计、施工标准和规范。而标准和规范的编制要根据科学的原理,建立统一的设计原则,这些构成了结构设计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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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14日 00:15:21
7楼
如何运用欧洲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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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欧洲规范
它们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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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14日 00:23:52
9楼
欧洲规范:
在欧盟以外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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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14日 00:29:53
10楼
欧洲规范2——混凝土结构设计(中文版)
百度文库什么下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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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mafia
2011年01月14日 00:31:43
11楼
此帖绝对禁止灌水,没有意义的回复等内容,讨论有关这方面的问题与上传有关资料会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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