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3814-2017 焊接H型钢 即将修订 1、GBT 33814-2017 焊接H型钢 1.1 GBT 33814-2017 6.1.2 条文: 焊接H型钢所用钢材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二分之一; 建议: 根据 防腐蚀设计标准或规范 ,对锈蚀等级做出规定。
GBT33814-2017 焊接H型钢
1、GBT 33814-2017 焊接H型钢
1.1 GBT 33814-2017 6.1.2 条文:
焊接H型钢所用钢材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二分之一;
建议: 根据 防腐蚀设计标准或规范 ,对锈蚀等级做出规定。 因为钢材表面的基层处理对防护涂层的使用年限影响很大, 如果原始锈蚀等级达到D级,基层处理将很难达到合格的技术要求,进而影响涂层施工质量和使用寿命。
引用规范一:GBT50046-2018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T50046-2018 4.3.2 条文:
重要构件和难以维修的构件不应采用表面原始锈蚀等级为D级钢材制作 ,宜采用长使用年限以上的防护涂层。
GBT50046-2018 4.3.2 条文说明:
钢材表面的基层处理对防护涂层的使用年限影响很大, 如果原始锈蚀等级达到D级,基层处理将很难达到合格的技术要求,进而影响涂层施工质量和使用寿命 。
通过调研,许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很难再去对重要构件和难以维修的钢结构进行频繁的维修,往往会导致安全隐患的发生,提高防护层使用年限是必要的,可减少维修对正常生产的影响。
引用规范二: CECS 343:2013 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技术规程
CECS 343:2013 4.1.4 条文:
钢结构表面初始锈蚀等级和除锈质量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8923.1从严要求。
构件所用钢材的表面初始锈蚀等级不得低于C级 ;
对薄壁(厚度≤6mm)构件或主要承重构件不应低于B级 ;
1.2 GBT 33814-2017 6.1.2 条文:
钢材表面的缺陷,允许采用铲凿、打等机械方法清理,并允许对缺陷进行焊接修补,焊补工艺和质量检验应符合GB50661的规定。
建议: 焊接修补的问题在实际生产中不可避免,除非采用机械剪切方式下料( 市场可供应14mm及以下纵剪钢板 ),但是GB50755对机械剪切零件的加工有所要求,虽然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可实际应用起来似乎又不能完全不考虑。 希望 明确一下是否允许采用机械剪切零件板作为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或者明确一下适用范围。
引用规范一:GB 50755-2012 钢结构施工规范
50755-2012 8.3.5 条文:
机械剪切的零件厚度 不宜 大于12.0mm,剪切面应平整。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20℃、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5℃时, 不得 进行剪切、冲孔。( 温度问题在北方很难解决 )
1.3 GBT 33814-2017 6.3 焊接条文:
关于腹板厚度对焊缝形式的影响,与焊接规范要求不一致的问题,是否有必要统一一下?
引用规范一:GB50661-2011 钢结构焊接规范
5.6.1-7 条文:只承受静载荷的焊接组合H形梁、柱的纵向连接焊缝,当 腹板厚度大于 25mm 时,宜采用 部分焊透或全焊透连接焊缝 (图5.6.1-6);
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如条文说明所述,条文的推荐做法为生产实践中常用的形式,工厂大多都是以此来决定是否开坡口 采用 部分焊透或 全焊透 连接焊缝 ,还是采用角焊缝。
关于最小焊脚尺寸的要求与GB 50017-2017 钢结构设计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是否有必要统一一下?
关于腹板与翼缘板的焊缝采用部分熔透和全熔透的情况能否进一步详细说明下,按照 GB 50017-2017 钢结构设计标准 17.3.2 条文 来看,仅涉及抗震设计情况下的塑性耗能区才要求完全焊透,是否除此之外腹板厚度大于20mm/25mm的情况采用部分熔透即可?
某些工厂目前可以做到腹板30mm,不开坡口,双面角焊缝,采用双丝双弧埋弧焊设备,达到全熔透,但存在一个问题,就是 双丝双弧埋弧焊不属于钢结构焊接规范免于评定的焊接方法及施焊位置的范围。
引用规范一: GB 50017-2017 钢结构设计标准 17.3.2 条文
引用规范二: JGJ 99-2015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8.4.2 条文
可否考虑参考 JGJ 99-2015 8.4.2 条文及图8.4.2-2 ,给出一个部分熔透的最小熔透率或者焊接深度作为施工参考或者依据。
如果您对于这本规范的修订有什么建议,欢迎私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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