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土建基础图中没有给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只是说开挖至第二层细砂,和设计联系确认开挖深度,设计给定开挖深度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大于180KPa,等基础都施工完毕,设计院又出了一份工程总说明,又把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改为250KPa,设计说180KPa是超挖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250KPa是换填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设计院这样做能行吗?改怎么处理?现在都进入安装阶段了
由于土建基础图中没有给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只是说开挖至第二层细砂,和设计联系确认开挖深度,设计给定开挖深度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大于180KPa,等基础都施工完毕,设计院又出了一份工程总说明,又把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改为250KPa,设计说180KPa是超挖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250KPa是换填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设计院这样做能行吗?改怎么处理?现在都进入安装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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