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结算必须向审价方提供哪些资料
n_yj
n_yj Lv.4
2010年09月01日 19: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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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往往因为承包单位齐全的资料不全面,而直接影响工程结算审价。而对于承包单位在工程结算审价中理应提供哪些结算资料,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相对完整而明确的界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往往因此而引发矛盾。例如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三大主材价格按照施工期间本地当月工程材料价格表(一般由当地定额站或造价协会编制指定书籍)中的最低价执行。那么这个工程材料价格表是否应作为结算资料的一部分,由承包人提供呢?我们也碰到过一些因为承包方不提供工程量计算书,审价单位以此为由拒绝审价的。虽然工程结算期限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在日常结算战线往往拉得很长。

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往往因为承包单位齐全的资料不全面,而直接影响工程结算审价。而对于承包单位在工程结算审价中理应提供哪些结算资料,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相对完整而明确的界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往往因此而引发矛盾。例如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三大主材价格按照施工期间本地当月工程材料价格表(一般由当地定额站或造价协会编制指定书籍)中的最低价执行。那么这个工程材料价格表是否应作为结算资料的一部分,由承包人提供呢?我们也碰到过一些因为承包方不提供工程量计算书,审价单位以此为由拒绝审价的。虽然工程结算期限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在日常结算战线往往拉得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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