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以下内容 1、住宅工程中顶层为坡屋顶,屋顶是否需设水平楼板?顶层为坡屋顶时层高有无限制?总高度应如何计算? 2、砖墙基础埋深较大,构造柱是否应伸至基础底部?较大洞口两侧要设构造柱加强,一般多大的洞口算较大洞口? 3、填充墙的构造柱与多层砌体房屋的构造柱有何不同? 4、抗震新规范7.1.7条第5款“关于烟道、风道、垃圾道等不应削弱墙体”指得是什么? 5、底层框架结构的计算高度如何取?若取到基础顶,抗震墙厚度取1/20层高,是否过大? 6、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允许比表 7.1.2中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1m,那么此时是否仍可将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四舍五入吗? 7、横墙较少的多层普通砖、多孔砖住宅楼的总高度和层数接近或达到表7.1.2规定限值时按照新规范中第7.3.14条6款的要求进行设计,对楼、屋面板的设置有何要求? 8、新规范中第7.1.8条1款要求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结构布置中,上部砌体抗震墙与底部框架梁或抗震墙对齐或基本对齐,在定量上如何把握? 9、在砖房总高度、总层数已达限值的情况下,若在其上再加一层轻钢结构房屋,此种结构形式应如何设计? 10、钢筋混凝土柱厂房为什么不采用山墙(砌体隔墙)承重? 11、规范规定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较好的半地下室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嵌固条件较好一般是指什么情况? 12、若多层砌体房屋中设置了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和圈梁,当构造柱与圈梁边缘对齐时,施工时哪部分的钢筋放置在最外侧? 13、若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低于规范表7.3.1中砖房构造柱设置要求的最低层数,其构造柱应如何设置? 14、规范7.1.3条规定普通砖、多孔砖和小砌块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3.6m,而某些工业建筑及附属房屋,如变配电室,虽然总层数未达到规范限值的要求,但因工艺要求需要层高大于3.6m时应如何处理? 15、规范7.1.6条中,房屋中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限值与墙体是“一”字还是“T”字形状有无关系? 16、多层砌体房屋的墙体是否可以采用粘土砖和现浇钢筋混凝土混合承重? 17、若多层砌体房屋的建筑方案存在错层时,结构抗震设计应注意哪些问题? 18、规范7.3.13条要求砌体结构房屋的基础底面宜埋置在同一标高,采用桩基时若桩长度不同时应如何调整? 19、带阁楼的多层砌体房屋的构造柱如何设置? 20、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上部砌体部分采用多孔砖时侧移刚度比有无变化? 21、对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钢筋混凝土托墙梁的上部钢筋锚固按框支梁要求,其框架柱的配筋是否也按框支柱要求? 22、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设计时所布置的抗震墙如何协调侧移刚度比限值和承载力计算的要求? 23、砌体结构房屋的构造柱箍筋在纵向钢筋搭接区有无特殊要求? 24、对医院、教学楼等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范围可否按7.3.14条的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其高度和层数仍按表7.1.2的规定采用? 25、底框结构中上部砌体结构部分,是否可以采用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 26、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中考虑了墙梁组合作用,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的钢筋混凝土托墙梁是否可以考虑共同作用对地震作用进行折减? 27、薄弱层、软弱层、转换层、框支层概念的解释 28、框架结构构造要求汇总 29、地基梁的计算方法
包含以下内容 1、住宅工程中顶层为坡屋顶,屋顶是否需设水平楼板?顶层为坡屋顶时层高有无限制?总高度应如何计算? 2、砖墙基础埋深较大,构造柱是否应伸至基础底部?较大洞口两侧要设构造柱加强,一般多大的洞口算较大洞口? 3、填充墙的构造柱与多层砌体房屋的构造柱有何不同? 4、抗震新规范7.1.7条第5款“关于烟道、风道、垃圾道等不应削弱墙体”指得是什么? 5、底层框架结构的计算高度如何取?若取到基础顶,抗震墙厚度取1/20层高,是否过大? 6、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允许比表 7.1.2中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1m,那么此时是否仍可将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四舍五入吗? 7、横墙较少的多层普通砖、多孔砖住宅楼的总高度和层数接近或达到表7.1.2规定限值时按照新规范中第7.3.14条6款的要求进行设计,对楼、屋面板的设置有何要求? 8、新规范中第7.1.8条1款要求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结构布置中,上部砌体抗震墙与底部框架梁或抗震墙对齐或基本对齐,在定量上如何把握? 9、在砖房总高度、总层数已达限值的情况下,若在其上再加一层轻钢结构房屋,此种结构形式应如何设计? 10、钢筋混凝土柱厂房为什么不采用山墙(砌体隔墙)承重? 11、规范规定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较好的半地下室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嵌固条件较好一般是指什么情况? 12、若多层砌体房屋中设置了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和圈梁,当构造柱与圈梁边缘对齐时,施工时哪部分的钢筋放置在最外侧? 13、若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低于规范表7.3.1中砖房构造柱设置要求的最低层数,其构造柱应如何设置? 14、规范7.1.3条规定普通砖、多孔砖和小砌块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3.6m,而某些工业建筑及附属房屋,如变配电室,虽然总层数未达到规范限值的要求,但因工艺要求需要层高大于3.6m时应如何处理? 15、规范7.1.6条中,房屋中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限值与墙体是“一”字还是“T”字形状有无关系? 16、多层砌体房屋的墙体是否可以采用粘土砖和现浇钢筋混凝土混合承重? 17、若多层砌体房屋的建筑方案存在错层时,结构抗震设计应注意哪些问题? 18、规范7.3.13条要求砌体结构房屋的基础底面宜埋置在同一标高,采用桩基时若桩长度不同时应如何调整? 19、带阁楼的多层砌体房屋的构造柱如何设置? 20、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上部砌体部分采用多孔砖时侧移刚度比有无变化? 21、对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钢筋混凝土托墙梁的上部钢筋锚固按框支梁要求,其框架柱的配筋是否也按框支柱要求? 22、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设计时所布置的抗震墙如何协调侧移刚度比限值和承载力计算的要求? 23、砌体结构房屋的构造柱箍筋在纵向钢筋搭接区有无特殊要求? 24、对医院、教学楼等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范围可否按7.3.14条的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其高度和层数仍按表7.1.2的规定采用? 25、底框结构中上部砌体结构部分,是否可以采用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 26、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中考虑了墙梁组合作用,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的钢筋混凝土托墙梁是否可以考虑共同作用对地震作用进行折减? 27、薄弱层、软弱层、转换层、框支层概念的解释 28、框架结构构造要求汇总 29、地基梁的计算方法
2楼
搂主说的挺好,注意积累,就会成功的。希望大家都有这样的学习精神,注意细节的积累阿,学到的东西都要找个本子记下来的。
顺便问一下,搂主工作多长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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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呵呵,不算长,不到一年吧,不过我在校期间已经开始在校外实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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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楼主能不能把有关程懋堃总工的文章发来看一下。(你的总结里有几处程总的观点),大师的观点我们应该多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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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谢谢楼主,就是错别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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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程懋堃总工的一些观点
一、 已建成的工程,不等于是成功的工程
有些工程,建成之后,可以认为是成功的。例如,某些新型的基础做法(桩,复合地基等等),在房屋建成后,沉降量不大,造价便宜,施工方便,等等,这种基础新做法,在房屋建成后,等于是进行了一次荷载试验,所以,可以认为是经过了考验,是成功的。
但是,对于抗震设防的工程,你所设计的建筑物的抗震能力,究竟如何,在未经过真正地震考验之前,是不能肯定下结论的。当然,现在有许多抗震试验方法,整体模型试验、振动台、构件试验……等等,但它们与真正接受地震考验,还是不一样的。有些构件,在试验室的试验效果不错,但真正遇到大地震,还是不能承受。例如日本七八十年代的格构SRC柱,在95年阪神地震时破坏较多,但试验室效果是不错的。因此,不经过真正地震考验,是不能算真正成功的。
我国最近发展了不少采用钢管混凝土柱的高层建筑。钢管砼柱是一种较好的构件,钢管对于砼的约束,比箍筋强得多。但是,钢管砼柱如果用RC梁,则梁柱节点如果处理不好,在强烈地震时可能会发生问题,尤其是有些构造做法,过于简单,我对它的抗震性能,是有些怀疑的。这种做法,虽然在试验室中做过试验,但未经过真正强震考验,其效果究竟如何,应当仔细研究。
异形柱结构在我国某些地区,用得很多,我对异形柱的抗震性能,是抱怀疑态度的。尤其是在高烈度地区,更应慎重。有人说,全国已经建了那么多,但它都未经地震的考验。最近见到一本全国性的异形柱设计规程的征求意见稿,竟然规定异形柱框架结构在8度区可建到6层高,这似乎太冒进了!不要说异形柱,就是普通方形(矩形)柱的框架结构,在8度区真正遇到8度地震时,至少其围护结构和填充墙之类的非结构构件会发生许多破坏(1976年唐山地震已有证明)。
二、 不迷信规范,不墨收成规
简单说,规范是一些有经验的研究人员与工程师共同研究的成果,它是将实际工程经验与科研成果综合编制而成的。它不代表我国的最高技术水平,有时是各种因素折中的产物。
要想编出完全适应于各种工程情况的规范,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此,不能把任何工程情况都要由规范来解决,规范绝不是万能的。
规范是根据过去的工程成果编成的,它只能代表过去的成果,不能预见新事物的成长、新技术的诞生。所以,千万不能以“规范上没有”而不让新技术、新体系、新结构的产生。
一般情况下,都是先有工程实践和科学试验,然后再有规范,象现在这样的施工图审查,拿着规范一条条查,还能有新技术出现吗?
简支梁剪力计算的问题,《建筑结构》2003年8月号有一篇文章,可以一看。
三、我们在学习国外经验时,不能忘记我们的基本国情。
在土建工程方面,我们的劳动力,既丰富,工资又低,这是与国外截然不同的。
例如,国外的钢结构,多是在钢梁上安放压型钢板,然后铺设钢筋,浇捣砼。这样可以省去支模板的工序,节约劳动力,工效也高。
但是,压型钢板与普通支模板的做法相比,造价高不少(不能周转,一次性)。在发达国家,工人工资很高,可达我们的30~50倍,所以,有时他们宁可多费些材料以节约人工,反而合算。而我们与他们不一样,不能同样做。
我在设计海口金融中心(52层)工程时,钢梁中距4m,采用支模浇灌100厚的现浇板,效果很好,节约大量的压型钢板。
利用RC楼板的强度与刚度,与焊接工字钢形成复合梁,这样,又可节约梁的重量。
又例如,现在许多工程的基础都采用厚板,以前我们筏板基础大多是做的基础反梁带底板。这两种做法各有优缺点,总的说来,厚板耗费材料较多,造价较贵,但节省人工;后者则相反,材料消耗较少,造价较低,但人工较费。在发达国家,如前所述,人工价值高,故多做厚板;在我们,如条件合适,还是以梁板式筏基为宜。尤其新的地基规范,将核心筒周边影响系数,取为1.25,更增加了平筏板的厚度。因此,建议在可能情况下,设计成梁板式筏基。
四、 框架结构的适用高度
在《抗震规范》表6.1.1中,对于框架结构的适用最大高度,7度区为55m,8度区为45m,这些高度,对于一般民用建筑,都是太高了。如果在8度区设计一栋45m高的民用建筑,层数将达12~15层,这样的框架结构,梁、柱截面将非常大,而且在地震时,由于侧向位移较大,围护结构、隔墙、管道等将遭到较大破坏,即使主体结构损坏不大,其余的损失也将很巨大。唐山地震时,影响到北京的烈度仅为6度,但王府井百货大楼(框架结构)6层一个角的围护墙倒塌,幸未伤人,但造成停业损失很大,其他例子还很多。
在89抗震规范中,表6.1.1的最大适用高度也是这个数字。我曾问过当时的主编龚思礼同志,为什么定得这么高?他说是由于化工厂一类的厂房,其机器装置高度很高,每层厂房层高往往达到10m以上,所以45m也就只有三层。
因此,一般民用建筑不能按照这种最大适用高度。框架结构层数多了之后,不但抗震性能不好,而且耗钢量大,很不经济。
《抗震规范》表6.1.2中,将“剧场”,体育馆等大跨度公共建筑,列入“框架结构”栏目内,我个人以为不够妥当。例如剧场,一般由舞台、观众厅与门厅三部分组成。此三部分的高度、抗侧刚度、结构类型差别很大,如果设计成框架结构,当地震发生时,侧向位移将很大,而且各部分的位移又有很大差别,很容易造成较大破坏。1972年尼加拉瓜大地震,许多房屋倒塌,但其国家大剧院由于设计得抗侧刚度很大,所以基本未损坏。
五、建筑物的高宽比,不应是一种限制
80年代,大批高层建筑在全国各地兴起,许多地方缺少经验,有些同志在一起编了《高层建筑设计建议》,提出了高宽比,是为了使设计人有一个导向。这个“设计建议”,即是现在《高规》的前身。对于高宽比的规定也就延续到现在。在实际上它不应是一个限值。《抗震规范》中就未提到高宽比。
而且平面体型复杂的,根本无法去计算高宽比,以“平面最小投影宽度”来计算,也不一定对。
所以,高宽比应当是教科书里的内容,告诉初学者,一般工程的高宽比是多少。它不是一个固定的限值,所以,不应当是施工图审查的一个内容。
六、不能完全相信电算结果,一定要以工程力学原理,仔细校核。
编程序者在编程时,必然有一些简化,否则不好编。例如,我们的现浇梁板是T形梁,但在编程时,许多程序将其简化为矩形梁。其结果是:梁的刚度减小很多,使计算挠度加大,不真实;对结构的整体刚度贡献减小,使计算出来的位移加大,不真实。虽然有的程序可将梁的刚度乘以放大系数1.5~2.0,但对于多数中间梁而言,2.0常是偏小的值。
还有的文章中提倡什么“精确计算”。在抗震设计中是不存在什么“精确计算”的,即使非抗震计算也是如此。我们计算时所使用的构件EI值,是以其毛截面计算的,配筋量多少并不计及,但是,国外有的试验结果表明,柱子纵筋含钢量4%者,其EI比相同截面的纵筋含钢量1%这,大40%,可见其误差之大。
此外,有些程序对于斜向构件无法外计算,等等,因此,对于计算结果,一定要仔细核对,不能算出结果就画图,尤其对于平面形状不规则,不是水平的构件;两根互相连接的悬挑构件;框支桁架等等。必要时,应当用手算简化补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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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真好,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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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不能完全相信电算结果,一定要以工程力学原理,仔细校核。这句话很对阿,一定要注意电算程序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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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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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真丰富啊,感谢楼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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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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