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类设备的双电源在进入切换箱之前设置一个总的双电源分配箱可以减少进线数量,但是如果是不同种类的消防也这样设置可以吗,违反规范?(如图)
同类设备的双电源在进入切换箱之前设置一个总的双电源分配箱可以减少进线数量,但是如果是不同种类的消防也这样设置可以吗,违反规范?(如图)
2楼
什么不同种类,是否可以 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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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距离不是很远的一般消防设备可以共用一个双电源箱,但下列消防设备必须在最末端切换: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详GB50045-95第9.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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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不违反终端切換的原则,应没问题,但可靠性问题显然比分支电缆直至配电房差了。双电源设置最终目的是确保重要设备能可靠地运行、楼主的思路实际上是为了节省电缆的投资,认真计算,实际节约不多。反而为此承受的风险代价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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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这么做的确是为了节省材料并简化配电线路,只是稳定性确实是要打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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