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9.1.1条(强条):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等消防用电......,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工程背景: 住宅小区共8栋,其中4栋33层,另4栋15层。疑虑:15层的消防电梯、加压风机等负荷,按一级负荷的要求来设计,不知算不算违规?[ 本帖最后由 yitaofan 于 2010-12-7 10:29 编辑 ]
高规9.1.1条(强条):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等消防用电......,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工程背景: 住宅小区共8栋,其中4栋33层,另4栋15层。
疑虑:15层的消防电梯、加压风机等负荷,按一级负荷的要求来设计,不知算不算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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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itaofan 于 2010-12-7 10:29 编辑 ]
2楼
不算违规,但是不合理,不节能,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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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同意2#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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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一般都是一级负荷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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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现在在满足一级负荷要求的地方,消防负荷很难按照2级负荷来做的。
都是两路独立电源,末端切换。怎么按二级负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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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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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同意2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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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在设计说明里必须写明确二级负荷,而且写明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实际做配电室的时候是和一级负荷的供电一样,对于独立的一套图纸应该写明独立的负荷等级及供电要求,供电局做配电室的时候就一视同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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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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