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 50001-2001 [附条文说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附条文说明]混凝土普通砖和装饰砖 NYT 671-200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05[附条文说明](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 GBJ101-87(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GBJ 2-86建筑制图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90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 50001-2001 [附条文说明]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附条文说明]
混凝土普通砖和装饰砖 NYT 671-200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05[附条文说明](
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 GBJ101-87(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GBJ 2-86
建筑制图标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90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 144-2004[附条文说明]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 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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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jh550501 于 2010-11-23 22:52 编辑 ]
22楼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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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好东西 谢谢楼主分享 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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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回帖是一种美德,顶帖是一贯传统。共创美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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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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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谢谢分享。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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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在这方面国家有强制规定,比如:《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第4.2.4条: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中第3.7.4条: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中第6.3.5条: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m。楼梯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住宅设计规范》中第3.7.3条: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 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以上都是强制条款,必须执行,否则工程就不能验收,更谈不上合格啦。这样的有关条款还有很多,满足这些基本就够啦。答案补充
栏杆高度一般是按人的站立面算起,不考虑登高面。登高面上安装时,应调整安装位置,以不利于攀趴。答案补充
如果反檐是在栏杆外面,那根本就不要考虑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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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谢谢楼主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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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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