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排烟设计,是按一个防烟分区着火考虑,而全国规范是按两个防烟分区可能同时着火考虑。设计时,如果一个防火分区有两个防烟分区,按上海防排烟规程是可以一个防烟分区机械排烟,另一个防烟分区自然排烟。但按全国规范(我没找到这条),理解上是必须一个防火分区采用一种排烟形式(要么都机械,要么都自然排烟)。全国规范和技术措施都只是明确一个防烟分区采用一种排烟形式。不知理解是否正确,各位大大发表下自己的高论。
上海市排烟设计,是按一个防烟分区着火考虑,而全国规范是按两个防烟分区可能同时着火考虑。设计时,如果一个防火分区有两个防烟分区,按上海防排烟规程是可以一个防烟分区机械排烟,另一个防烟分区自然排烟。但按全国规范(我没找到这条),理解上是必须一个防火分区采用一种排烟形式(要么都机械,要么都自然排烟)。全国规范和技术措施都只是明确一个防烟分区采用一种排烟形式。不知理解是否正确,各位大大发表下自己的高论。
2楼
对上海规程不熟悉。但国家规范对于这部分内容实际上是缺失的,一般都是按照如果同意防火分区的不同防烟分区是采用满足防火要求的材料进行隔断时,不同防烟分区可以采用不同的排烟方式。如果不同防烟分区是空间相同的,那必须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
回复
3楼
1、国标的规定是说排烟风机负担1个防烟分区时按60m3/h.m2计,负担2个及2个以上防烟分区时按最大一个防烟分区120m3/h.m2计,并不是说按2个防烟分区同时排烟考虑,这是两码事。国标的计算方法是直接拷贝日本的法规,之所以考虑120m3/h.m2是考虑到排烟风机负担多个排烟系统时在风管内负压条件下不开启的防烟分区的排烟口存在漏风情况。这与上海地标排烟量+漏风量的计算方法是一致的,只不过采用120m3/h.m2是一种简化的计算方法罢了。
2、上海地标并没有同一个防火分区内不同防烟分区可以分别采用机械排烟和自然排烟的方式的规定,只有一个
第4.1.10条同一个防烟分区应采用相同的排烟方式的要求。所谓“设计时,如果一个防火分区有两个防烟分区,按上海防排烟规程是可以一个防烟分区机械排烟,另一个防烟分区自然排烟。”这是你自己的理解,从上海地标的条文上来说看不出这个意思。
回复
4楼
楼上的第3条解释是国标条文中的吗?似乎来源于一篇论文,我认为论文作者的理解就是错的,我很赞同3楼第一个解释。
[
本帖最后由 superflanker 于 2010-11-21 23:19 编辑 ]
回复
5楼
关于120m3/m2排烟量是考虑漏风量的说法我也是听本专业很老的老同志说的。据说70年代就有了。照老同志的说法,当时还没有规范,只有个类似于条例之类的东西。因为国内当时没有就相关问题进行过实验和研究,所以直接拿过美英德日等国当时的规范有选择性地抄了一些规定。考虑到日本与中国在文化背景上比较接近,认为日本的措施可能与中国国情更接近一些,所以当时主抄日本。120就是从当时日本的规范抄来的。老实说,70年代的日本未必在试验和研究方面比现在的中国强多少。我估计日本的那个数也有相当一部分拍脑门的成分在内。
回复
6楼
国家规范考虑的也是一个着火点,只是当排烟风机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时,应按面积最大的方言区每平方米底板面积排除2m³/min(120m³/h),并不是考虑两个防烟分区同时排烟。
回复
7楼
我觉得楼主之所以会产生“按上海防排烟规程是可以一个防烟分区机械排烟,另一个防烟分区自然排烟”的看法是基于以下逻辑:
1、一个防火分区可以分为两个防烟分区,这是没有问题的。
2、根据上海地标第4.1.10条同一个防烟分区应采用相同的排烟方式的要求,我让其中一个防烟分区全部采取自然排烟,这是符合要求的。
3、根据上海地标第4.1.10条同一个防烟分区应采用相同的排烟方式的要求,我让另一个防烟分区全部采用机械排烟,这也是没有问题的。
4、所以,我是可以一个防烟分区机械排烟,另一个防烟分区自然排烟的。
这个逻辑的错误在于:上海地标第4.1.10条仅仅规定了同一个防
烟分区的排烟做法,而丝毫没有提及同一个防
火分区的排烟做法。这个逻辑是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把“烟”字偷换成了“火”字。
回复
8楼
按上海防排烟规程 就是可以一个防烟分区机械排烟,另一个防烟分区自然排烟,就是可以这样理解啊。
回复
9楼
这个问题其实编写规范的"砖"家们都没有认真考虑过的,他们的工作只是把国外的东西般过来,当初他们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些问题!
回复
10楼
这种考虑漏风的方式太离谱了,即使是在80年代,风阀的漏风率也不超过5%,做一个50个点以下的排风系统也只考虑15%的漏风系数。显然“板凳”对规范的理解有偏差,同意“地板”的阐述,如果按“板凳”对规范的理解,那么关于一个系统多个排烟分区的许多应用就会出问题了,多看看条文解释。
回复
11楼
能否说明按我那个理解,关于一个系统多个排烟分区的应用会出什么问题?条文解释我看过很多遍了,没看出与我的理解有什么冲突之处啊?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