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第7.2.4 条 讲到:高级旅馆、重要的办公楼、一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等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其它高层建筑,应设消防卷盘,其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想讨论下:若一类高层综合楼,但上部是住宅。住宅部分的消火栓是否可以不设消防软管卷盘。再有 因带有地下室,地下室部分是否也可以不设消防软管卷盘?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第7.2.4 条 讲到:高级旅馆、重要的办公楼、一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等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其它高层建筑,应设消防卷盘,其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想讨论下:若一类高层综合楼,但上部是住宅。住宅部分的消火栓是否可以不设消防软管卷盘。再有 因带有地下室,地下室部分是否也可以不设消防软管卷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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